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鎖定
道路駕駛技能考試(test of road driving technique) 簡稱路考,分為場內道路駕駛考核和實際道路駕駛考核兩部分。其中場內道路駕駛考核屬於科目二的內容,實際道路駕駛考核為科目三的內容。
中文名
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外文名
test of road driving technique
相    關
駕照考試

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場內道路

場內道路駕駛考核的內容有:通過單邊橋、上坡起步、通過連續障礙、曲線行駛、直角轉彎、側方停車、限速通過限寬門、起伏路行駛、低附着係數路面行駛。
根據申請報考的準駕車型,設定必考項目。側方位停車是所有車型必考的項目。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62號)第三十三條規定
科目二考試內容包括:
(一)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考試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通過單邊橋、曲線行駛、直角轉彎、通過限寬門、窄路掉頭,以及模擬高速公路、連續急彎山區路、隧道、雨(霧)天、濕滑路、緊急情況處置;
(二)小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考試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直角轉彎;
(三)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考試倒車入庫、側方停車、曲線行駛、直角轉彎;
(四)輕型牽引掛車考試樁考、曲線行駛、直角轉彎;
(五)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考試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通過單邊橋;
(六)輪式專用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的考試內容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
對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準駕車型,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增加考試內容。 [1] 

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實際道路

實際道路駕駛考核的內容有:在實際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進行起步前的準備、起步、通過路口、通過信號燈、按照道路標誌標線駕駛、變換車道、會車、超車、定點停車等,正確駕駛機動車的能力,觀察、判斷道路和行駛環境以及綜合控制機動車的能力,在夜間和低能見度情況下使用各種燈光的知識,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和安全駕駛情況。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路段應有彎道、坡道、交叉路口及信號燈、標誌、標線等交通設施。
實際考試內容有: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完成考試項目的情況;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情況;綜合控制機動車的能力;正確使用燈光、喇叭、支全帶等裝置的清況;正確觀察、判斷道略交通情況的能力;安全駕駛行為、文明駕駛意識等。
按照申請報考的準駕車型,設定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距離。
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考試里程不少於10公里,其中初次申領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的,白天考試里程不少於5公里,夜間考試里程不少於3公里。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考試里程不少於3公里。不進行夜間考試的,應當進行模擬夜間燈光考試。 [1] 

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考試方法

場內道路駕駛考核採用考試學員單獨駕車考試。實際道路駕駛考核採用考試員與考試學員同乘考試車,應試人員按照考試員指令完成相應的駕駛操縱,按照道路考試必考行為用減分法進行評判得分。考試員在道路考試時應持有相應的駕駛證件。

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條件

路考由操縱駕駛機動車,遵守交通法規行駛,觀察、判斷、預防、應變等綜合駕駛能力三項內容組成,按不同車型設定必須考核的項目,並設定不合格、減10分、減5分的減分標準。

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標準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62號)第三十八條規定
科目二考試滿分為100分,考試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的,成績達到90分的為合格,其他準駕車型的成績達到80分的為合格
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滿分分別為100分,成績分別達到90分的為合格。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