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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慮
(東漢末年大臣)
鎖定
- 全 名
- 郗慮
- 字
- 鴻豫
- 所處時代
- 東漢
- 民族族羣
- 漢族
- 最高官職
- 御史大夫
- 家 世
- 高平郗氏
- 籍 貫
- 兗州山陽高平
郗慮人物生平
郗慮山陽名士
《荀彧別傳》記載郗慮是當世知名之士,曾受到過荀彧的引薦。
[5]
郗慮構陷孔融
建安十三年(208年)正月,司徒趙温徵辟曹操之子曹丕,曹操因此上表:“温闢臣子弟,選舉故不以實。”並令侍中、守光祿勳郗慮持節奉策,免趙温官。
[8-9]
同年,曹操和孔融的關係惡化,郗慮也趁機構成其罪,最終曹操將孔融殺害。
[10]
郗慮持節奉策
建安十九年(214年)十一月,皇后伏壽寫給其父伏完的密信泄露,曹操大怒,令御史大夫郗慮持節策書詔令,收走伏壽的皇后璽綬,將她帶出中宮,遷往其他館舍。曹操又令尚書令華歆作為郗慮的副手,帶兵入宮收捕伏壽,伏壽緊閉門户匿藏牆壁中,華歆將伏壽強行牽出來。當時劉協在外殿,引郗慮於坐。伏壽披髮赤腳徒步而行,哭着經過劉協面前,拉着劉協的手説道:“不能再讓我活命嗎?”劉協也哭道:“我也不知我的性命還能延續到何時!”又回頭望着郗慮説:“郗公!天下難道有這樣的事嗎?”最終伏壽被曹操殺害。
[11]
[17]
郗慮家族成員
玄孫:郗鑑,東晉重臣。
[14-15]
郗慮軼事典故
漢獻帝劉協有一次特別召見郗慮和孔融,劉協問孔融説:“鴻豫有什麼特長?”孔融回答説:“可與他適道,但不能與他共權變。”郗慮舉起笏板,反駁説:“孔融曾經治理北海國(今山東濰坊),政事鬆散,人民流散,他的權變在哪裏啊!”於是郗慮與孔融開始説對方的長短,最終二人關係變得不睦。
[1]
[4]
[6]
曹操寫信勸和孔融與郗慮,説:“以前國家東遷,文舉盛稱鴻豫名實相副,精通經學,出於鄭玄,又明曉《司馬法》。鴻豫也稱文舉奇逸傳聞,實在奇怪二位現在與過去相反。我與文舉不是老朋友,和鴻豫也沒有什麼恩誼,然而願人相好,不願人有傷和睦,所以衷心希望你們協和歡好。我又明白二位是被小人離間,我作為人臣,進不能風化海內,退不能建德和人,然而撫養戰士,親身為國,對付浮華交結之徒,還有辦法。”孔融的回信説:“我與鴻豫州里鄰郡,很早就認識他。雖然曾經稱讚過他的功績美德,但只是‘厚於見私,信於為國’,而不是為他隱過掩惡,有罪不以為罪。”又説:“郗慮本是我舉薦的故吏,趙衰拔薦郤縠,不輕於公叔提舉的家臣。我知道您對待郗慮和我一樣親愛,訓誨出自衷心。即使像惠伯、懿伯那樣不和,尚且不得追念,何況我與他是舊交,怎麼能自絕於賢吏呢!”
[13]
郗慮後世紀念
參考:郗慮墓。
郗慮文學形象
小説《三國演義》中,郗慮初登場於第40回,為御史大夫,常被孔融侮慢,懷恨在心。曹操即將南征時,孔融仰天嘆道“以至不仁伐至仁,安得不敗”。郗慮的家客將此言告知郗慮,郗慮趁機報告曹操,又誣陷孔融在過去指使禰衡辱罵曹操,導致孔融被殺。
[16]
第66回,郗慮為御林將軍,奉曹操之命,持節率三百甲兵入宮,收走伏皇后璽綬。華歆收捕伏皇后之後,漢獻帝對着郗慮説:“郗公,天下寧有是事乎!”哭倒在地,郗慮令左右扶獻帝入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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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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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江表傳》:獻帝嘗特見慮及少府孔融,問融曰:“鴻豫何所優長?”融曰:“可與適道,未可與權。”慮舉笏曰:“融昔宰北海,政散民流,其權安在也!”遂與融互相長短,以至不睦。公以書和解之。慮從光祿勳遷為大夫。
- 2. 卷二十一 魏書二十一 王衞二劉傅傳第二十一-三國志(晉)陳壽(南朝宋)裴松之注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2-02-27]
- 3. 竇學田編撰. 中華古今姓氏大辭典[M]. 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 1997.10.P78.
- 4.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一·魏書一·武帝紀第一》:十八年……五月丙申,天子使御史大夫郗慮持節策命公為魏公【續漢書曰:慮字鴻豫,山陽高平人。少受業於鄭玄,建安初為侍中。虞溥江表傳曰:獻帝嘗特見慮及少府孔融,問融曰:"鴻豫何所優長?"融曰:"可與適道,未可與權。"慮舉笏曰:"融昔宰北海,政散民流,其權安在也!"遂與融互相長短,以至不睦。公以書和解之。慮從光祿勳遷為大夫。】曰……
- 5.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十·魏書十·荀彧荀攸賈詡傳第十》:【彧別傳曰:彧自為尚書令,常以書陳事,臨薨,皆焚燬之,故奇策密謀不得盡聞也。是時徵役草創,制度多所興復,彧嘗言於太祖曰:"昔舜分命禹、稷、契、皋陶以揆庶績,教化征伐,並時而用。及高祖之初,金革方殷,猶舉民能善教訓者,叔孫通習禮儀於戎旅之間,世祖有投戈講藝、息馬論道之事,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今公外定武功,內興文學,使干戈戢睦,大道流行,國難方弭,六禮俱治,此姬旦宰周之所以速平也。既立德立功,而又兼立言,誠仲尼述作之意;顯制度於當時,揚名於後世,豈不盛哉!若須武事畢而後製作,以稽治化,於事未敏。宜集天下大才通儒,考論六經,刊定傳記,存古今之學,除其煩重,以一聖真,並隆禮學,漸敦教化,則王道兩濟。"彧從容與太祖論治道,如此之類甚眾,太祖常嘉納之。彧德行周備,非正道不用心,名重天下,莫不以為儀表,海內英雋鹹宗焉。司馬宣王常稱書傳遠事,吾自耳目所從聞見,逮百數十年間,賢才未有及荀令君者也。前後所舉者,命世大才,邦邑則荀攸、鍾繇、陳羣,海內則司馬宣王,及引致當世知名郗慮、華歆、王朗、荀悦、杜襲、辛毗、趙儼之儔,終為卿相,以十數人。取士不以一揆,戲志才、郭嘉等有負俗之譏,杜畿簡傲少文,皆以智策舉之,終各顯名。荀攸後為魏尚書令,亦推賢進士。太祖曰:"二荀令之論人,久而益信,吾沒世不忘。"鍾繇以為顏子既沒,能備九德,不貳其過,唯荀彧然。或問繇曰:"君雅重荀君,比之顏子,自以不及,可得聞乎?"曰:"夫明君師臣,其次友之。以太祖之聰明,每有大事,常先諮之荀君,是則古師友之義也。吾等受命而行,猶或不盡,相去顧不遠邪!"】
- 6. 李賢注《後漢書·卷七十·鄭孔荀列傳第六十》:後操討烏桓,【建安十二年也。】又嘲之曰:“大將軍遠征,蕭條海外。昔肅慎不貢楛矢,丁零盜蘇武牛羊,可併案也。”時年飢兵興,操表制酒禁,融頻書爭之,多侮慢之辭。既見操雄詐漸著,數不能堪,故發辭偏宕,多致乖忤。又嘗奏宜準古王畿之制,千里寰內,不以封建諸侯。操疑其所論建漸廣,益憚之。然以融名重天下,外相容忍,而潛忌正議,慮鯁大業。山陽郗慮【《續漢書》:慮字鴻豫,山陽高平人,少受學於鄭玄。虞溥《江表傳》曰:獻帝嘗時見慮及少府孔融。問融曰:“鴻豫何所優長?”融曰:“可與適道,未可與權。”慮舉笏曰:“融昔宰北海,政散人流,其權安在?”遂與融互相長短,以至不穆。曹操以書和解之。慮從光祿勳遷御史大夫。】承望風旨,以微法奏免融官。
- 7.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十二·魏書十二·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第十二》:【張璠漢紀曰:……太祖制酒禁,而融書啁之曰:"天有酒旗之星,地列酒泉之郡,人有旨酒之德,故堯不飲千鍾,無以成其聖。且桀紂以色亡國,今令不禁婚姻也。"太祖外雖寬容,而內不能平。御史大夫郗慮知旨,以法免融官。歲餘,拜太中大夫。】
- 8.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二·魏書二·文帝紀第二》:【獻帝起居注曰:建安〔十三〕(十五)年,為司徒趙温所闢。太祖表"温闢臣子弟,選舉故不以實"。使侍中守光祿勳郗慮持節奉策免温官。】
- 9. 李賢注《後漢書·卷九·孝獻帝紀第九》:十三年春正月,司徒趙温免。夏六月,罷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癸巳,曹操自為丞相。秋七月,曹操南征劉表。八月丁未,光祿勳郗慮為御史大夫。【續漢書曰:慮字鴻豫,山陽高平人也。少受學於鄭玄。】壬子,曹操殺太中大夫孔融,夷其族。
- 10. 《後漢書·卷七十·鄭孔荀列傳第六十》:曹操既積嫌忌,而郗慮復構成其罪,遂令丞相軍謀祭酒路粹枉狀奏融曰……
- 11. 《後漢書·卷十下·皇后紀第十下》:後自是懷懼,乃與父完書,言曹操殘逼之狀,令密圖之。完不敢發,至十九年,事乃露泄。操追大怒,遂逼帝廢后,假為策曰:“皇后壽,得由卑賤,登顯尊極,自處椒房,二紀於茲。既無任、姒徽音之美,又乏謹身養己之福,而陰懷妒害,苞藏禍心,弗可以承天命,奉祖宗。今使御史大夫郗慮持節策詔,其上皇后璽綬,退避中宮,遷於它館。鳴呼傷哉!自壽取之,未致於理,為幸多焉。”又以尚書令華歆為郗慮副,勒兵入宮收後。閉户藏壁中,歆就牽後出。時帝在外殿,引慮於坐。後被髮徒跣行泣過訣曰:“不能復相活邪?”帝曰:“我亦不知命在何時!”顧謂慮曰:“郗公,天下寧有是邪?”遂將後下暴室,以幽崩。
- 12. 《三國志·卷二十一·魏書二十一·王衞二劉傅傳第二十一》:劉劭字孔才,廣平邯鄲人也……御史大夫郗慮闢劭,會慮免,拜太子舍人,遷秘書郎。
- 13. 卷七十 鄭孔荀列傳第六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01]
- 14. 《晉書·卷六十七 ·列傳第三十七》:郗鑑,字道徽,高平金鄉人,漢御史大夫慮之玄孫也。
- 15. 卷六十七 列傳第三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01]
- 16. 三國演義(第40回)國學子部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4-02-01]
- 17.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一·魏書一·武帝紀第一》:十一月,漢皇后伏氏坐昔與父故屯騎校尉完書,雲帝以董承被誅怨恨公,辭甚醜惡,發聞,後廢黜死,兄弟皆伏法。【曹瞞傳曰:公遣華歆勒兵入宮收後,後閉户匿壁中。歆壞户發壁,牽後出。帝時與御史大夫郗慮坐,後被髮徒跣過,執帝手曰:"不能復相活邪?"帝曰:"我亦不自知命在何時也。"帝謂慮曰:"郗公,天下寧有是邪!"遂將後殺之,完及宗族死者數百人。】
- 18. 三國演義(第66回)國學子部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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