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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蘇圖

鎖定
戴佳·那蘇圖(?—1749年),戴佳氏,字羲文,滿洲鑲黃旗人,乾隆帝忻貴妃之父,清朝大臣、外戚。
康熙五十年(1711年),襲拖沙喇哈番世職,授藍翎侍衞。雍正元年(1723年),那蘇圖任兵部侍郎。雍正四年(1727年),任黑龍江將軍。四年後,調任奉天將軍。自乾隆初年,先後任兵部尚書、刑部尚書湖廣總督、兩江總督、閩浙總督兩廣總督等職。
乾隆十四年(1749年),那蘇圖暫時署理河道總督,隨後不久便卒於任上,賜祭葬,諡號恪勤,牌位入祀賢良祠。
全    名
戴佳·那蘇圖
別    名
那蘇圖
羲文
諡    號
恪勤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滿洲鑲黃旗
逝世日期
1749年
主要成就
為官清廉,官居一品
最高官職
領侍衞內大臣

那蘇圖人物生平

康熙五十年(1771),襲爵雲騎尉世職,授藍翎侍衞
雍正初年,升任兵部侍郎
雍正四年(1726),任黑龍江將軍
雍正八年(1730),調任奉天將軍。
乾隆元年(1736),擢升兵部尚書
乾隆二年(1737),調任刑部尚書,授兩江總督
協辦吏部尚書顧琮請求江、浙沿海設塘堡,恢復衞所,下發督撫詳議。乾隆三年(1738),那蘇圖上奏:“明朝沿海衞、所武事廢弛,我朝裁衞改營,江南有金山、柘林、青村、南匯、川沙吳淞、劉河諸營,提督松江控制。崇明、狼山二鎮對峙海口,塘汛聲勢連絡,無庸復設衞、所。瀕海炮台,應改建者一,華亭漴缺墩;應增建者二:柘林南門,福山挑山嘴;應移建者一,吳淞王家嘴;應修者一,劉河北七丫口。”請求改革舊制,撤牆設垛,置木蓋,留貯藥之屋;請求在茜涇築城,設兵崇明西南二條監河、顧四房溝、堂沙頭港諸地。下部議行。江南旱,上命撥福建倉谷三十萬石治賑。那蘇圖上奏進言:“江、廣諸省買米,次第運至,無災州縣,本年漕糧全數截留,兩江不患無米。福建海疆重地,且不產米,請留十萬石分撥災區,以二十萬石運還福建。”乾隆帝嘉獎他有封疆大臣的氣度。
乾隆四年(1739),下詔免除兩江地丁錢糧。那蘇圖上奏進言:“向例蠲免不分貧富,但富户遇歉,未傷元氣;貧民素乏蓋藏,多免一分,即受一分之惠。請以各州縣實徵冊為據,額根五錢以下者全部減免,五錢以上者酌量減免,五兩以上者無需減免。”乾隆帝回覆説:“卿能如此酌議,如此擔當,誠為可嘉。古人云‘有治人無治法’,當訪察胥役,毋令因事擾民,則全美矣。”丁憂離職。
乾隆五年(1740),任刑部尚書。不久,署任湖廣總督
乾隆六年(1741),調任兩江總督。
乾隆七年(1742),調任閩浙總督。上疏裁減全省鹽場浮費,場員受年節規禮,以不枉法贓論罪。
乾隆八年(1743),上疏進言:“温州台州二洋,漁船汛兵,向有陋規。總督李衞奏改塗税,嵇曾筠又請減半徵收。漁船出洋,海關征收梁頭税,有司徵收漁課,不當復加塗税。”命永遠革除。
乾隆九年(1744),上疏進言:“台灣孤懸海外,漳州泉州潮州惠州流民聚居,巡台御史熊學鵬議令開荒。臣思曠土久封,倉促實行召墾,恐匪徒滋事,已令中止。”得到乾隆帝的批答。
不久,調任兩廣總督。乾隆十年(1745),上奏:“兩廣鹽政,請以商欠鹽價羨餘分年帶徵。商已承替,令承替者償;官或侵漁,令侵漁者償。埠商佔引地,拖欠成本,斥逐另募。鹽課外加二五加一,並屬私派,悉行禁革。”調任直隸總督
乾隆十一年(1746),上奏八旗屯田章程。
乾隆十二年(1747),乾隆帝東巡,那蘇圖跟隨至通州,賜白金萬兩。上奏稽察山海關諸事,得到實行。加太子少傅
乾隆十三年(1748),加太子太保,任領侍衞內大臣,仍留總督任。那蘇圖請赴大小金川軍前輔佐班第治事,乾隆帝不許。
乾隆十四年(1749),命暫署河道總督。去世,賜祭葬,諡恪勤,入祀賢良祠 [1] 

那蘇圖家族考證

康熙帝成妃戴佳氏(司庫戴佳·卓奇之女)與乾隆帝忻貴妃戴佳氏(直隸總督戴佳·那蘇圖之女)同族,皆為滿洲穆克譚系戴佳氏,也譯為“達甲氏”。成妃戴佳氏是忻貴妃戴佳氏出了五服的族姑曾祖母。而咸豐帝錱常在戴佳氏(披甲人戴吉祿之女)的家族是由漢人戴氏抬旗而來,與滿洲戴佳氏並無關 [2] 

那蘇圖史料記載

清史稿·列傳九十五》 [1] 

那蘇圖人物評價

《清史稿》:那蘇圖、士林(徐士林)、恕(王恕)、思榘(潘思榘)皆以清節著。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