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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鎖定
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前身是瀋陽特別市人民法院,成立於1948年11月20日。隨着國家行政區劃的調整,1949年5月1日瀋陽特別市改為瀋陽市,法院也隨之改稱為瀋陽市人民法院。1955年3月1日,我國實行“四級”“二審”制度,瀋陽市人民法院改稱為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六十餘年來,瀋陽中院三易稱謂,四遷院址,飽蘸着創業的艱辛、求索的執着和奮進的豪情,始終與共和國的民主與法制同行,幹警隊伍不斷壯大,審判領域不斷拓展、司法改革不斷深化,法院建設得到全面加強,圓滿完成了各項審判任務,創造了燦爛輝煌的業績。
中文名
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區    位
遼寧省瀋陽市瀋河區
郵政編碼
110013
聯繫電話
024-22763063 [1] 
成立時間
1948-11-20
全院人數
695人
院長姓名
周維遠

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簡介

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位於瀋陽市中心,市政府廣場東側,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下轄和平、瀋河、皇姑、大東、東陵、鐵西等15個基層法院。本級設有31個職能處室和2個事業單位,現有各類人員695人。506名正式在編人員中,有495人為本科以上學歷,佔97.8%。其中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252人,佔49.8%。該院以“努力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目標,以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為主線,深化司法改革、推進司法公開、提高司法能力,為瀋陽老工業基地的振興發展提供了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機構設置

瀋陽市法院職能機構具體包括:辦公室、政治部(下設人事處、宣傳處、教育處),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民事審判第五庭,行政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審判監督第一庭,審判監督第二庭,執行局(下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執行四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法警支隊,技術處,計財裝備處。設監察處、機關黨委、老幹部處3個內設機構。設遼寧法官培訓學院瀋陽分院、機關後勤服務中心2個事業單位。

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建設

瀋陽市法院始終把執法辦案作為第一要務,近三年兩級法院年均收案14.5萬件,通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瀋陽的建設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努力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制定實施《加強司法便民、利民、惠民工作的若干意見》,讓羣眾在訴訟中更加便利、更加經濟、更有尊嚴。不斷深化法院改革,建立了審判委員會委員辦案制度,強化合議庭審判權責,規範執行權運行機制,提高了審判工作質效。積極推進審務公開、流程公開、文書公開,積極利用互聯網、微信平台等新媒體發佈庭審信息,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嚴格按照“五個過硬”標準,貫徹“三嚴三實”要求,深入推進司法隊伍的能力建設、思想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打造了一支作風優良業務精通的過硬司法隊伍。

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所獲榮譽

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始終將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恪盡職守、無私奉獻、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湧現出一批又一批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近10年來,瀋陽法院集體共榮獲32次最高院單項獎勵,被省法院榮記集體二等功21次,28名個人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審判工作、政治工作等領域的先進個人。先後湧現出朱曉光等“全國優秀法官”“全國模範法官”,榮獲“全國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全國司法統計工作先進集體”等多項全國表彰。

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地理位置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瀋河區市府大路268號
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