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桓貪污案
鎖定
- 中文名
- 郭桓貪污案
- 發生年代
- 明代
- 涉及人物
- 郭桓
- 出 處
- 《御製大誥初編》
郭桓貪污案人物介紹
郭桓貪污案案件記載
《御製大誥初編》載:“產部官郭桓等收受浙西秋糧,合上倉四百五十萬石。其郭桓等止收陸拾萬石上倉,鈔八十萬錠入庫。以當時折算,可抵二百萬石,餘有一百九十萬未曾上倉。郭桓等受要浙西等府鈔五十萬貫,致使府縣官黃文等,通同刁頑人吏沈原等作弊,各分入已。”《御製大誥初編》第二十五載:“其北平布政司、按察司官吏乍或、趙全德等,通同六部百郭恆等,十二道丁廷學等,寄借贓鈔。”“户部侍郎郭桓等官,受要屯天、太平、鎮江、寧國、廣德五府州納草人徐添慶等户贓鈔,不行追徵合納馬草,卻於已納安慶府人户內多科,補納五府州原欠數日。”楊州瓜埠欠色課四萬張,郭恆通同揚州府知府戰慎,加倍徵收八萬張,其中四萬張入己。郭桓盜賣官糧“但略寫七百萬耳。若將其餘倉分,並十二布政司,通同盜賣見在倉糧;及接受浙西四府鈔五十萬張,賣米一百九十萬不上倉,通算諸色課程、魚鹽等項;及通同承運庫官範朝宗偷溢金銀,廣惠庫官張裕妄支鈔六百萬張;除盜庫在寶鈔、金、銀不笄外,其賣在倉税糧,及未上倉該收税糧,及魚鹽諸色等項課程,共折米算,所廢者二千四百餘萬精糧。”郭桓貪污案是情節嚴重的大案,朱元璋十分重視,親自參與審判。此案審理後,郭桓及從部侍郎以下數百人均處以死刑。追贓七百萬石。供詞牽及地方官吏極多,下獄擬罪者數萬人。
[1]
郭桓貪污案案件影響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3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panhao8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