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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躬
鎖定
郭躬人物生平
郭躬,字仲孫,潁川陽翟人。年少時即繼承父業,講授徒眾常數百人。後來做了郡吏,召入公府。
永平年間,奉車都尉竇固出兵攻打匈奴,騎兵都尉秦彭做副帥。秦彭在別處駐紮而常按法殺人,竇固奏稱秦彭專權,請求殺掉他。漢明帝於是召集公卿朝臣討評論秦彭的罪科。郭躬因為明白法律,也被召入朝廷參加評議。議論的人都同意竇固的奏請,郭躬卻獨自説:“在法律上,秦彭該斬首。”漢明帝説:“軍隊出征,校尉一統于都督。秦彭既無斧鉞,可以專權殺人嗎?”郭躬答道:“一統於督,是講在部曲。今秦彭專軍別將,和這有些不同。兵事很緊迫如人之呼吸一般,不允許事先關照督帥。況且漢朝的制度,棨戟即為斧鉞,在法律上不算有罪。”漢明帝聽從郭躬的意見。
又有兄弟一起殺人的,而罪行不好歸在誰身上。皇帝認為兄不管教弟,所以報稱兄宜重判而弟減死罪。中常侍孫章宣讀詔書,誤言兩報重,尚書奏稱孫章假傳旨意,罪當腰斬。漢明帝又召郭躬來問,郭躬答道:“孫章應罰金。”漢明帝説:“孫章假傳詔書殺人,怎麼説只罰金?”郭躬説:“法律上有故意殺人和誤殺人之分,孫章傳達命令的錯誤,屬於誤殺,誤殺人在條文上就輕些。”漢明帝説:“孫章與囚犯同縣,疑他是故意。”郭躬説:“‘大道如砥之平,其直如矢,君子不逆詐’,君王以天為法,刑不可以委曲生意。”漢明帝説:“好。”授郭躬為廷尉正,因犯法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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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三次升遷。
元和三年(86年),朝廷拜郭躬為廷尉。郭躬家世代掌法,務在寬平,當典理官時,決獄斷刑,多依矜恕的原則辦事,於是依照重刑可從輕發落的四十一件事上奏漢章帝,事都得到允許和施行,著名於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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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和元年(87年),朝廷大赦天下在獄囚犯在四月丙子以前減死罪一等,不用笞刑,到金城,而文中沒有涉及逃亡未發覺的。郭躬向上封事奏請道:“皇上大恩之所以減死罪而使戍邊的原因,是重在人命。今死罪亡命的大概有萬人,又自赦免以來,捕得罪犯甚多,而詔令沒有涉及,都應重罪論處。想到天恩沒有不寬厚,死罪以下都得到再生,而逃亡後被捕的卻不霑恩澤。臣以為赦免以前犯死罪,而囚繫在赦後的,可以都不用實施笞刑而送到金城,以保全人命,也有益於邊疆。”漢章帝認為很好,立刻下詔赦免。郭躬奏讞法科,多所保全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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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和帝永元六年(94年),郭躬在任上去世。中子郭晊,也明法律,官至南陽太守,政有名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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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躬史籍記載
《後漢書·卷四十六》。
郭躬家族成員
兒子:郭晊。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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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范曄.後漢書.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
- 2. 《後漢書·卷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六·郭躬》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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