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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期合同法

鎖定
遠期合同法(Forward contract)是指具有遠期外匯債權的公司與銀行簽訂賣出或購買遠期外匯的合同,以消除外匯風險
企業若在遠期預定時間有出口收匯,就應賣出手中相應的遠期外匯;企業在遠期預定的時間有進口付匯,則應買入相應的遠期外匯[1]。
中文名
遠期合同法
外文名
Forward contract

目錄

遠期合同法做法

出口商在簽定貿易合同後,按當時的遠期匯率預先賣出合同金額和幣別的遠期,在收到貨款時再按原訂匯率進行交割進口商則預先買進所需外匯的遠期,到支付貨款時按原定匯率進行交割
這種方法優點在於:一方面將防範外匯風險的成本固定在一定的範圍內;另一方面,將不確定的匯率變動因素轉化為可計算的因素,有利於成本核算。該法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實現兩種貨幣的風險沖銷,能同時消除時間風險和價值風險。

遠期合同法舉例

一家意大利企業向美國某公司出口貨物,該企業三個月後將從美國公司獲得80000美元的貨款。為了防範三個月後美元匯率價格的波動風險,意大利企業可與該國外匯銀行簽訂出賣80000美元的三個月遠期合同。
假設簽訂此遠期合同時美元對歐元遠期匯率為US$1.0000=EUR0.8900,三個月後,意大利公司履行遠期合同,與銀行進行交割,將收進的80000美元售予外匯銀行,獲得本幣71200歐元;如此操作就消除了時間風險與貨幣風險,最後得到了本幣的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