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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親

鎖定
避親,漢語詞語,拼音為bì qīn,意思是因有親戚關係而不施及其身。也指唐宋以後封建社會的考試授官制度,因避嫌疑,凡有親屬關係者不能同地做官,如果已在同地則職位較低者改官他地。也指因避親戚關係的嫌疑而不參與其事。
中文名
避親
拼    音
bì qīn
注    音
ㄅㄧˋ ㄑㄧㄣ

目錄

避親解釋

(1).謂因有親戚關係而不施及其身。(2).唐宋以後封建社會的考試授官制度,因避嫌疑,凡有親屬關係者不能同地做官,如果已在同地則職位較低者改官他地。(3).指因避親戚關係的嫌疑而不參與其事。

避親出處

《魏書·世祖紀下》:“功者賞不遺賊,罪者刑不避親,雖寵愛之,終不虧法。”
《隋書·房彥謙傳》:“未有罰則避親,賞則遺賤者也。”
唐·孫逖《授張博濟户部員外郎制》:“時宰避親,良才久滯。”
宋·曾鞏《亳州謝到任表》:“身方督作,匪懈於服勞;法有避親,遽蒙於易地。”
《金史·選舉志一》:“舊例,讀卷官不避親,至有親人,或有不敢定其去留,或力加營護,而為同列所疑。”
《清史稿·選舉志四》:“此則舉不避親,其破除成例又如此。”
周立波《山鄉鉅變》上三:“我盛清明內不避親,外不避仇,好就説好,不好歸不好。”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