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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地震局

鎖定
湖北省鄂州市地震局成立於2004年,其前身是成立於1991年的市抗震辦公室,是政府的副縣級事業單位。
中文名
鄂州市地震局
所屬部門
鄂州市人民政府

鄂州市地震局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履行防震減災執法主體的職責,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抗震設防工作的有關法規和文件精神,負責管理建設工程(建(構)築物、市政工程設施等)的抗震設防和抗震加固;編制、實施抗震防災規劃和綜合防禦體系區域規劃;負責編制和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推進防震減災體制及相應經費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監督防震減災事業費、基本建設費及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震台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制定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地震監測環境和地震遺址;管理以地震動參數和地震烈度參數的抗震設防標準,審核各類新建工程的抗震設防標準,檢查重大建設工程及重要市政設施的抗震設防標準及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執行情況;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及實施管理工作;負責一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以及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監督、管理工作;制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督促落實及管理;組織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抗震防災、救災指揮辦事機構的職責;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組織開展抗震設防和地震科學技術合作與交流,引進、推廣、應用工程抗震設防新技術和地震科學技術;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地震、抗震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抗震技術標準的核定與宣傳,貫徹、實施、監測和監督;管理地震計量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開展地震應急、救援和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地震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區(鄉、鎮)防震減災工作;承擔原抗震辦公室的職能。

鄂州市地震局組織架構

地震局內設綜合科(監測預報科)、震害防禦科。現有工作人員9名,其中正高級職稱1人,中初級職稱6人。

鄂州市地震局法制建設

1998年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納入了基本建設管理程序,2003年6月市政府出台了《鄂州市防震減災管理辦法》,逐步實現了法制化、規範化管理。

鄂州市地震局地理位置

地址:明塘後路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