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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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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超(336年~377年),字景興、敬輿,小字嘉賓。高平郡(今山東省濟寧市)人,出身高平郗氏。東晉時期大臣、文學家、佛學家。太尉郗鑑之孫,徐州刺史郗愔之子。 [64-65] 
郗超初為大司馬桓温的親信謀臣,歷任撫軍府掾、徵西府椽、大司馬參軍、散騎侍郎、中書侍郎、司徒左長史。太和四年(369年),桓温北伐前燕,因不肯採納郗超的建議,導致大敗而回,事後勸説桓温廢除司馬奕帝位,改立司馬昱為帝。後因父親郗愔職務之事與謝安生恨,因母喪辭去司徒左長史之職,歸家守孝,喪期滿後被起復為散騎常侍、宣威將軍、臨海太守,但郗超沒有接受任職。郗超工書法,尤善草書。書學自王羲之、王獻之。郗超有《遠近帖》流傳於世,並著有十數篇佛學著作。 [66] 
太元二年(377年),郗超去世,時年四十二歲。 [67-68] 
別    名
郗嘉賓
景興,一字敬輿,小字嘉賓
所處時代
東晉
民族族羣
漢人
出生地
高平金鄉
出生日期
336年
逝世日期
378年
主要成就
擔任桓温謀主
主要作品
《郗超集》
本    名
郗超
官    職
司徒左長史

郗超人物生平

郗超早年經歷

郗超年輕時卓越超羣,放蕩不羈,有曠世之才,在士林中交遊廣泛。他善於清談,見解義理精妙入微。 [1] 
永和元年(345年),會稽王司馬昱被授為撫軍大將軍,徵辟郗超為府掾 [2]  [69-70] 

郗超追隨桓温

永和四年(348年),桓温因平蜀之功,進位徵西大將軍。郗超進入桓温幕府,擔任徵西府椽,後改任大司馬參軍。桓温英氣高邁,很少推崇他人,但在與郗超交談之後,卻認為他深不可測,因此盡心禮待。而郗超也一心追隨桓温,不久又被授為散騎侍郎。 [3] 
太和四年(369年),桓温請求與徐兗二州刺史郗愔、江州刺史桓衝豫州刺史袁真一同北伐前燕。當時,北府兵卒悍勇,桓温不願讓郗愔掌握京口重鎮。郗愔對此絲毫不知,還致信桓温,表示願意與他共同輔佐王室,請求率部出河上。郗超將原信毀掉,以父親的名義偽造信件,呈給桓温。信中寫道:“我不是將帥之才,不能勝任軍旅重任,而且年老多病,還是給我一個閒職,讓我休養吧。徐兗二州的軍隊就由桓公統領吧。”桓温得信大喜,當即改任郗愔為會稽內史,並自領徐兗二州刺史,兼併了郗愔的軍隊。 [4] 
同年四月,桓温自兗州出兵北伐。郗超極力勸諫,認為汴水久未浚治,會影響漕運。桓温不聽,執意進軍,並由清水進入黃河。郗超再次勸諫,認為桓温入黃河之法是逆水而進,難通漕運,擔心前燕拒守不戰,會令晉軍糧道斷絕,陷入無糧困境。他建議桓温盡率全軍直擊前燕國都鄴城,這樣不論前燕逃回遼東後方、拒守鄴城或出兵決戰都有利於北伐進展。郗超又提出另外一個比較穩健的策略,建議桓温堅守河道,控制漕運,儲蓄糧食,直至明年夏天再繼續進攻。他認為如不速戰速決,當戰事拖延至秋冬後,在水量減少而北方早降温的客觀條件之下,會令到晉軍更難維持。但桓温全都不聽。 [5]  九月,桓温在枋頭被燕將慕容垂擊敗,大敗而回。 [6] 

郗超密謀廢立

桓温北伐的本意是要建立功勳,然後回朝接受九錫,從而奪取政權,但卻因枋頭兵敗,威望頓減。鹹安元年(371年),桓温收復壽春,對郗超道:“這次勝利能雪枋頭兵敗之恥嗎?”郗超則表示不能。當夜,郗超對桓温道:“明公身居重任,如果不能效仿伊霍、廢立皇帝,不足以鎮壓四海,震服宇內。”桓温採納了他的建議,決定廢黜皇帝司馬奕 [7]  [8] 
同年十一月,桓温散佈流言,稱司馬奕因陽痿不能生育,並讓寵臣相龍、計好、朱炅寶等人蔘侍內寢,而後宮所生三子並非皇帝親生。不久,桓温率軍入建康,以褚太后的名義下詔,廢司馬奕為東海王,並立會稽王司馬昱為皇帝,是為晉簡文帝 [9]  當時,郗超擔任中書侍郎,坐鎮朝廷,百官皆畏其權勢。謝安曾與王坦之一同去拜訪郗超,一直等到天色已晚也未能入見。王坦之打算離去,謝安道:“你就不能為了性命,先忍一忍嗎?” [10-11] 
簡文帝雖被立為皇帝,但卻形同傀儡,常擔心被桓温廢黜。後來天現異象,熒惑入太微,這在當時被認為是帝位不保的徵兆,司馬奕被廢時也有同樣的天象。簡文帝非常不安,甚至向郗超詢問桓温是否會再行廢立。郗超斷言道:“桓大司馬正對內穩定國家,對外開拓江山,我願用全家百餘口來擔保,不會發生那種不正常的政變。”簡文帝稍微安心,又吟誦庾闡詩道:“志士痛朝危,忠臣哀主辱。” [12]  簡文帝因不能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在位不到兩年便憂憤病死。 [13] 

郗超壯年病逝

桓温死後,郗超改任司徒左長史,但因母喪離職。他認為父親郗愔是名公之子,位遇應在謝安之上,但一直處於閒職,而謝安卻能掌握朝政,對此憤恨不平。謝安對郗超也是深恨不已。 [14] 
守孝期滿後,朝廷起復郗超為散騎常侍,後又授為宣威將軍、臨海太守。他都沒有接受。 [15]  太元二年十二月(378年1月),郗超病逝,年僅四十二歲。 [16-17] 

郗超主要成就

郗超政治

郗超是桓温謀主 [18]  桓温便是在郗超的建議下,廢黜了司馬奕,改立司馬昱為帝。 [7] 

郗超書法

郗超是東晉著名書法家,唐代竇臮在《述書賦》將郗超與郗鑑、郗愔、郗曇、郗儉之、郗恢並稱六郗,認為王家、謝家、庾家、郗家是主宰東晉書壇的主要家族。 [19]  庾肩吾《書品》將郗超的書法定為中下品,而李嗣真所著《書後品》則將其定為中上品。王僧虔認為郗超的草書次於二王,在緊湊秀美方面勝過其父郗愔,但骨力稍有不足。 [20] 

郗超佛學

郗超崇信佛教,常與竺法汰支道林等名僧討論佛教般若學,被譽為“一時之俊”。他意在調合佛教同儒家的正統觀念,也很注重佛教的因果報應和佛性法身等説,傾向於佛教有宗 [21] 
郗超著有《奉法要》,論述佛法要點,是東晉士大夫對佛教的典型認識,也是中國佛教義學史上的重要文獻。他提倡用佛教五戒“檢形”,用十善“防心”,認為善惡有報,天堂地獄,均系乎心,強調人們必須“慎獨於心,防微慮始”,把本已突出超脱的人生哲學,解釋成了一種治心從善的道德學説,將佛教的道德作用提到了首位。郗超還特別改正了中國傳統上認為積善積惡必將禍福子孫的報應説,認為“善自獲福,惡自受殃,是禍是福,都是自作自受,不能延及後代親屬”。 [21] 

郗超軼事典故

郗超盛德絕倫

郗超早年便享有盛譽,與王坦之齊名,時人稱讚道:“盛德絕倫郗嘉賓,江東獨步王文度。” [22]  另一種説法則是:“揚州獨步王文度,後來出人郗嘉賓。” [23] 

郗超髯參短簿

郗超擔任西府參軍時,與主簿王珣同受桓温器重。郗超生有美髯,而王珣身材矮小,西府有歌謠傳頌:“髯參軍短主簿,能令公喜,能令公怒。” [24] 

郗超入幕之賓

桓温心懷不軌,一直想篡奪帝位,郗超則是桓温的謀主。謝安曾與王坦之一同去拜訪桓温,郗超躲在幕帳中偷聽他們談話。恰巧這時一陣風把幕帳吹開,暴露了郗超。謝安笑道:“郗生可謂入幕之賓矣。” [25] 

郗超密札解父

郗愔忠心於王室,對郗超與桓温圖謀篡晉之舉絲毫不知。郗超臨終前,將一箱書信交給門生保管,囑咐道:“我父年事已高,我死之後,如果他悲傷過度,影響到飲食睡眠,可把這個箱子呈交給他。不然的話,你就把它燒掉。”郗超死後,郗愔果然因悲痛患病。門生便將箱子交給他,裏面全都是郗超與桓温密謀書信。郗愔大怒道:“這小子死得太晚了。”從此再也不為他流淚。 [26] 

郗超散盡錢財

郗愔好財,曾聚斂錢財數千萬。郗超在向父親請安時,故意將話題引到錢財方面。郗愔道:“你只不過想得到我的錢財罷了!”他打開錢庫,允許郗超在一天內任意取用,認為郗超最多也就用掉幾百萬。郗超竟在一日之內,將庫中錢財分給全部親戚朋友。郗愔得知,驚怪不已。 [27] 

郗超不至河漢

謝安認為聖人、賢人與普通人之間的距離很近,但子侄都不同意。謝安嘆道:“如果郗超聽見這話,一定不至於不相信。”他認為郗超一定會贊同自己的觀點。 [28] 

郗超化貶為褒

郗愔拜為北府統帥,王徽之到郗家祝賀。他認為郗愔不是將帥之才,便反覆誦道:“應變將略,非其所長。”郗融很不高興,對郗超道:“父親今日拜官,子猷卻言語不遜,實在難以容忍。”郗超卻道:“這是陳壽在《三國志》中對諸葛亮的評語,人家把父親比作諸葛武侯,我們還有什麼可説的?” [29] 

郗超資財助隱

郗超每逢聽説品德高尚者要隱退,便會斥資百萬,為他們建造房宇。他曾在剡縣為戴安道起建宅邸,宅邸非常精緻。戴安道入住後,給親友寫信道:“最近到了剡縣,就好像住進官邸一樣。” [30] 

郗超郗超大喜

常有人將郗超比作前秦宣昭帝苻堅,郗超知道後非常開心。 [31] 

郗超盛讚謝玄

前秦天王苻堅南下攻晉,侵佔梁岐,虎視淮陰。朝廷派謝玄率軍抵禦,但朝中議論紛紛,認為謝玄不能勝任。郗超雖與謝玄不和,但仍道:“謝玄定能成功。我和他曾在桓温的軍府共事,發現他用人能各盡其才,即使是一些細小事務,也能使人得到適當安排。以此推斷,想必他定能建立功勳。”淝水之戰勝利後,時人都讚歎郗超有先見之明,而且對他不因個人愛憎而隱匿別人的才能的做法表示敬重。 [32] 

郗超嘲諷範啓

範啓曾對郗超道:“王獻之全身乾巴巴的,即使扒下他的皮,也沒一點豐滿光澤。”郗超答道:“全身乾巴巴的,比起全身都是假的,哪樣好?”範啓生性矯揉造作,絮煩多事,郗超便以此嘲諷於他。 [33] 

郗超夫妻情深

郗超死後,妻子周氏拒絕返回孃家,説道:“活着雖不能跟郗郎同室而居,那就死後和他同穴而葬。” [34] 

郗超人物評價

檀道鸞:①“超少有才氣,越世負俗,不循常檢,時人為一代盛譽者。語曰:大才盤盤謝家安,江東獨步王文度,盛德日新郗嘉賓。”②“超有才能,珣有器望,併為温所暱。” [35] 
何尚之:“渡江已來,則王導周顗庾亮王濛謝尚、郗超、王坦、王恭王謐、郭文舉、謝敷戴逵許詢,及亡高祖兄弟(即何充兄弟)、王元琳昆季、範汪孫綽、張玄、殷覬等,或宰輔之冠蓋,或人倫之羽儀,或置情天人之際,或抗跡煙霞之表。” [36] 
王僧虔:“郗超草書,亞於二王。緊媚過其父,骨力不及也。” [37] 
房玄齡:①“少卓犖不羈,有曠世之度,交遊士林,每存勝拔,善談論,義理精微。”②“温懷不軌,欲立霸王之基,超為之謀。”
法琳:“王導、周顗,宰輔之冠蓋。王濛、謝尚,人倫之羽儀。次則郗超、王謐、劉□、謝容等,並江左英彥,七十餘人。皆學綜九流,才映千古。” [38] 
竇臮:“博哉四庾,茂矣六郗,三謝之盛,八王之奇。……景興(郗超)當年,曷雲世乏?正草輕利,脱略古法。跡因心而謂何?為吏士之所多,惜森然之俊爽,嗟甍爾於中和。” [19] 
餘知古:“温在鎮三十年,參佐習鑿齒袁宏、謝安、王坦之、孫盛孟嘉、王珣、羅友、郗超、伏滔謝奕顧愷之王子猷、謝玄、羅含、範汪、郝隆車胤、韓康等,皆海內奇士,伏其知人。” [39] 
蘇軾:①“若方回者,可謂忠臣矣,當與石碏比。然超謂之不孝,可乎?使超知君子之孝,則不從温矣。東坡先生曰:超,小人之孝也。” [40]  ②“士之所甚好者,名也。而愛莫加於父子。今嘉賓以父之故,而暴其惡名;方回以君之故,而不念其子。嘉賓可謂孝子,方回可謂忠臣也。悲夫!或曰:嘉賓與桓温謀叛,而子以孝子稱之,可乎?曰:“採葑採菲,無以下體。”嘉賓之不忠,不待誅絕而明者。其孝可廢乎?” [41] 
馮夢龍:“超黨於桓,非肖子也,然為父畫免禍之策,不可謂非智。身死而猶能以術止父之哀,是亦智也。然人臣之義,則寧為愔之愚,勿為超之智。” [42] 
王夫之:“秉信非以全身,而身或以保;非以圖功,而功或以成。託身失所,而為郗超;欲自免焉,則為温嶠;加之以反覆之無恆,則為牢之。嶠成而牢之敗,牢之死而超生。” [43] 
包世臣:“司馬氏無功於當塗,無德於黔首,而一時藉曹氏之寵,以享豐厚者,競與輸心佐命,真豺虎所不食,有北所不受。顧以若而人開鴻基,創永制,貽謀有不舛乎。無怪棗嵩、朱碩之於王浚沈充錢鳳之於王敦,匡術、路永之於蘇峻,郗超、劉牢之之於二桓,劉穆之之於宋武,接踵而起也。” [44] 
秦篤輝:“郗愔性吝而忠,郗超好施而奸,故君子不以一節論人。愔以多藏為利者也,超以賣國為利者也,多藏之利小,賣國之利大,如超者所謂小人喻於利。” [45] 
李慈銘:“王濟之傲縱,王澄之狂暴,殷浩之虛合,謝萬之佻率,郗超之奸諂,王忱之輕很,皆亂世無賴,蠢國敗家,而士類相矜,以為標準。” [46] 
蔡東藩:①“郗超二策,上則悉眾趨鄴,次則頓兵河濟,誠為當日不易之良謨。” [47]  ②“桓温敗績枋頭,僅得壽春之捷,何足蓋愆,乃反欲仿行伊霍,入朝廢主,真咄咄怪事!從前如操懿輩,皆當功名震主之時,內遭主忌,因敢有此廢立之舉,不意世變愈奇,人心益險,竟有如晉之桓温者也。況帝奕在位五年,未聞失德,乃誣以曖昧,迫使出宮,温不足責,郗超之罪,可勝數乎?” [48] 
餘嘉錫:①“善知人者觀人於微,即其平居動靜之間而知其才。劉惔之論桓温,郗超之知謝玄,皆觀其一節而已。” [49]  ②“如鍾會王戎王衍、王敦、王澄、司馬越、桓温、郗超、王恭、司馬道子殷仲堪之徒,並典午之罪人。” [50] 

郗超個人作品

根據《新唐書·藝文志》記載,郗超著有文集十五卷。 [51] 

郗超家庭成員

祖父:郗鑑,流民帥出身,曾參與討平王敦之亂蘇峻之亂,官至太尉,封南昌縣公
父親:郗愔,官至鎮軍將軍會稽內史、都督浙江東五郡軍事,襲爵南昌縣公。 [52] 
兄弟:郗融,曾被授為琅邪王文學,但他卻沒有接受。 [53]  [54] 
兄弟:郗衝。 [53] 
妻子:周馬頭,出身汝南周氏,秘書監周閔之女。 [55] 
嗣子:郗僧施,從弟郗儉之之子,歷任宣城內史、丹陽尹南蠻校尉,襲爵南昌縣公。 [56] 

郗超史籍記載

晉書·卷六十七·列傳第三十七》 [57] 
資治通鑑·卷九十七·晉紀十九》 [58] 
《資治通鑑·卷九十九·晉紀二十一》 [59] 
《資治通鑑·卷一百一·晉紀二十三》 [60] 
《資治通鑑·卷一百二·晉紀二十四》 [61] 
《資治通鑑·卷一百三·晉紀二十五》 [62] 
《資治通鑑·卷一百四·晉紀二十六》 [63] 
參考資料
  • 1.    《晉書·郗超傳》:少卓犖不羈,有曠世之度,交遊士林,每存勝拔,善談論,義理精微。
  • 2.    《資治通鑑·晉紀十九》:(永和元年正月)壬戌,以會稽王昱為撫軍大將軍,錄尚書六條事。昱清虛寡慾,尤善玄言,常以劉惔、王濛及潁川韓伯為談客,又闢郗超為撫軍掾,謝萬為從事中郎。
  • 3.    《晉書·郗超傳》:桓温闢為徵西大將軍掾。温遷大司馬,又轉為參軍。温英氣高邁,罕有所推,與超言,常謂不能測,遂傾意禮待。超亦深自結納。尋除散騎侍郎。
  • 4.    《資治通鑑·晉紀二十四》:(太和四年)春,三月,大司馬温請與徐、兗二州刺史郗愔、江州刺史桓衝、豫州刺史袁真等伐燕。初,愔在北府,温常雲:“京口酒可飲,兵可用。”深不欲愔居之;而愔暗於事機,乃遺温箋,欲共獎王室,請督所部出河上。愔子超為温參軍,取視,寸寸毀裂,乃更作愔箋,自陳非將帥才,不堪軍旅,老病,乞閒地自養,勸温並領己所統。温得箋大喜,即轉愔冠軍將軍、會稽內史,温自領徐、兗二州刺史。
  • 5.    《資治通鑑·晉紀二十四》:大司馬温自兗州伐燕。郗超曰:“道遠,汴水又淺,恐漕運難通。”温不從。……温引舟師自清水入河,舳艫數百里。郗超曰:“清水入河,難以通運。若寇不戰,運道又絕,因敵為資,復無所得,此危道也。不若盡舉見眾直趨鄴城,彼畏公威名,必望風逃潰,北歸遼、碣。若能出戰,則事可立決。若欲城鄴而守之,則當此盛夏,難為功力。百姓布野,盡為官有,易水以南必交臂請命矣。但恐明公以此計輕鋭,勝負難必,欲務持重,則莫若頓兵河、濟,控引漕運,俟資儲充備,至來夏乃進兵;雖如賒遲,然期於成功而已。舍此二策而連軍北上,進不速決,退必愆乏。賊因此勢以日月相引,漸及秋冬,水更澀滯。且北土早寒,三軍裘褐者少,恐於時所憂,非獨無食而已。”温又不從。
  • 6.    《晉書·郗超傳》:温不從,果有枋頭之敗,温深慚之。
  • 7.    《晉書·郗超傳》:尋而有壽陽之捷,問超曰:“此足以雪枋頭之恥乎?”超曰:“未厭有識之情也。”既而超就温宿,中夜謂温曰:“明公都有慮不?”温曰:“卿欲有所言邪?”超曰:“明公既居重任,天下之責將歸於公矣。若不能行廢立大事、為伊霍之舉者,不足鎮壓四海,震服宇內,豈可不深思哉!”温既素有此計,深納其言,遂定廢立,超始謀也。
  • 8.    《晉書·桓温傳》:温既負其才力,久懷異志,欲先立功河朔,還受九錫。既逢覆敗,名實頓減,於是參軍郗超進廢立之計。
  • 9.    《資治通鑑·晉紀二十五》:以帝素謹無過,而牀第易誣,乃言“帝早有痿疾,嬖人相龍、計好、朱炅寶等,參侍內寢,二美人田氏、孟氏生三男,將建儲立王,傾移皇基。”密播此言於民間,時人莫能審其虛實。十一月,癸卯,温自廣陵將還姑孰,屯於白石。丁未,詣建康,諷褚太后,請廢帝,立丞相會稽王昱,並作令草呈之。……宣太后令,廢帝為東海王,以丞相、錄尚書事、會稽王昱統承皇極。
  • 10.    《資治通鑑·晉紀二十五》:郗超以温故,朝中皆畏事之。謝安嘗與左衞將軍王坦之共詣超,日旰未得前,坦之慾去,安曰:“獨不能為性命忍須臾邪?”
  • 11.    《晉書·郗超傳》:遷中書侍郎。謝安嘗與王文度共詣超,日旰未得前,文度便欲去,安曰:“不能為性命忍俄頃邪!”其權重當時如此。
  • 12.    《資治通鑑·晉紀二十五》:帝雖處尊位,拱默而已,常懼廢黜。先是,熒惑守太微端門,逾月而海西廢。辛卯,熒惑逆行入太微,帝甚惡之。中書侍郎郗超在直,帝謂超曰:“命之修短,本所不計,故當無復近日事邪?”超曰:“大司馬臣温,方內固社稷,外恢經略,非常之事,臣以百口保之。”因詠庾闡詩云:“志士痛朝危,忠臣哀主辱。”遂泣下沾襟。
  • 13.    《續晉陽秋·簡文帝》:帝外壓強臣,憂憤不得志,在位兩年而崩。
  • 14.    《晉書·郗超傳》:轉司徒左長史,母喪去職。常謂其父名公之子,位遇應在謝安右,而安入掌機權,愔優遊而已,恆懷憤憤,發言慷慨,由是與謝氏不穆。安亦深恨之。
  • 15.    《晉書·郗超傳》:服闋,除散騎常侍,不起。以為臨海太守,加宣威將軍,不拜。
  • 16.    《晉書·郗超傳》:年四十二,先愔卒。
  • 17.    《資治通鑑·晉紀二十六》:(太元二年)十二月,臨海太守郗超卒。
  • 18.    《資治通鑑·晉紀二十五》:郗超常為温謀主,安與坦之見温,温使超卧帳中聽其言。
  • 19.    述書賦:捲上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5-04-20]
  • 20.    法書考:卷一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5-04-20]
  • 21.    中國佛教史:魏晉南北朝佛教的流傳  .在線讀書網[引用日期2015-04-20]
  • 22.    《晉書·王坦之傳》:坦之字文度。弱冠與郗超俱有重名,時人為之語曰:“盛德絕倫郗嘉賓,江東獨步王文度。”嘉賓,超小字也。
  • 23.    《世説新語·賞譽第八》:諺曰:“揚州獨步王文度,後來出人郗嘉賓。”
  • 24.    《晉書·郗超傳》:時王珣為温主簿,亦為温所重。府中語曰:“髯參軍,短主簿,能令公喜,能令公怒。”超髯,珣短故也。
  • 25.    《晉書·郗超傳》:温懷不軌,欲立霸王之基,超為之謀。謝安與王坦之嘗詣温論事,温令超帳中卧聽之,風動帳開,安笑曰:“郗生可謂入幕之賓矣。”
  • 26.    《晉書·郗超傳》:初,超雖實黨桓氏,以愔忠於王室,不令知之。將亡,出一箱書,付門生曰:“本欲焚之,恐公年尊,必以傷愍為弊。我亡後,若大損眠食,可呈此箱。不爾,便燒之。”愔後果哀悼成疾,門生依旨呈之,則悉與温往反密計。愔於是大怒曰:“小子死恨晚矣!”更不復哭。
  • 27.    《世説新語·儉嗇第二十九》:郗公大聚斂,有錢千萬。嘉賓意甚不同,常朝旦問訊。郗家法:子弟不坐。因倚語移時,遂及財貨事。郗公曰:“汝正當欲得吾錢耳!”乃開庫一日,令任意用。郗公始正謂損數百萬許,嘉賓遂一日乞與親友、周旋略盡。郗公聞之,驚怪不能已已。
  • 28.    《世説新語·言語第二》:謝公雲:“賢聖去人,其間亦邇。”子侄未之許,公嘆曰:“若郗超聞此語,必不至河漢。”
  • 29.    《世説新語·排調第二十五》:郗司空拜北府,王黃門詣郗門拜,雲:“應變將略,非其所長。”驟詠之不已。郗倉謂嘉賓曰:“公今日拜,子猷言語殊不遜,深不可容!”嘉賓曰:“此是陳壽作諸葛評,人以汝家比武侯,復何所言?”
  • 30.    《世説新語·棲隱第十八》:郗超每聞欲高尚隱退者,輒為辦百萬資,併為造立居宇。在剡,為戴公起宅,甚精整。戴始往舊居,與所親書曰:“近至剡,如官舍。”
  • 31.    《世説新語》:郗嘉賓得人以己比苻堅,大喜。
  • 32.    《世説新語·識鑑第七》:郗超與謝玄不善。苻堅將問晉鼎,既已狼噬梁、岐,又虎視淮陰矣。於時朝議遣玄北討,人間頗有異同之論。唯超曰:“是必濟事。吾昔嘗與共在桓宣武府,見使才皆盡,雖履屐之間,亦得其任。以此推之,容必能立勳。”元功既舉,時人鹹嘆超之先覺,又重其不以愛憎匿善。
  • 33.    《世説新語·排調第二十五》:範啓與郗嘉賓書曰:“子敬舉體無饒,縱掇皮無餘潤。”郗答曰:“舉體無餘潤,何如舉體非真者?”範性矜假多煩,故嘲之。
  • 34.    《世説新語·賢媛第十九》:郗嘉賓喪,婦兄弟欲迎妹歸,終不肯歸。曰:“生縱不得與郗郎同室,死寧不同穴!”
  • 35.    續晉陽秋:卷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20]
  • 36.    廣弘明集:卷一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5-04-20]
  • 37.    法書要錄:卷一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5-04-20]
  • 38.    全唐文:卷九百三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5-04-20]
  • 39.    世説新語箋疏:文學第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20]
  • 40.    蘇東坡全集:卷一百四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5-04-20]
  • 41.    蘇東坡全集:卷九十二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5-04-20]
  • 42.    智囊全集:明智部第二  .在線讀書網[引用日期2015-04-21]
  • 43.    讀通鑑論:卷十四 晉安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20]
  • 44.    藝舟雙楫:卷二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5-04-20]
  • 45.    平書:卷三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5-04-20]
  • 46.    越縵堂讀書記:史部 晉書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5-04-20]
  • 47.    兩晉演義:第六十回 失洛陽沈勁死義 阻石門桓温退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20]
  • 48.    兩晉演義:第六十三回 海西公遭誣被廢 崑崙婢產子承基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20]
  • 49.    世説新語箋疏:識鑑第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20]
  • 50.    世説新語箋疏:賞譽第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20]
  • 51.    新唐書:藝文志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20]
  • 52.    《晉書·郗愔傳》:愔字方回。……服闋,襲爵南昌公,徵拜中書侍郎。……俄屬桓温北伐,愔請督所部出河上,用其子超計,以己非將帥才,不堪軍旅,又固辭解職,勸温並領己所統。轉冠軍將軍、會稽內史。及帝踐阼,就加鎮軍、都督浙江東五郡軍事。
  • 53.    《晉書·郗愔傳》:三子。超、融、衝。超最知名。
  • 54.    《世説新語箋疏·排調第二十五》:郗氏譜曰:融字景山,愔第二子,闢琅邪王文學,不拜而蚤終。
  • 55.    《世説新語箋疏·賢媛第十九》:郗氏譜曰:超娶汝南周閔女,名馬頭。
  • 56.    《晉書·郗超傳》:超無子,從弟儉之以子僧施嗣。僧施字惠脱,襲爵南昌公。弱冠,與王綏、桓胤齊名,累居清顯,領宣城內史,入補丹陽尹。劉毅鎮江陵,請為南蠻校尉、假節。
  • 57.    晉書:列傳第三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20]
  • 58.    資治通鑑:晉紀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20]
  • 59.    資治通鑑:晉紀二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20]
  • 60.    資治通鑑:晉紀二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20]
  • 61.    資治通鑑:晉紀二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20]
  • 62.    資治通鑑:晉紀二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20]
  • 63.    資治通鑑:晉紀二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4-20]
  • 64.    錢仲聯,傅璇琮,王運熙等總主編.中國文學大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7.第128頁
  • 65.    (南朝宋)劉義慶編;過常寶本冊主編;吳沂沄選編.名著閲讀課程化叢書世説新語[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8.07.第053頁
  • 66.    王青著.世説新語導讀[M].南京: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20.09.第221-222頁
  • 67.    唐書同主編.中國書法全集4圖文版[M].長春:吉林大學出版社,2010.01.第34頁
  • 68.    李正西著.新昌大佛寺文化叢書東晉般若學“六家七宗”綜論[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11.第165頁
  • 69.    郗超  .《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三版網絡版[引用日期2024-01-02]
  • 70.    馮敏飛著.歷史上的60年[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01.第5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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