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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朝輝

(律師事務所員工)

鎖定
郭朝輝,男,漢族,北黃岡人,碩士研究生,先後就讀於西南政法大學和武漢大學法學院。
中文名
郭朝輝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性    別
1995年7月至2002年8月就職於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2002年8月至2009年12月,在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工作,歷任副中隊長、副大隊長等職(其間曾在龍崗分局水徑派出所任職副所長半年,抽調中紀委工作兩年)。郭朝輝愛崗敬業,勤奮工作,多次立功受獎。在福田公安分局工作期間,曾參與偵辦如“6.25”殺人案、“4.13”兇殺碎屍案等一大批重特大刑事案件;在經偵局工作期間,曾主辦過“5.24”專案、三九集團趙新先等人涉嫌濫用職權案、大鵬證券徐衞國等人涉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案、特大假冒LV註冊商標案等一大批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在中紀委工作期間,曾辦理廣東省原常務副省長劉維明違紀案、原河南省洛陽市委書記孫善武受賄案等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郭朝輝具有紮實的法律理論基礎,多年的公安一線工作經驗,法律實務嫺熟。2007年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獲《法律職業資格證書》。2010年辭去公職,加盟廣東君言律師事務所。
由於長期從事公安執法工作,郭朝輝對於刑案辯護有獨到見解,致力於採取有效措施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憑着在經偵工作中積累的豐富經驗,郭朝輝對於企業如何在經濟交往中有效保護自身,如何防範企業內部的職務犯罪行為等方面進行了深入研究,並總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應對方法和措施。尤其是郭朝輝參與成立了全國公安系統第一個偵辦知識產權犯罪中隊(原經偵支隊二大隊三中隊),偵辦了一大批知識產權案件,如2004年度,其參與偵破的特大假冒LV註冊商標案和假冒思科系統註冊商標案,分別以第二名和第三名的成績被“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辦公室”評為“2004年度中國十大知識產權案件”。多年的偵辦知識產權案件工作實踐,使他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與相關執法部門建立了廣泛的人脈資源,對企業保護專利、商標、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能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