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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餉

鎖定
遼餉是明末遼東駐軍的餉項,又指籌措此項軍餉而加派的田賦款項。萬曆四十六年(公元1618年) ,遼東努爾哈赤建立後金後,發兵撫順,明遼東軍餉驟增300萬兩,時宮內雖有積儲,但不肯撥發。為解決軍餉不足,於是決定加徵餉銀,每畝加派3釐5毫,共增加賦銀200多萬兩。 [1] 
中文名
遼餉
別    名
新餉
簡    介
加派的税賦名
朝    代
明朝後期

目錄

遼餉簡介

遼餉 遼餉
遼餉亦稱新餉,明朝後期加派的税賦名。
始徵於萬曆四十六年(1618),主要用於遼東的軍事需要。到四十八年止,全國除貴州等少數地區外,平均每畝土地加徵銀九釐,計五百二十萬零六十二兩。天啓時,並徵及榷關、行鹽及其他雜項銀兩。崇禎四年(1631),又把田課由九釐提高到一分二釐,派銀六百六十七萬餘兩,除兵荒蠲免,實徵銀五百二十二萬餘兩,另加關税、鹽課及雜項,共徵銀七百四十萬八千二百九十八兩。
明熹宗實錄》:“天啓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己丑,督理遼餉户部右侍郎畢自嚴言‘遼東運道險遠,登萊假途便捷’,乞速行該撫(袁可立)按轉行道府及時措置海運事宜,章下該部。 [2] 

遼餉概況

遼餉的增長 遼餉的增長
明初正統時,諸邊的年例只有二十二萬兩。到萬曆時,年例便增至三百八十萬 兩。遼東戰起,自萬曆四十六年四月開始,到天啓元年,前後不到四年時間,遼餉用銀即達一千七百二十萬兩,平均每年支遼餉四百多萬兩。前三次遼餉加派共九釐,合計加徵銀兩四百八十多萬兩,其中扣除北直隸和地方其他用途,尚餘三百萬兩不到,而山海關一地,即年需支銀四百萬兩。因而遼餉一項,已經弄得全國民不聊生。
那麼多餉銀,不可能足額髮放到前線,發放到士兵手中,用到作戰的需要上。各級官僚和將領,都在軍餉的收支上貪污和剋扣。所以明末的户部尚書畢自嚴稱:“即令東奴戀棧長伏穴中,不向西遺一矢,而我之天下已坐敝矣。” [3]  楊鎬戰役部署是在萬曆四十七年二月,而畢自嚴也就是在那時特設户部侍郎一人,兼右僉都御史,出督遼餉。這是通過從登、萊海運到娘娘宮登陸,然後陸運到廣寧遼陽,每一石軍糧費一金,故他對明末軍餉的窘迫感觸最深。

遼餉後果

遼餉 遼餉
“遼餉”、 “剿餉”(用於鎮壓農民起義)和“練餉”(用於操練地方武裝),合稱三餉三餉加派的總額超過明朝正賦的一倍以上。農民常常是傾家蕩產,也交不完這些“皇糧國税”。
在這種情況下,使更多的農民失去土地,或淪為佃户、奴僕,或成為流民、饑民。明末的農民起義,終於推翻了明朝的腐朽統治。 [4]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
  • 2.    郭松義 .明末三餉加派.北京市: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明史研究論叢(第二輯)》,1983年
  • 3.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三十六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7-12-16]
  • 4.    林美玲 .《晚明遼餉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7-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