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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餉
鎖定
- 中文名
- 遼餉
- 別 名
- 新餉
- 簡 介
- 加派的税賦名
- 朝 代
- 明朝後期
遼餉簡介
遼餉亦稱新餉,明朝後期加派的税賦名。
始徵於萬曆四十六年(1618),主要用於遼東的軍事需要。到四十八年止,全國除貴州等少數地區外,平均每畝土地加徵銀九釐,計五百二十萬零六十二兩。天啓時,並徵及榷關、行鹽及其他雜項銀兩。崇禎四年(1631),又把田課由九釐提高到一分二釐,派銀六百六十七萬餘兩,除兵荒蠲免,實徵銀五百二十二萬餘兩,另加關税、鹽課及雜項,共徵銀七百四十萬八千二百九十八兩。
遼餉概況
明初正統時,諸邊的年例只有二十二萬兩。到萬曆時,年例便增至三百八十萬 兩。遼東戰起,自萬曆四十六年四月開始,到天啓元年,前後不到四年時間,遼餉用銀即達一千七百二十萬兩,平均每年支遼餉四百多萬兩。前三次遼餉加派共九釐,合計加徵銀兩四百八十多萬兩,其中扣除北直隸和地方其他用途,尚餘三百萬兩不到,而山海關一地,即年需支銀四百萬兩。因而遼餉一項,已經弄得全國民不聊生。
那麼多餉銀,不可能足額髮放到前線,發放到士兵手中,用到作戰的需要上。各級官僚和將領,都在軍餉的收支上貪污和剋扣。所以明末的户部尚書畢自嚴稱:“即令東奴戀棧長伏穴中,不向西遺一矢,而我之天下已坐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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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鎬的戰役部署是在萬曆四十七年二月,而畢自嚴也就是在那時特設户部侍郎一人,兼右僉都御史,出督遼餉。這是通過從登、萊海運到娘娘宮登陸,然後陸運到廣寧、遼陽,每一石軍糧費一金,故他對明末軍餉的窘迫感觸最深。
遼餉後果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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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
- 2. 郭松義 .明末三餉加派.北京市: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明史研究論叢(第二輯)》,1983年
- 3.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三十六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7-12-16]
- 4. 林美玲 .《晚明遼餉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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