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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

鎖定
根據《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辦〔2010〕53號)和《中共都江堰市委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都委發〔2011〕4號)精神,設立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市交通運輸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
性    質
運輸局
城    市
成都市
所屬類別
國家事務

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1.將市安監局負責鐵路道口安全管理職責劃入市交通運輸局。
2.將市公安局負責機動車停車場(城區街面臨時性停車點除外)的行業管理職責劃入市交通運輸局。
(二)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6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1] 
(三)劃出的職責。
1.將主城區及玉堂鎮、青城山鎮、蒲陽鎮城市規劃區新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職責劃歸市城鄉建設局。
2.將主城區及玉堂鎮、青城山鎮、蒲陽鎮城市規劃區道路交通技術規劃,現有道路安全設施(隔離欄、護欄除外)的規劃、改建、管理和維護,非交通指示牌的設立審批和日常監督管理職責劃歸市公安局。
3.將主城區及玉堂鎮、青城山鎮、蒲陽鎮城市規劃區城市道路護欄、隔離欄的設置和管理職責劃歸市城市管理局。
4.將牽頭組織主城區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方案的審查職責劃歸市規劃管理局。
(四)加強的職責。
1.加強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的銜接,促進各種運輸方式協調發展。
2.加強交通智能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提高交通管理現代化水平。
3.加強城鄉交通運輸統籌,推進全市綜合交通樞紐建設。
4.加強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監督管理和交通運輸應急管理。

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貫徹執行國家、省、成都市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及行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制定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含公交、出租汽車、軌道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
(二)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編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和城鄉交通運輸專項規劃;制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基礎設施項目近期建設、維護和年度投資計劃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重點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和評估。
(三)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監督執行公路、水路及其運輸站場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的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制定有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程質量、工程造價和施工安全的管理;按職責權限管理境內省級道路、縣級幹線公路和水路;負責全市農村公路的行業監督管理。
(四)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監督執行交通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營運規範,制定有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包括道路運輸場站、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培訓、客運機動車租憑、貨運代理和貨運配載)、公交、出租汽車、軌道交通、水運及般舶、船員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機動車停車場(城區街面臨時性停車點除外)的行業管理;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特許經營的具體管理工作;參與制定交通運輸行業價格;負責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
(五)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全市經營性道路運輸和城市公共交通行業源頭以及水上交通、公路建設及養護、鐵路道口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路、水路、鐵路、民用航空、城市公共交通、郵政等各種運輸方式的綜合協調和指導,平衡交通需求,推進全市綜合交通樞紐建設。
(六)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組織重大節假日旅客運輸、緊急客貨運輸和重要物資運輸;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應急指揮、應急處置;組織協調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七)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全市智能交通和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的規劃、項目計劃、建設和管理;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科技、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組織開展行業對外交流與合作。
(八)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承辦市政府公佈的有關行政事項審批。
(九)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公文起草、交辦督辦、宣傳、信息、保密、計生、接待、後勤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行業重大及突發事件的新聞、信息發佈;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隊伍建設、退休人員管理、制度建設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行業人才引進、職業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 [1] 
(二)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行政審批科(掛政策法規科牌子)。牽頭負責依法行政、規範化服務型政府(機關)建設工作;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的重大政策和重大問題研究;負責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重大行政行為聽證工作;承辦市政府公佈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三)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規劃建設管理科。組織編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專項規劃;制定交通運輸行業基礎設施項目近期建設、維護和年度投資計劃並監督執行;牽頭組織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重點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和評估工作;負責公路、水路及其運輸場站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指導、監督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活動、建設規範和工程進度;負責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項目設計文件的審查、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和施工安全;負責交通建設從業單位、從業人員的信用評價和資質管理;負責交通運輸特許經營建設項目的協調、建設和管理;參與全市城建項目及配套設施交通影響評價方案的審查;參與審定城區道路、橋樑、隧道、公交(出租汽車)場站、公共停車場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工程規劃方案;指導鄉村公路建設;負責道路、橋樑搶險救災和防雷、防汛;牽頭負責工程項目檔案管理和數據統計;負責鐵路道口(含地鐵、快鐵)的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改造、管理、維護工作。
(四)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綜合管理科(掛科技信息科牌子)。推進全市綜合交通樞紐建設;監督執行有關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政策、措施、標準和規範;負責公路、水路、鐵路、航空、城市公共交通、郵政等各種運輸方式的監督指導,平衡交通需求,組織協調重大節假日旅客運輸、緊急客貨運輸和重要物資運輸、大件貨物運輸和鐵路專用線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運輸價格;貫徹執行公路、水路及其運輸場站等管理的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公交線網規劃和佈局,協調公交站場、公交專用道、公交港灣站建設;組織實施公交客運線路的特許經營管理工作;牽頭實施重大活動的公交運力保障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全市智能交通和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的規劃、項目計劃、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市主城區、玉堂鎮、青城山鎮、蒲陽鎮城市規劃區及鄉鎮集鎮規劃區以外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和維護;負責全市(除街面臨時性停車點以外)的經營性停車場審批、規範和監督管理;參與機動車停車場收費項目的規範和監督管理;協助開展交通緩堵政策措施研究和交通狀況評估;貫徹執行智能交通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全市智能交通綜合信息資源的管理和對外發布;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的實施和推廣;開展對外技術交流與合作。
(五)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安全監督科。負責全市經營性道路運輸和城市公共交通行業源頭及水上交通、公路建設及養護、鐵路道口的安全監督管理、宣傳教育、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應急體系建設;制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內保安全、信訪和維護穩定工作。
(六)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財務科。研究制定交通運輸行業投融資方案;負責財政資金、預算外資金、信貸資金以及其他專項資金的籌集、下撥、使用及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及對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實施監督;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綜合統計、預測;負責交通系統內審工作。
(七)都江堰市交通戰備辦公室。擬訂全市交通戰備實施意見和措施;規劃交通戰備網絡佈局,對交通建設提出有關國防要求的建議;擬訂國防交通保障計劃,負責國防運力動員和徵用,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擔負軍事運輸、平時搶險救災等突發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務;負責保護通信線路安全工作的檢查督促、組織協調工作,參與保護通信線路安全的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和協調鐵路、交通、郵政的國防交通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指揮部辦公室和保護通訊線路安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等工作。 [1] 

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人員編制

都江堰市交通運輸局配備行政編制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黨委書記按市委規定配備;中層正職8名。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