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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轉運使

鎖定
都轉運使,官名。宋朝諸路置轉運使,如五品以上官充任,則為都轉運使,掌經度一路財賦,監察各州官吏。
中文名
都轉運使
性    質
古代官職
朝    代
宋朝
品    級
正三品(金)

目錄

都轉運使沿革

遼朝山西路都轉運使司亦設。金朝中都路都轉運司所置為正三品,掌本路税賦錢糧、倉庫出納、權衡度量之制。明朝為都轉運鹽使司長官,從三品。明初事權繁巨,頗受重視。自隆慶(1567—1572)起,罷大臣不遣,其權日輕,歸重於巡鹽御史及鹽法道。萬曆(1573—1620)時,並鹽法道、都轉運使為一官。清朝為都轉運使司鹽運使省稱,從三品,奉天、直隸、山東、兩淮、兩浙、廣東、四川等處各設一人。掌督察鹽場生產與鹽商之行息而平其鹽價,兼管水陸挽運事宜,按時奏報鹽政察核。 [1] 

都轉運使職責

掌本路税賦錢糧、倉庫出納、權衡度量之制。
參考資料
  • 1.    呂宗力主編.《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修訂版:商務印書館,2015年1月:第72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