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達拉特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鎖定
達拉特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達拉特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達拉特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辦公地址
林蔭路與迎賓大街交叉路口西南側行政綜合辦公大樓8樓
主    任
李 軍 [2] 

達拉特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按規定監督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二)根據旗人民政府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旗本級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三)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和措施辦法,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按照管理權限,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健全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五)負責組織出資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擬訂出資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六)對出資企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參股企業的國有資產的產權變更、處置等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七)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等相關政策法規情況。
(八)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調整。
(九)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規定草案,制定有關制度。
(十)完成旗委和旗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達拉特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機關及所監管企業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識形態、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統戰和羣團工作、黨羣、紀檢、定點幫扶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文件和報告。負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綜合業務室
負責機關財務及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工作。綜合研究國有經濟和所監管企業的運行狀況。研究提出所監管企業重大資產損失責任追究的意見和措施。承擔國有資產統計分析、信息發佈工作。組織出資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承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和監督執行等工作。
審核出資企業章程。研究提出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和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國企國資政策理論問題研究,並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加強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建設。擬訂所監管企業合併、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資、分立等重組和設立方案。指導推進國有企業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承擔機關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和法律事務工作。指導推動所監管企業法治建設和法律顧問工作。
擬訂向國有控股和參股公司派出國有股權代表的方案。研究制定加強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的有關政策,指導企業加強董事會建設。研究建立國有資本運作制度。研究提出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佈局和結構調整。指導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的制定和實施。
研究提出推動所監管企業實施科技創新戰略的政策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科技創新和信息化建設。研究提出完善國有產權管理的意見,擬訂國有產權管理方面的制度辦法。提出所監管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辦法。調控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提出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和激勵辦法並組織實施。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和職工福利保障。
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產權登記、資產處置和糾紛調處工作;對產權變動、資產處置進行審批;承擔國有資產各類監管信息分析、彙總、上報工作。依法管理資產評估相關工作。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旗人民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旗本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建立國有金融資本報告制度。
按照管理權限,承擔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的考察工作並提出任免建議,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外部董事、股權代表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所監管企業組織人事、人才、教育培訓工作。健全所監管企業對標體系,完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承擔機關及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及發債方案,指導所監管企業風險管控。督促所監管企業報告重要經營事項和重大風險,研究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對所監管企業投資進行監管。指導所監管企業對所從事的金融業務加強管理與服務。組織指導有關投資基金的設立和運作。歸口管理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非旗屬企業的股東職責。指導協調所監管企業與地方、部門加強合作。
承擔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承擔出資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準和備案工作。承擔出資企業股權管理工作。監督、規範國有產權交易。指導監督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等政策法規。聯繫指導所監管企業信訪和維護穩定工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