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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安縣委宣傳部

鎖定
受縣委委託,會同縣委組織部管理縣直宣傳文化部門的領導幹部,指導其領導班子建設;做好縣直宣傳文化部門和部分二級單位股級幹部的管理工作;對鄉鎮黨委宣傳委員的任免提出意見;制定培訓規劃並組織對鄉鎮黨委宣傳委員和縣直宣傳文化幹部進行培訓。
中文名
遠安縣委宣傳部
地    點
遠安縣
職    責
理論學習、理論研究
對    應
社會輿論,指導協調
主要職責
1、負責指導全縣理論學習、理論研究、理論宣傳工作,對全縣各級黨委中心組的學習進行規劃、部署、指導、考核和評比。
2、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新聞出版等部門的工作,對縣廣播電視局(台)、遠安報社的工作進行領導和管理。
3、負責指導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文化市場的管理,對縣文體局、縣文聯的工作實施宏觀指導與協調。
4、負責指導、規劃、部署全縣思想政治工作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5、負責指導、規劃、部署全縣對外宣傳工作。
6、負責組織全縣思想政治工作專業人員職務的評審推薦工作,配合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宣傳文化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工作。
7、組織貫徹執行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發展的指導方針,指導宣傳文化部門制定有關政策、法規,瞭解和收集全縣各階層的思想動態。
8、負責全縣社科、新聞宣傳、文藝、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等有關方面的評獎工作。
9、負責全縣國防教育規劃的制定與實施;國防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國防教育師資培訓、國防教育的宣傳和理論研究活動。
1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