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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指揮使
鎖定
- 中文名
- 都指揮使
- 屬 性
- 武官
- 類 別
- 地方官職
- 初設朝代
- 晚唐或五代
- 品 級
- 正二品(明代)
都指揮使歷史沿革
唐末有行在都指揮處置使,為臨時差使。
[9]
據杜文玉教授考證,都指揮使在晚唐時已為較常見的武職。《資治通鑑》廣明元年(880年)十一月條載:“汝鄭把截制置都指揮使齊克讓奏黃巢自稱天補大將軍。”張國剛教授於《唐代官制》中亦説:都指揮使,“掌領兵征討,與都知兵馬使無異,而晚唐都知兵馬使之名已不多見。疑即為都指揮使所代替。”
[2]
明初,於中央設置都督府,為全國軍政之總理機關。地方則設都衞指揮使司及行都衞指揮使司,置都衞指揮使及行都衞指揮使,主管一方軍政,而受成於都督府。
[3]
各省都指揮使司設都指揮使一人,為地方最高軍事長官,隸屬於京師的五軍都督府。
[1]
清軍入關以後,都司“民化”趨勢愈發明顯,其軍事職能漸趨消失。雍正三年(1724年),清代的都司全部裁撤,從此再無都指揮使司意義上的都司,只餘綠營兵的中級官員“都司(僉書)”。
[16]
另據《清史稿》記載,清設有外衞都指揮使(正二品),鑾儀衞都指揮使(正一品)等官。
[19]
都指揮使官員管理
都指揮使選任
明代任官之事,武歸兵部。《明史·選舉志》記載,“凡大選,曰色目,曰狀貌,曰才行,曰封贈,曰襲蔭。其途有四,曰世職,曰武舉,曰行伍,曰納級。初,武職率以勳舊。太祖慮其不率,以《武士訓戒錄》、《大誥武臣錄》頒之。後乃參用將材,三歲武舉,六歲會舉,每歲薦舉,皆隸部除授。”而“官之大者,必會推”,則“都指揮、留守以下,上一人”。這説明,明代都指揮使的選任有世襲、大選和會推等途徑。
[18]
都指揮使轄區
明代所設都衞凡13處:(1)燕山;(2)西安;(3)太原;(4)杭州;(5)青州;(6)江西;(7)成都;(8)福州;(9)武昌;(10)廣東;(11)廣西;(12)定遼;(13)河南。此外,又置行都衞3處;(1)西安;(2)大同;(3)建寧。太祖洪武八年(1375年)十月,詔各都衞一律改名為都指揮使司。至於稱謂,13處都衞之中,江西、廣東、廣西、河南4處本為省名,故沿而未改;餘下9處,皆改以行省為號。於是改燕山為北平﹔西安為陝西;太原為山西;杭州為浙江;青州為山東;成都為四川;福州為福建;武昌為湖廣;定遼為遼東。至於行都衞亦改為行司:西安改為陝西;大同改為山西;建寧改為福建。洪武十三年(1380年),中央罷都督府,並置前、後、左、右、中等五軍都督府,而總於兵部。於是上述13處都司及3處行都司,則按其方位分屬五府,並間接受成於兵部。其後都司、行都司累有析置變更,至宣宗宣德中(1426~1435年)定製:全國凡有都司十六,行都司五。16處都司,除上述13個省每省各有一司外,還另設遼東、大寧、萬全3處;5處行司則為:山西、陝西、福建、四川及湖廣。
[3]
都司轄區原則上以省為單位,省若有行司,則劃區以治,而總於五軍都督府:隸左軍都督府者有浙江、山東、遼東等三都司;隸右軍都督府者有陝西、四川、廣西、雲南、貴州等五都司及陝西、四川行司;隸中軍都督府者有河南都司;隸前軍都督府者有湖廣、福建、江西、廣東等四都司及湖廣、福建二行司;隸後軍都督府者有大寧、萬金、山西等三都司及山西行司。
[3]
都指揮使考核
都指揮使權利職責
都指揮使品級
宋朝於殿前司、侍衞親軍馬軍、侍衞親軍步軍及所屬各軍設都指揮使,品級不一(殿前都指揮使與節度使均為從二品,馬、步軍都指揮使與觀察使均為正五品);
[6]
政和四年(1114年)詔:“殿前都指揮使在節度使之上”,“馬軍都指揮使、馬軍副都指揮使在正任觀察使之上”,“步軍都指揮使、步軍副都指揮使在正任觀察使之上”。
[5]
都指揮使俸祿
- 明代
歲俸(石) | 本色俸(石) | 本色俸內 | 折色俸(石) | 折色俸內 | ||
實支米(石) | 折銀數(兩) | 折銀(兩) | 折鈔(貫) | |||
732 | 237.6 | 12 | 144.76 | 494.4 | 7.41 | 4944 |
都指揮使職掌
元代都指揮使司的職責有如下幾種:修治城隍及京師內外工役,兼大都屯田等事,如武衞親軍都指揮使司;負責屯軍徼巡盜賊於重要關隘,如隆鎮衞親軍都指揮使司;負責宿衞城禁,兼營屯田,供給軍儲,如右阿速衞親軍都指揮使司;負責統領軍隊,以備征討,如唐兀衞親軍都指揮使司。《明史》中對於都指揮使司職權的記載,在軍事管理職權上大體與元代相同。
[15]
明代都指揮使作為都指揮使司的主官,掌管一方軍政,各率所部隸於五府而聽命於兵部,
[3]
總理屯田、驗軍、營操、巡捕、漕運、備禦、出哨、入衞、戍守、軍器等事務。
[17]
同時,對於副參以下、千户以上的地方武官,都指揮使還需與布政使、按察使一同考察並上交至巡撫處,以“諮部考舉題奏”。
[18]
都指揮使官職服飾
- 明代
公服:洪武元年(1368年)規定,在朔望朝見、侍班、謝恩、見辭時,以及外放的官員每日清晨上堂時,須穿着公服,以烏紗帽、團領衫、束帶為定製,都指揮使為正二品官,服緋袍,在公服上織以徑三寸的小獨科花花紋圖樣。
[4]
常服:官員們參加常朝、日常辦公時穿着的官服即常服。洪武元年(1368年)規定常服形制和公服一樣,都是烏紗帽、團領衫及束帶。武官為了行動方便,袍衫為窄袖,二品官用犀牛角。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定製,常服在胸背處增加動物紋樣,武官二品為獅子。這些紋樣都設計在方形邊框之內,置於團領衫的前胸和後背。武將用走獸,取其生性勇猛之意。
[4]
都指揮使官職關係
- 上官
- 同僚
據《明史》記載:“都指揮使與布、按並稱三司,為封疆大吏。”
[11]
在三司長官中,布政使為從二品官,按察使為正三品官,都指揮使為正二品官,凡朝廷有吉凶喪事,序頭銜,都指揮使在布政使、按察使之前,可見其地位之高。
[3]
[12]
- 屬官
都指揮使下設都指揮同知2人,從二品。都指揮僉事4人,正三品。同知、僉事之職掌,除為都指揮使之佐貳,平時處理司的事務外,還專掌練兵、屯田、巡捕、軍器等職守。都司所設官員,除都指揮使、同知、僉事等以外,還有下屬各官:
[3]
官名 | 員額 | 官品 | 備考 |
---|---|---|---|
經歷司(經歷) | - | 正六品 | 職掌如布政使司之官 |
經歷司(都事) | - | 正七品 | 職掌如布政使司之官 |
斷事司(斷事) | 1 | 正六品 | 洪武四年置。理軍官軍人詞訟 |
斷事司(副斷事) | 1 | 正七品 | 洪武四年置。理軍官軍人詞訟 |
斷事司(吏目) | 1 | - | 洪武四年置。理軍官軍人詞訟 |
司獄司(司獄) | - | 從九品 | 職掌如布政使司之官 |
倉庫草場大使 | 1 | - | - |
倉庫草場副使 | - | - | - |
都指揮使社會影響
清代雖然承襲了明代的都司制度,但都司地位逐步下降,都指揮使的品級在清初降為正三品,且“不管兵馬,止司錢穀”。都司以管理屬下的衞所軍隊駐守和屯田為主要職責,在清王朝建立和統一過程中發揮的作用有限,各種文獻中對三司的稱呼順序也由“都布按”逐漸轉變成“布按都”。都司制度走入末路是一個不可避免的結局。
[16]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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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元史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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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黃惠賢,陳鋒著. 中國俸祿制度史 修訂版[M].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05:43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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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明史 卷七十六 志第五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4-29]
- 18. 明史 卷七十一 志第四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4-29]
- 19. 清史稿 卷一百十七 志九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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