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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地

鎖定
避税地又稱“避税港”。多指無税和低税的國家和地區。二十世紀中期,由於許多國家税率不斷上升,國際税負差異加劇,資本開始向無税和低税國家和地區聚集。這些國家和地區主要有三類:根本不課徵所得税,如安道爾、巴哈馬、巴林、百慕大、坎佩尼亞、摩納哥、新赫布里底、湯加以及特克斯和凱科斯羣島。 [1] 
中文名
避税地
出    處
《法學大辭典》
課徵低所得税,如列支敦士登、蒙特塞拉特和諾福克島、聖赫勒拿島、香港;規定大量税收優惠的國家和地區,如瑞士、巴拿馬。作為避税港的國家、地區,具有某些共同特點:一定程度的政治穩定性,方便的空中服務,便利的電訊業務、健全的法律、嚴格的商業及銀行保密制度。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