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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鈞

(元朝縣尹)

鎖定
郭鈞,生卒年不詳,字平叔,陝西朝邑人。元至正十一年(1351)十二月,任眉縣尹(令),
本    名
郭鈞
平叔
所處時代
元朝
民族族羣
出生地
陝西朝邑
主要成就
勤於勸課,盡力作務農田,禁強暴均賦役
郭鈞,生卒年不詳,字平叔,陝西朝邑人。元至正十一年(1351)十二月,任眉縣尹(令),至正十四年(1354)九月離任。郭鈞到任即以農桑為民之急務,勤於勸課,堅持督導,勉勵青壯年,得盡力作務農田。重視興修水利,引斜谷之水,灌田千餘畝,並令壯士晝夜巡護渠道,在兩次大旱中抗禦和減少了自然災害對農業的損失。平常年份全縣五穀豐登,家家得以安飽,正設常平倉粟,儲糧四千餘斛。同時重視教育,設立學校,培養人才。對通經之士生活有困難者,給予救養。教化感民以修孝悌,縣境內禮遜之風漸興,在鄉村提倡樂於行善,他郡之民聞聽,有來眉定居者 [1] 
在抓農業和教育這個根本時,郭鈞堅持“恩威並用”的治縣方略,禁強暴,均賦役。對當時害政蠹民者,與不服教化管束的刁民,根據其罪惡輕重,分別判處徒刑,嚴重者殺頭,因此,訴訟案件減少了,盜賊也不敢滋擾了,保證了縣境內的安寧。即使別境惡徒潛眉攘擾,他也以周全的計謀將其捕獲,及時處以應得之刑。當時,興元、金翔及江漢(今陝南)社會秩序混亂,人民生活難以保證,郭鈞多次執行運粟軍務,分九等而分平派於民,嚴禁委吏輿台之徒,使中無私吞之行為,前後運輸糧食數萬石,民無怨言。至正十五年(1355)正月,眉民為紀念郭鈞之卓著功績,在縣治倉內為他立碑以志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