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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型衝突規範
鎖定
選擇型衝突規範是指系屬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連結點,但在實際適用時只能選擇其中之一來調整有關的涉外民商事法律關係的衝突規範。
- 中文名
- 選擇型衝突規範
- 外文名
- Choice rules for regulating the conflict of law
- 適用領域
- 法學
- 法律部門
- 國際私法
選擇型衝突規範分類
依據選擇方式的不同,可進一步將選擇型衝突規範分為:
無條件的選擇型衝突規範
在這類衝突規範中,系屬所指明的幾種法律具有同等的地位,法院和當事人可以任意或無條件地選擇其中之一來調整某一涉外民商事法律關係,而不分主次、先後,亦不附帶任何條件。
有條件的選擇型衝突規範
選擇型衝突規範示例
無條件的選擇型衝突規範:
1978年《奧地利聯邦國際私法法規》第16條第2款規定:“在國外締結的婚姻,其方式依各方的屬人法。但已符合婚姻締結地關於方式的規定者亦屬有效。”這表明在奧地利境外締結的婚姻,其方式不論是符合當事人屬人法還是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均為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22條規定:“結婚手續,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律、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的,均為有效。”對其可以這樣理解:結婚手續,可以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也可以適用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國籍國法律。也即只要按照其中之一辦理結婚的手續即為有效
有條件的選擇型衝突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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