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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爆

鎖定
遲爆是指在預定爆炸時間之後發生的意外爆炸。遲爆事故時有發生,危害很大,遲爆具有不可預見性和突然性,所以也極易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1] 
中文名
遲爆
外文名
hangfire
定    義
炸藥包比預定時問滯後爆炸
主要原因
爆破器材質量不合格
相關名詞
自爆,遲爆
應用學科
冶金術語

遲爆基本信息

遲爆 遲爆
炸藥包比預定時問滯後爆炸,稱為遲爆。遲爆具有不可預見性和突然性,所以也極易發生人身安全事故。遲爆事故分析表明,產生遲爆的原因有以下兩方面。
①起爆材料或炸藥過期,起爆能力或爆轟性能降低,起爆後炸藥不能立即爆轟,存在一段由爆燃轉為爆轟的時間,致使爆炸時間滯後。
②起爆材料質量不好,如延期雷管激發時間延長等。
為防止遲爆及由此發生的安全事故,應抓好以下幾個環節。
①不使用已過期的爆炸材料。
②使用前檢測爆炸材料性能。
③發現炮未響時,不要急於當盲炮處理,應留有足夠的等待時間,以防遭遲爆。 [1] 

遲爆遲爆事故產生原因

防止遲爆是爆破安全工作不容忽視的內容。爆破器材質量不合格是產生遲爆的主要原因。起爆時,由於導火索沒有按正常燃速將火焰傳遞給雷管,延長了點火到爆炸的時間,或雷管起爆威力不足,只引燃炸藥,而後才轉為爆炸;或炸藥起爆感度低,雷管爆炸時僅引燃炸藥,而後轉為爆炸。
總結來説,遲爆事故的產生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起爆器材質量不好。如導火索慢燃、延期雷管延期時間拉長等,導致炸藥包比預定時間滯後爆炸。東北某礦在一次硐室爆破響炮後無異常現象,半小時後,突然一藥室爆破。
(2)起爆器材或炸藥過期,起爆能力或爆轟性降低,起爆後炸藥不能立即爆轟,存在一段由爆燃轉為爆轟的時間,致使爆炸時間滯後或只是爆燃。如1975年1月22日,廣東某鐵礦進行小型硐室爆破,起爆體內裝已過期5個月的毫秒電雷管,並外綁火雷管,起爆後兩個藥室中的一個延遲25mim爆炸,發生十餘人的傷亡事故。又如70年代中期,四川江油水泥廠石灰石礦山進行小型硐室拋擲填溝爆破,起爆後炸藥燃燒24h(冒黃煙),未能達到填溝目的。
(3)導火索一火雷管起爆情況下,施工質量低,炮眼中導火索產生扭曲、被擠壓等現象,造成局部導火索段傳火困難,推遲了起爆時間。如湖南長沙市郊區1976年上半年在興修水利工地,導火索點火後有一個炮推遲半個小時才響,造成傷亡20多人。 [2] 

遲爆遲爆事故預防

遲爆的主要原因是使用變質的雷管,起爆能不夠,未能及時引爆炸藥,僅使炸藥燃燒,過一段時間才轉為爆炸;使用塑料導爆管時,由於先爆的石渣砸斷導爆管,無法使後爆的藥室炸藥起爆,但在先爆藥室內高温高壓的作用下,使未爆藥室內的炸藥自燃而發生爆炸;此外,起爆體炸藥變質也會發生遲爆。遲爆事故通常在數十分鐘內發生,避免遲爆事故的防護措施如下:
(1)進行大爆破時,使用可靠的起爆體,採用複式起爆網絡,確保正常起爆。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精心施工,加強檢查。規模較大的爆破,爆後應適當推遲進入工作面。 [3] 

遲爆相關名詞

遲爆自爆

自爆是由於爆破器材所含成分不相容或爆破器材與環境不相容而發生的意外爆炸。
例如,含有氯酸鹽的硝銨炸藥中的氯酸鹽與硝酸銨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的自爆,屬於爆破器材所含成分不相容造成的。我國已經明令禁止生產含有氯酸鹽的硝銨炸藥,並且規定任何爆破器材新品種定型時,必須提供其所含成分具有相容性的科學證據。
爆破器材與環境不相容分為化學不相容和物理不相容兩種情況。
例如,高硫礦物爆破時使用硝銨炸藥發生的自爆屬於化學性不相容造成的。當礦物含硫超過30%、礦粉中含硫酸鐵和硫酸亞鐵的鐵離子之和超過0.3%,並且作業面有水時,硝銨炸藥接觸礦粉將加速反應而白爆。防止此類自爆應該清除炮孔內礦粉,保持炸藥包裝完好,嚴禁炸藥直接接觸孔壁,不許用礦渣堵塞炮孔,並且應嚴格控制裝藥時間。
在高温礦區爆破時可能發生物理不相容造成的自爆。為了防止高温造成自爆,裝藥前必須測定孔底温度。當孔底温度達到60~800℃時,應該用瀝青牛皮紙包裝炸藥,炸藥不得直接接觸孔壁,並且裝藥至起爆的持續時間不得超過1h;當孔底温度達到80~140℃時,應該用石棉織物或其他絕緣材料嚴密包裝炸藥,孔內禁止用雷管而應該用經過防熱處理的黑索金導爆索引爆炸藥,裝藥至起爆的允許持續時間應該經過模擬實驗確定;當孔底温度超過140℃時,應該用耐高温爆破器材。 [4] 

遲爆拒爆

拒爆是指爆破裝藥的一部分或全部在起爆後沒有爆炸的現象,通常被稱作盲炮。拒爆可以是單個藥包拒爆,也可以是部分或全部藥包拒爆。發生拒爆不僅影響爆破效果,而且處理拒爆的危險性很大。例如,1978年3月18日,內蒙古昭盟某鉛鋅礦在豎井掘進爆破時,產生了大量盲炮未做檢查處理人員就下井作業,結果聯絡吊罐上下用的24V電鈴導線漏電,導致盲炮爆炸。造成5人死亡,2人受傷的惡性事故。
產生拒爆的原因很多,可以從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兩方面來考慮。人的因素引起拒爆的主要原因有:
(1)裝藥、堵塞不慎引起的爆破網路斷路、短路或炸藥與雷管分離。
(2)爆破網路連接錯誤或節點不牢、電阻誤差太大。
(3)爆破設計不當,造成帶炮、“壓死”或爆破沖壞網路。
(4)防潮抗水措施不當或起爆能不足。
(5)掩護或其他原因碰壞、拉斷爆破網路。
(6)漏接、漏點炮或違章作業產生拒爆。
物的因素引起拒爆的主要原因有:
(1)爆破器材質量不合格,如導火索斷火、透火或噴火強度不夠,電雷管短路、斷路、電阻差太大等。
(2)爆破器材變質或過期。
(3)爆破工作面有水、油污染浸漬爆破器材,使其變質瞎火。 [4] 
參考資料
  • 1.    鄧飛.礦山工程爆破:化學工業出版社,2009-04:141
  • 2.    張志呈.爆破基礎理論與設計:重慶大學出版社,1994年09月:第1版,第274頁
  • 3.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手冊》編委會.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手冊 第2卷 土石方工程:中國電力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第95頁
  • 4.    陳寶智.礦山安全工程:冶金工業出版社,2009-01:12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