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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義市紅花崗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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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義市紅花崗區教育局是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21年4月,被貴州省委、省政府授予“貴州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3] 
中文名
遵義市紅花崗區教育局
性    質
政府部門
行政級別
遵義市
所屬部門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政府

遵義市紅花崗區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起草有關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
(二)綜合管理全區學前教育、中小學教育、職業教育和掃除文盲工作。
(三)承擔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工作,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條例》的規定,行使區人民政府賦予的教育督導職權。依法組織對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等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全區各類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教育機構依法辦學、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督導評估,監測全區基礎教育階段教育質量,指導下級教育督導工作。
(四)管理全區幼兒教育、基礎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傾斜,促進教育公平;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加強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導義務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
(五)深化職業教育改革,提高職業教育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六)協調和推動全區教育經費、教育投入的落實;負責區教育局經費預決算方案的編制,指導區屬學校編制經費預決算方案;負責編制各項教育專款和區本級教育費附加使用方案;負責指導區屬學校教育事業費、基建計劃和基建投資管理和財務管理以及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教育工程管理。
(七)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教師專業技術職務改革和招生考試製度改革。
(八)管理和指導全區教師工作和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局機關和區屬學校人員編制管理;規劃、指導全區教師隊伍建設;制定全區中小學教師培養培訓、繼續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管理和指導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配合高等學校做好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學生畢業前的就業指導工作。
(十)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指導管理,貫徹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十一)規劃、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道德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統戰工作。
(十二)規劃、指導全區各類學校德育、法制宣傳教育、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各類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十三)統籌管理全區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協調區屬學校教師出國留學和聘請外籍教師、教育外援方面的有關工作。
(十四)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與發佈。
(十五)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六)結合部門職責,加大科技投入,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七)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調整。將原區委羣眾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三關愛”工程中的關愛留守兒童相關職責劃入區教育局。將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劃入機關。 [1] 

遵義市紅花崗區教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宣傳、電子政務、後勤服務等工作;承擔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機關綜治、計劃生育、安全保衞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綜合協調績效考核工作;負責效能建設、政務公開、對外宣傳、新聞發佈工作;負責機關設施設備的採購配置;負責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信訪維穩辦公室)。研究制定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道德建設、意識形態工作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各類學校(幼兒園)的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及發展工作;負責黨務公開工作;牽頭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羣團相關工作;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局黨委日常工作。
負責本部門信訪事項受理、辦理、轉辦和督辦工作;牽頭分解辦理人大建議案、政協提案和省長信箱、市長信箱、區長信箱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區招生考試監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學校(幼兒園)亂辦班、亂收費行為。
(三)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依法組織對區級有關部門、鎮(街)、各類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教育機構貫徹落實教育方針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規的督導;負責各類教育綜合督導、專項督導評估工作以及督導評估報告發布,運用督導評估結果;擬定教育督導有關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區政府兼職督學資格認證、選拔、聘任、培訓、管理等工作;督促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四)政策法規股(安全監管辦公室)。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報送備案等工作;負責本部門權責清單管理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擔教育行政執法與監督工作;負責營商環境建設所涉及本部門有關行政審批、便民服務事項的聯絡、指導工作;負責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相關行政爭議和行政調解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區教育系統依法治校和中小學(幼兒園)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參與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政府採購專項業務合同的洽談、審查、簽訂工作。
監督管理區屬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定各類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評估計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及考核落實情況;督促學校(幼兒園)排查安全隱患,落實安全整改措施;負責學校(幼兒園)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指導監督工作;監督檢查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食堂食品安全;負責轄區各類學校(幼兒園)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演練。
(五)業務股。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和管理全區基礎教育工作,制定全區基礎教育發展目標和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普通中小學教育、特殊教育及校外教育教學工作監督、檢查;指導全區中小學校課程設置、調整及教學用書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提升義務教育發展水平工作。負責對已審批的民辦基礎教育、學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其他民辦教育機構的業務指導;管理全區學籍、學歷及學生表彰獎勵工作;指導全區中小學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協調指導學校開展國防教育、國家安全教育;指導現代漢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組織推廣普通話;協調有關部門負責城市和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等;承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改革發展工作;推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體制機制改革。
負責各類學校的各級評優和推薦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相關工作,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收集整理資料;負責關愛留守兒童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教育系統“雙創一鞏固”工作,督促檢查落實中央、省、市、區文明辦交辦的其他工作。擬訂全區中小學校德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中小學生德育工作和學生日常行為規範;負責區屬學校德育工作的監督和檢查;承擔教育系統關工委具體工作。
貫徹學前教育的方針、政策,擬訂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承擔轄區各類幼兒園教育教學指導、保教質量、辦學效益的監察評估等管理工作;指導創建示範性幼兒園和學前教育科學研究工作;按照衞生保健相關規章制度,指導、規範學前教育衞生保健工作。
(六)人事教育股(人事檔案股)。負責教育系統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網上名稱管理、人事調配、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區級教師表彰獎勵;統籌全區教師支教工作;負責省級名師、骨幹教師、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特級教師的推薦評審工作;負責教師各類榮譽證書的審核上報工作;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制定教師隊伍培訓計劃、幹部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按幹部管理權限和程序,管理和指導全區各類學校教師隊伍建設,負責機關中層幹部和區屬學校校級領導幹部考察工作;負責人才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增教職工的招聘工作;負責名師、名校長的評審管理工作;指導學校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日常行為規範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擬訂師德師風建設目標責任書,並考核落實;負責機關及區屬學校離退休幹部管理。
貫徹執行有關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按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事檔案資料的接收、整理、保管、查詢、借閲及轉遞工作,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制定人事檔案工作計劃、管理辦法和業務性規範,負責檔案法制宣傳和監督工作。
(七)計劃財務股。擬訂教育經費籌措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編制教育事業經費預決算並組織實施;管理局機關經費;指導區屬學校編制教育事業經費預決算;負責各項教育專款、贈(援)款、貸款以及本級教育費附加的監督管理;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本區各類學校(幼兒園)收費項目標準;負責機關職工的社會保險工作;負責區教育工程經費管理;負責財務統計;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
(八)審批服務股。負責局政務服務窗口管理和學歷機構、非學歷機構、幼兒園審批服務工作,牽頭未審批學歷機構、非學歷機構和幼兒園的清理工作。
(九)基建股。負責各類學校(幼兒園)規劃、佈局調整工作;指導各類學校(幼兒園)校產管理、置換和增值;負責教育工程建設管理;負責教育系統教職工住房增量補貼的審核;負責教育系統不動產的登記、監督管理。
(十)國有資產管理股。根據有關標準,負責落實學校實驗室成套設備、教學儀器、音體美地衞器材、圖書、學生課桌凳等教學設施設備的統計彙總、配置計劃編制、採購補充、分發調配工作;負責教學儀器儲備倉庫的管理工作。
負責督促、指導區屬學校實驗室、功能教室和其他專用教室的標準化建設及裝備的管理和使用,配合做好檢查和評估工作;負責實驗室實驗藥品(危管類)的統計、申報、採購分發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實驗室危管藥品的監管工作。
配合做好區屬學校實驗室教師和技術人員的培訓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實驗室教學管理工作,負責實驗室操作考核、考試工作;指導學校開展自制教具等教學活動工作。
配合做好區屬學校圖書館(室)的指導、管理和人員培訓工作。
統籌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政府採購專項業務工作;負責新建學校(幼兒園)教育教學、管理、生活等設施設備的配置計劃編制、標準制定及採購業務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公辦學校(幼兒園)等單位政府採購所涉項目的相關工作。 [2] 

遵義市紅花崗區教育局所獲榮譽

2021年4月,被貴州省委、省政府授予“貴州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