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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簡

(明朝咸寧人)

鎖定
邢簡(1418-1478),陝西咸寧人。正統十二年(1447)丁卯科舉人,解元;景泰五年(1454)甲戌科進士,第三甲第179名。
授刑部主事,擢真定府知府。升浙江左參政,尋轉順天府尹。升南京大理卿,尋徵拜户部侍郎。
居敬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陝西咸寧
出生日期
1418永樂十六年歲次戊戌十二月十一日
逝世日期
1478成化十四年歲次戊戌五月初五
本    名
邢簡

邢簡人物生平

邢簡(1418-1478),陝西咸寧人。
生於永樂十六年(1418)歲次戊戌十二月十一日。正統十二年(1447)丁卯科舉人,解元;景泰五年(1454)甲戌科進士,第三甲第179名。
授刑部主事,擢真定府知府。升浙江左參政,尋轉順天府尹。升南京大理卿,尋徵拜户部侍郎。
卒於成化十四年(1478)歲次戊戌五月初五。
【明墓】明户部右侍郎邢簡墓在八里村東。

邢簡主要成就

乾隆二十七《正定縣誌》卷三十 名宦下
天順七年(1463)由刑部主事知真定府。憲度嚴明,杜弊均徭。於番漢、官軍、勳貴、田土,悉斟酌周當。尤敦崇學校。修文廟,建公署,政績章章,在人耳目。居任七年,吏民貼服,有琴鶴雙清之頌。
大明憲宗孝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一十八
成化九年秋七月辛卯
升浙江布政司左參政邢簡為順天府府尹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六
成化十年十二月丁未
免順天府明年易州山廠柴夫八百六十六名,從府尹邢簡請也。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八
成化十一年二月辛丑
順天府府尹邢簡奏:京畿自去歲,三秋不雨,一冬少雪。今春仍不雨,夏麥既不暢茂,秋禾尤難布種,請率僚屬及京縣官,齋禱于都城隍廟,從之。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五十一
成化十二年三月甲寅
順天府府尹邢簡,以災異修省條陳:本府事宜一分豁重役。本府所屬州縣人民,除糧差及借倩車兩外,每年户禮工三部,派買榛慄豬羊雞鵝並櫨木等料,非止一端。雖稱給與官錢,實民間出錢買納,況累民添設伕役數多。及太常寺坐派薦新祭祀品物,俱系重務。又有別項供應出自一時急用者,比之在外府縣科差百倍,民甚苦之。乞敕該部量派在外司府州縣買辦供用一比例便民。內府各監局並各部光祿寺顏料紙劄等件,歲以萬計,俱坐宛平、大興二縣,並通州各項鋪户預先買納,然後估價領鈔,鋪户之貧者,不免稱貸應用,比及關領,利歸富家,民受侵損。雖經議奏,令隨即關與緣錢鈔俱在內庫關領,甚難,況用腳價陪補益多。今在外司府俱有官庫收貯錢鈔以備公用。乞於本府亦設官庫銓除庫官二員,掌管出納,每年就撥本府所屬户口商税等項錢鈔於此,上納數若不足,則令户部別行撥補,遇有買辦隨價支給,具數呈部,以防侵欺下户。部議,以所奏有便於民,從之。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六十五
成化十三年夏四月己酉
以京師旱,命順天府府尹邢簡,禱于都城隍之神。
成化十三年夏四月辛亥
以順天府府尹邢簡為南京大理寺卿吏部以南京監察御史任英等建言會推也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六十六
成化十三年五月甲戌
刑部左侍郎杜銘乞以子潮、南京大理寺卿邢簡乞以子野亨,為國子監生,許之。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七十
邢簡 邢簡
成化十三年九月丙子
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林聰、大理寺卿邢簡,俱自陳乞罷,上曰:聰簡已升用,不許辭。時召聰為刑部尚書、簡為户部右侍郎,未至也。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七十六
成化十四年三月丙子
邢簡 邢簡
以太子少保吏部尚書兼謹身殿大學士萬安、太子少保户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劉珝、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劉吉、太子少保吏部尚書尹旻兵部尚書餘子俊、刑部尚書林聰、工部尚書王復、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左都御史王越、通政使司掌司事工部尚書張文質、户部右侍郎邢簡、大理寺卿宋旻、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黎淳、翰林院學士謝一夔、侍讀學士江朝宗,充殿試讀卷官。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七十八
成化十四年五月丙寅
户部右侍郎邢簡,卒。簡,字居敬,陝西咸寧縣人。少力學有志尚,登甲戌進士第,授刑部主事,擢真定府知府。真定,畿內劇郡,番漢官軍雜處,勳戚豪右佔據民田,譁訟紛沓,簡處之有道,上下安之。以薦,升浙江左參政,尋轉順天府尹。京邑供億繁重,簡力為裁省,十去五六。升南京大理卿,尋徵拜户部侍郎。至是端午,侍駕閲武於萬歲山之陽,忽疾作,急扶歸,抵家而卒。簡為人廉介有守,蒞政強明,與人交坦然,無矯言飾行。卒之日,囊無餘資,士君子惜之者,無間言。

邢簡人物評價

邢簡 邢簡
少力學有志尚。為人廉介有守,蒞政強明,與人交坦然,無矯言飾行。卒之日,囊無餘資,士君子惜之者,無間言。

邢簡親屬成員

曾祖:中禮。
祖:遵道,以孫簡贈順天府尹。
父:慎,以子簡贈順天府尹。
邢簡 邢簡
母:田氏。
弟:寬、清、恕。
娶白氏,繼娶盧氏。
子:野亨,國子監生,以父簡蔭歷知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