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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界軍事衝突

鎖定
相鄰國家在陸地、海上、空中邊界地區發生的、相互使用武力的有限的對抗行動。狹義上僅指發生在邊界地區的武裝衝突,其程度尚未構成法律上的戰爭狀態。廣義上還包括邊界戰爭。
中文名
邊界軍事衝突
外文名
border military conflict
目的多為局部性試探對方反應,考驗對方執行對外政策的決心和邊防的堅固性,試探國際輿論的反應等。
世界上發生的邊界軍事衝突,是由一些國家推行霸權主義政策或相鄰國家之間因邊界爭端、民族矛盾或經濟糾紛等引起的。一般主動挑起邊界軍事衝突的一方經過精心策劃和秘密準備,目的明確,行動突然,樣式靈活,衝突後易於迅速掌握主動權,實現目標後視對方反應再做進一步行動。被動一方若反應不當或控制不力,易陷入不利地位,並可能導致衝突升級或釀成邊境、海上局部戰爭。此外,還有因雙方國家關係緊張,在邊界地區高度戒備狀態的情況下,由於邊防武裝人員舉措失當等引發的邊界軍事衝突。
邊界軍事衝突的特點是:①目標有限。雙方受國際戰略環境和國內政治、經濟因素等多方面的影響,挑起邊界軍事衝突的目的往往只限於向對方施加一定軍事壓力,以試探的方式求得某些局部利益,一旦達到目的則立刻收兵,轉而通過外交途徑解決爭端。②規模較小。衝突雙方使用少量部隊,在邊界局部區域內選擇有利時機,以中小規模的戰術行動,速戰速決,快打快撤。有時則在邊界地區形成嚴重軍事對峙或以武力向對方挑釁,威脅對方邊界領土安全。③突發性強。雙方為達成行動的突然性,均採取各種措施和手段隱蔽行動企圖,使對方難以發現衝突徵兆或判明己方行動意圖。④保障困難。邊境海疆地區通常地形特殊,氣候惡劣,交通不便,經濟發展滯後,各項保障困難。
中國政府堅持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通過談判和平解決邊界爭端;實行以鄰為伴、與鄰為善,睦鄰、安鄰、富鄰的周邊外交政策,積極推動亞太地區安全對話合作機制的建設,努力避免邊界軍事衝突的發生。同時,堅定不移地奉行防禦性國防政策,堅決捍衞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海洋權益。對蓄意侵犯國家主權的武裝挑釁,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邊防部隊保持高度警惕,提高應變和機動作戰能力;針對衝突的不同對象、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鬥爭策略;集中統一指揮,進行適度反應,靈活運用戰法,奪取作戰勝利。
發佈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中國大百科全書·軍事:中國大百科出版社,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