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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波

(攀枝花市東區林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鎖定
郭波,男,漢族,1976年6月生,四川射洪人,中央黨校在職大學學歷。1996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攀枝花市東區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 [1] 
2023年7月,據花城廉韻消息,郭波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3] 
中文名
郭波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四川射洪
出生日期
1976年6月

郭波人物履歷

1996年7月至2007年3月,先後在攀枝花市東區銀江鎮、東區發展和改革局工作;
2007年3月至2011年6月,任攀枝花市東區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2011年6月至2017年1月,歷任攀枝花市東區銀江鎮黨委副書記、鎮人大主席;
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任攀枝花市東區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任攀枝花市東區密地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2019年9月至2023年7月,任攀枝花市東區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 [3] 

郭波人物事件

郭波違紀被查

2023年,攀枝花市東區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郭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郭波依法雙開

2023年7月6日,據花城廉韻:經攀枝花市東區區委批准,攀枝花市東區紀委監委對攀枝花市東區林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郭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郭波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為官不廉,違規經商辦企業;上班時間脱崗打麻將;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貪慾膨脹,膽大妄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施工管理、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郭波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攀枝花市東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東區區委批准,決定給予郭波開除黨籍處分;由攀枝花市東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