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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憲責任
鎖定
- 中文名
- 違憲責任
- 定 義
-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各政黨、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公民的言論或行為違背憲法的原則、精神和具體內容因而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違憲責任種類
違憲責任的種類:
1.以違憲責任主體為標準分為:立法機關違憲責任,司法機關違憲責任,國家重要領導人
違憲責任和政黨違憲責任
2.依據違憲行為方式不同分為:作為違憲責任和不作為違憲責任
違憲責任相關形式
違憲責任的形式:
1.彈劾
2.罷免
3.撤銷
4.宣告無效
5.拒絕使用
6.取締政治組織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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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文) .貴州省藥品監督管理局.2021-11-08[引用日期2022-08-20]
- 2. 朱福惠,鄭瓊現.憲法學原理.北京:中信出版社,2005: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