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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源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鎖定
根據《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源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廳字〔2009〕19號),設立遼源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由議事協調機構的常設辦事機構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現已經改組為遼源市國防動員辦公室。 [6-7] 
中文名
遼源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外文名
Liaoyuan Civil Air Defense Office
隸    屬
遼源市人民政府
主    任
劉劍輝

遼源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工作及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配套規範性文件;依法對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二)組織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擬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和相關部門做好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開發利用和審批工作。
(四)組織人民防空指揮所的建設和管理。
(五)組織制訂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計劃;組織人民防空疏散地域建設。
(六)指導羣眾防空組織建設,組織、訓練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組織人民防空演習。
(七)參與組織日本遺棄化學武器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參與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救災工作。
(八)訓練人民防空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組織人民防空科學研究。
(九)對公民進行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的宣傳教育、訓練。
(十)負責全市人民防空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的管理。
(十二)戰時組織指導人民羣眾進行防空襲鬥爭,消除空襲後果和配合城市防衞、要地防空作戰,並協助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軍分區和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1] 

遼源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政務、事務、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協調重要事項督辦工作;承擔機關安全、保密、文電、機要、檔案、綜治、政務信息、信訪等工作;組織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人民防空統計、財務、審計、資產的管理工作。
(二)工程建設管理科(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科)。承擔組織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參與編制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指揮所建設的設計、施工、質量、竣工驗收備案等管理工作;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防護部分的設計、施工、質量、竣工驗收等管理工作;負責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的拆除、報廢、補建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檔案立卷歸檔工作;負責檢查和指導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及防火、防汛工作;戰時負責實施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戰轉換工作;落實人民防空工程搶修、完善、利用等防護保障工作。
負責全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防護部分的建設管理、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三)指揮宣傳信息科。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和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參與人民防空指揮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參與組織日本遺棄化學武器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參與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救災工作;負責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擬訂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計劃;指導羣眾防空組織建設,組織、訓練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組織人民防空演習;負責全市人民防空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工作;訓練人民防空幹部和技術人員,組織人民防空科學研究。
行政審批辦公室。根據國家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城市地下交通幹線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設兼顧人防需要等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負責城市新建民用建築防空地下室的審批、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設計審批;負責人防工程開工報告的審批;負責停用改變人防工程用途平面佈局的批准;負責拆除2000平方米(含)以下的人民防空工程審批;負責核發審驗《人民防空工程平時使用證》;負責遷移警報設施和人防戰備通信電纜的審批;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審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人民防空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資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1] 

遼源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機構領導

主 任:劉劍輝 [2]  [4] 
副主任、黨組成員:韓成國
副主任:王曉南、荊山才 [5] 
調研員:房連寶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