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邛崍市教育局

鎖定
成都市邛崍市教育局在邛崍市天慶街198號,負責貫徹落實我國教育政策在邛崍市的施行。
公司名稱
邛崍市教育局
總部地點
邛崍市
經營範圍
教育管理
公司類型
政府行政機構
級    別
正處級
黨組書記
汪衞軍

邛崍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全省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中小學佈局結構的調整,組織審定省級統編教材,負責全省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佈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推進全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統籌和指導全省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組織實施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工作。
(六)指導高等教育發展與改革,承擔深化直屬高校管理體制改革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高等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指導省屬本專科院校專業設置和重點學科建設,統籌指導各類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省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
(八)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九)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省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十)主管全省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指導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和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和穩定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的黨建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高校領導班子建設。
(十二)負責全省高等學歷教育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三)規劃、指導全省教育系統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協調、指導全省高等學校參與國家和地方創新體系建設以及承擔國家和地方科技重大專項等各類科技計劃的實施工作,指導全省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和學位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劃,指導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擬訂全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與發展規劃,承擔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省學位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五)指導教育系統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負責全省出國留學人員和教育系統來川外籍教師、專家及留學人員的有關管理工作。
(十六)承擔省政府公佈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邛崍市教育局內設機構

教育督導辦公室
1、負責全市教育督導工作;
2、擬訂全市教育督導與評估規章制度、指導性文件和評估方案;
3、負責對全市學校(含幼兒園)的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評估;
4、發佈教育督導報告;
5、承辦市政府教育督導的具體工作。
政策法規科(掛信訪辦公室、紀檢監察辦公室牌子)
1、研究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2、擬訂教育工作的相關政策;指導教育局各科室及局屬單位研究制定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規範性文件;
3、負責教育系統信訪穩定和紀檢監察工作,受理羣眾來信、來電、來訪,承辦上級部及領導交辦的信訪案件,負責重要信訪信息的分析、反映和預案制定工作。
安全辦公室
1、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管理工作,對局屬單位安全工作進行培訓、檢查、指導、考核;
2、負責局屬單位綜合治理工作。
局辦公室
1、綜合協調機關事務,負責會務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及領導交辦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
2、負責機關目標、文秘、機要、檔案、保密、保衞、外事、文印、信息、網絡監控、檔案、黨風廉政、後勤管理工作;
3、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4、負責黨建工作;組織編寫教育年鑑和教育志;
5、指導和協調全市境內外交流與合作;
6、做好各級教育報刊的徵訂、發行工作;
7、協調教育對口支援工作。
人事科
1、規劃並指導全市教師隊伍建設;
2、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事管理體制改革;
3、負責教師資格認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聘工作;
4、負責教育系統知識分子和專家管理工作;
5、指導校長及教育行政幹部的培訓工作;
6、負責市級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
7、負責市教育局所屬學校接收應屆高校畢業生的有關工作;
8、負責局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分解工作;
9、負責教職工年度考核工作,管理指導離退休教職工工作;
10、按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
11、負責邛崍市教研培訓中心宏觀管理和業務指導;
12、統籌規劃、指導全市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13、制訂中小學教師學歷達標的規劃並指導實施。
宣傳教育科
1、負責全市教育宣傳工作;
2、制定全市學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規劃,指導、管理全市學校德育、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
3、負責制定學校幹部、教職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理論學習計劃;
4、管理全市中小學社會實踐活動,指導、協調全市家庭教育和中小學生法制教育;
5、負責學校共青團、少先隊組織建設工作;
6、負責全市中小學、幼兒園食品安全和“警校共育”工作;
7、負責全市學校體育、衞生、藝術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學生體育競賽、藝術演出比賽活動;
8、指導開展學校國防教育、禁毒教育等活動。
基礎教育科(掛邛崍市語言文字辦公室牌子)
1、綜合管理全市初中教育、小學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2、負責全市九年義務教育工作,制定、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學校的評估標準;
3、歸口管理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用書、電子音像製品、學具;
4、負責制定小學、初中年度招生方案;
5、組織初中畢業會考和畢業證書發放工作;
6、負責指導管理初中小學學籍;
8、指導、檢查全市特殊教育工作,研究特殊教育教學,對特殊教育兒童進行篩查;
9、指導全市學前教育工作;擬訂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性文件並組織實施;擬訂學前教育辦園標準和幼兒園質量評
估標準;指導學前教育教學改革及成果推廣;
10、負責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11、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婦女兒童工作。
計劃、基建、財務與審計科
1、負責制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年度計劃和招生計劃;
2、協同有關部門制定並落實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政策和規定;
3、管理市級教育經費、基本建設資金和學校預算外資金;
4、制訂年度預算計劃,編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管理各項教育補助專款;
5、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待遇的落實工作;
6、制定教育系統基本建設管理辦法,指導學校基本建設工作;
7、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工作及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和監督管理;
8、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
9、做好學校佈局結構調整工作;
10、參與制定和執行教育收費政策;
11、負責局屬單位教育經費審計工作;
12、負責學生資助管理工作;
13、負責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教育分中心的宏觀管理和業務指導;
14、負責機關財務。
高中教育科(掛行政許可辦公室牌子)
1、負責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教育,統籌協調全市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工作;
2、指導全市普通高中佈局結構調整;指導全市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教材建設以及教育科研工作;制訂全市普通高中學校入學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負責市屬普通高中的教育行政和教學業務管理;制定高中學校評估標準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市普通高中民族教育工作;參與普通高中辦學體制改革工作;
3、負責中等職業教育的統籌管理和業務指導;擬訂職業教育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職業學校的專業設置,教學體系及教學質量的考核評價工作;
4、統籌規劃、協調和指導全市成人教育工作;管理、指導各鎮鄉成人教育學校工作;規劃指導全市掃除青壯年文盲和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兩後”培訓工作,指導全市城鄉社區教育工作;制定成人學校評估標準並指導實施;
5、統籌管理全市社會力量辦學,承擔市政府公佈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邛崍市教育局領導信息

黨組副書記:冉紅霞
黨委書記:汪衞軍
副書記:王紅
局長:吳成武 [2] 
副局長:陳頻
副局長:張璐
副局長:羅登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