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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昌

(國家信訪局原副局級信訪督察專員)

鎖定
郭永昌,男,1963年4月生,河南項城人,中共黨員,1983年7月參加工作,西南政法大學畢業,大學學歷。曾任國家信訪局副局級信訪督察專員。
2009年5月,被雙規。2010年5月,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5萬元。現已刑滿釋放。 [1-3] 
中文名
郭永昌
國    籍
中國
籍    貫
河南項城
出生日期
1963年4月6日
畢業院校
西南政法大學

郭永昌人物履歷

郭永昌 郭永昌
歷任河南省漯河市司法局副局長、市外貿局局長,漯河市源匯區區長、區委書記,信陽市委常委、固始縣委書記,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國家信訪局副局級信訪督察專員。

郭永昌人物事件

2009年2月,因經濟問題被中紀委“雙規”。
2009年7月20日,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將郭永昌案指定周口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經初查,郭永昌在任漯河市源匯區區長、區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74.7萬元,美金1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
2009年7月25日,信陽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依法作出接受郭永昌辭去河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決議。
2014年12月,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郭永昌犯受賄罪刑事裁定書》,披露了郭永昌案的相關案情。原判認定,1998年至2008年間,郭永昌在擔任漯河市源匯區區長、區委書記及固始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林某、晁某等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14.8萬元及美金6萬元。該犯有自首、立功情節,案發後贓款全部追繳。 [4] 
2010年5月,郭永昌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5萬元。
因在服刑期間能夠認罪服法,確有悔改表現,在2012年6月、2014年9月,他先後被減去有期徒刑9個月、10個月。
2014年12月27日,郭永昌已刑滿出獄。 [3] 

郭永昌曾經輝煌

2004年4月6日,原任河南省漯河市源匯區區委書記的郭永昌調任中共信陽市委常委兼固始縣委書記。自從郭永昌擔任縣委書記以來,開始實施其新政。短短几年內,固始拉起了中等城市的框架,城區面積擴大了4倍,道路開闊,高樓林立,一派發達地區景象。
2004年以來,固始縣累計投資6億多元,先後建成踏月寺商城、集美建材大市場、固始商品市場、農副土特產大市場、糧油批發大市場、農機大市場等12個較大規模的市場,建築總面積24萬平方米,入駐商户1600多家,年交易額達17億元。但如今很多招牌鏽蝕斑斑,部分市場經營慘淡。
從2004年開始,固始縣就搞了“創業獎”和“奉獻獎”:固始人發財後,報效家鄉的創業者,每年評選20位,把獲獎者的巨幅照片掛在縣城主要街道上,這就是“把創業者高高舉過頭頂”。通過這一舉措,在一年之內為固始縣帶回來了300多家企業,投資幾十億元。
2005年,固始縣城市建設一共投資12億元,政府僅投資1億元,其他全部是民間資金。
2006年,固始獲得了“全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示範縣”稱號,河南省委、省政府將之定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試點縣。
在這個有着160萬人口的大縣,曾經是告狀、鬧事、刑事案件的多發縣,而當時刑事和治安案件發案率在全省最低,全縣公安警力占人口的比例在全國最低,羣眾集體越級人訪、信訪率全省最低的縣之一,連續多年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評為信訪工作先進縣。

郭永昌錯誤開始

2008年春天,郭永昌下令剛剛民辦不久、升學率一般的永和高中兼併國有的、多次獲信陽市高考成績第一名的省級示範學校慈濟高中,引起軒然大波。
2003年8月,固始縣出台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辦學的政策,投資超過5000萬元以上的學校,教師工資由縣財政撥付。這項政策一出,固始縣出現多所民辦中學,其中就包括“打工青年”王剛所辦的永和高中。但是,這個決定遭到了固始縣幹部、慈濟高中教師和社會上大多數人的反對。

郭永昌最終結局

由於阻力太大,永和、慈濟最終也未能合併,郭永昌在固始的威信大跌,而且這件事導致固始的幹部、教師不斷向上告狀,毀了郭永昌的新政進程。2008年春節前,郭永昌黯然離開固始,到河南省人大工作,任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兼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省人大代表,後又調至國家信訪局。
2009年,因經濟問題被中紀委“雙規”。
2009年8月3日,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因涉嫌刑事犯罪,終止郭永昌的省人大代表,並同時終止其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兼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