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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陽市國土資源局

鎖定
邵陽市國土資源局,成立於1987年2月。
2001年與市礦產資源管理辦公室合併,由“邵陽市國土管理局”更名為“邵陽市國土資源局”,是一個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點位於邵陽市大祥區西湖路474號。
中文名
邵陽市國土資源局
成立時間
1987年2月

邵陽市國土資源局機構簡介

主要職能:主管全市土地、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合理利用和測繪事業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內設14個科室、3個分局,轄8個二級單位,市本級共有在職幹部職工235人。主要職責是規劃、保護和合理利用全市土地、礦產資源,管理測繪行業。是政府機關
郵編:422000 [1] 

邵陽市國土資源局單位榮譽

近年來,邵陽市國土資源局先後多次榮獲全國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先進單位、全國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培訓先進單位、省國土資源管理先進單位、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先進單位、落實省委省政府八件實事達標單位、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單位、市文明單位,市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先進單位、市重點工程組織協調管理先進單位、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與扶貧工作先進單位、文明衞生單位、省級園林式單位、“雙聯”工作先進單位、“窗口”工作先進單位 、“三外”工作先進單位、檔案工作先進單位、綜合調研工作先進單位等100餘榮譽。
2010年, [2]  該局在市委、市政府及省國土資源廳的正確領導下,大力實施節約優先戰略,節約集約用地打造出新樣本,武岡市成為全國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範縣(市)創建試點單位,農民集中成片建房模式在全國得到推廣;連續9年實現了耕地佔補平衡,武岡鄧元泰、邵東火廠坪等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得到社會各界好評;強力推進徵地拆遷安置方式改革,西湖南路實施的“住宅+門面”產權置換安置方式取得實質性突破;市本級國土資源收入再創新高,達到3.65億元,相比“十一五”初翻了兩番;全市測繪行業年產值達到1500萬元。各項工作得到了上級充分肯定:榮獲2006-2010年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單位稱號,在全省市州國土資源管理工作考核中獲得先進單位稱號,維護礦業秩序工作連續四年被評為全省先進,崀山申遺中被授予全省先進集體稱號;在市直工作部門績效文明考核評估中獲二等獎,全市優化經濟環境民主測評中排名第四,建整扶貧、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均為全市先進。2011年榮獲全國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先進單位。 [3] 
[1] 

邵陽市國土資源局主要職能

市國土資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合理利用和測繪事業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機構。其具體主要職責為:
1、擬定有關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和測繪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及管理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研究擬定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政策;貫徹實施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
2、組織編制和實施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它專項規劃;參與報市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指導、審核縣(市、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組織編制和實施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和基礎測繪計劃。
3、監督檢查縣(市、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查處市區範圍內的土地違法案件,負責縣、市重大違法案件查處。
4、擬定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指導未利用土地的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確保耕地面積只能增,不能減少。
5、貫徹實施地籍管理辦法,指導全市地籍管理工作;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及登記等工作。
6、擬定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策收購管理辦法,制定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和鄉(鎮)村用地管理的具體辦法,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7、指導市內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審核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報國務院、省、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8、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核、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核登記;根據授權,依法審報對外合作區塊;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質資料彙編;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按規定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和使用。審核評估機構從事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的資格、確認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結果。
9、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協助省廳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估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認定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按權限管理地質遺蹟保護區。
10、組織並管理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全市性或重大測繪項目或重大測繪科技項目。
11、依法審查測繪單位的等級資格,管理測繪任務登記;依法審查提供對外測繪成果和外國組織、個人來邵測繪的事項;依法管理地圖編制工作;審查向社會出版、展示的地圖,管理並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
12、管理市級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根據授權審核發佈本市重要地理信息數據,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邵陽市行政區界線標準樣圖,組織指導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管理全市的國家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指導監督各類測繪成果的管理和測量標誌的保護。
13、安排並監督檢查國家、省財政撥給的地勘費、基礎測繪專項資金及市財政撥給的其他各項資金,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國土資源管理規費的徵收、使用和監督管理。
14、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工作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15、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4] 

邵陽市國土資源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國土資源局內設13個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有關文件的起草、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機要、檔案、保密、保衞、接待工作、後勤管理;負責信息綜合、新聞宣傳報道工作,負責電子政務推廣和綜合調研工作。
(二)政工科
承擔局機關、市轄國土資源分局、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縣(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領導幹部雙重管理的有關具體工作;組織指導教育培訓工作;承辦局黨組日常工作;承辦局科技項目的規劃、科技成果的管理、科普推廣、對外合作與交流及外事宣傳等工作;承擔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法規信訪科
組織起草有關土地、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地方規範性文件;監督檢查國家、省、市土地、礦產資源、測繪等法律、法規、規章落實和執行情況;組織開展對土地規劃、農地轉用、土地徵(佔)用、土地礦產資產處置、土地礦產使用權交易、土地礦產權屬確定行為的合法性監督檢查;協調有關部門修改與本局有關的政策、法規工作;負責國土資源系統的普法宣傳教育;推進國土資源系統依法行政;組織協調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聽證的有關工作;負責協調、處理、複查國土資源信訪事項;督促檢查轉辦、轉送和交辦的國土資源信訪事項;開展信訪調查研究。
(四)綜合規劃科
編制實施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指導和審核縣(市)區、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組織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地質災害防治、測繪管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等專項規劃;制定實施土地利用年度計劃;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
(五)耕地保護科
承擔全市耕地保護和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管理工作,承擔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的相關工作;負責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審核基本農田補劃方案與確認;編制和審查耕地佔補平衡方案,協助編制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規劃;負責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和土地綜合治理等項目的選址、立項、評審、驗收工作;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項目拆舊區土地復墾的管理;負責審核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並參與徵繳工作;負責制定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資金的使用方案,會同財務審計科監督縣(市)區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資金使用情況;承辦報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國有荒山、荒地、灘塗圍墾開發的立項、審查工作;承辦農業區劃相關事項。
(六)建設用地科
承辦需報國務院、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設用地項目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鄉(鎮)、村集體建設用地審批工作;負責全市集體土地徵收補償標準的制定、修改和信息發佈;參與建設項目用地的前期論證、預審工作;指導建設項目徵地工作;負責統計和組織發佈各類建設用地信息;檢查建設用地項目土地利用實施情況;指導縣(市)區建設用地管理。
(七)地籍管理科
組織土地資源現狀調查、動態監測、地籍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及統計;組織實施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和權屬糾紛的調處;負責地籍信息系統的建立與管理工作。
(八)地產管理科
擬訂市本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方案,並按規定組織實施;負責承辦市本級國有建設用地劃撥供地審批;負責土地資產和土地市場管理監督工作,承辦土地資產處置、土地儲備方案的審查;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指導基準地價評測;審核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承擔節約集約用地評價;組織編制年度供地計劃;對土地市場和地價實施動態監測。
(九)礦產資源儲量科
負責實施礦產儲量管理辦法、標準、規程、規範;管理礦產資源儲量的評審、備案、登記和統計工作;負責全市礦業權評估管理;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監督管理;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及彙總;承擔礦產地儲備管理工作、壓覆礦產資源管理事項;負責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參與編制礦產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規劃;組織礦產資源形勢分析和戰略研究。
(十)礦產開發管理科
依法負責採礦權審核登記發證和初審報批;參與編制礦產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全市採礦權年度出讓計劃;參與採礦權市場的監督和管理;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按照省廳要求對礦產資源保護性開採特定礦種進行管理;調處重大采礦權權屬爭議、糾紛。
(十一)地質環境地質勘查科
編制和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和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地質災害防治;負責地質環境保護及地質遺蹟保護申報、組織、審查和治理工程的預驗收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驗收,負責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及建設用地危險性評估備案;審查上報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監督檢查地質勘查資質;編制探礦權設置方案,開展探礦權年度檢查,依法進行探礦權審核,監督管理地質勘查活動和探礦權市場;依法調處探礦權屬糾紛。
(十二)測繪管理科
編制和組織實施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和市級基礎測繪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基礎測繪、國家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的管理以及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和其它重大測繪項目的監管;建立和管理全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負責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成果的管理、分發和服務;審核呈報測繪單位資質,規範和監管全市測繪市場;負責永久性測量標誌的管理;管理地圖的編制、印刷、出版、展示和登載工作;依法查處測繪違法行為,依法保障測繪野外作業的合法權利。
(十三)財務審計科
承擔國土資源有償使用費的管理工作,擬訂收益分配製度和使用政策,參與國土資源資源性資產管理和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權益管理;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探礦權和採礦權價款評估結果審核;擬訂部門財務和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依法承擔國土資源規費徵收管理;負責編制部門預決算;負責部門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專項資金管理,接受財務、審計、物價等部門的監督檢查;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負責對市國土資源系統財務工作檢查和指導,組織對基層財務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5] 

邵陽市國土資源局地理位置

地址:西湖路474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