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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審計

鎖定
部分審計亦稱局部審計。“全部審計”的對稱。對被審單位的部分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活動進行的審計。 [1] 
中文名
部分審計
定    義
“全部審計”的對稱。對被審單位的部分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活動進行的審計
別    稱
局部審計
部分審計有兩種含義:一種是對被審單位的某一經濟活動內容或部分會計資料根據需要進行重點審查,如工資基金或成本項目審計及收入或支出憑證審計等;另一種是對被審計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動的合規、合法、效益性等單方面進行的審計,如對控購商品的違紀審計及中外合資的投資效益審計等。 [1] 
參考資料
  • 1.    張鴻傑、賈叢民.中國審計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 ,199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