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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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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與器,中國易學和哲學的一對範疇,出自於《周易·繫辭上》。 [1] 
中文名
道與器
適用領域
易學、哲學
出處
《周易·繫辭上》:“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道”指乾坤和陰陽變易的法則,法則是無形的,稱之為“形而上”。“器”,指有形之物和因物取象的卦畫,稱之為“形而下”。在《繫辭》中,“道”與“器”是以有形與無形來區別的,如“一陰一陽之謂道”、“三極之道”、“變化之道”,“道”都是指存在於物象和卦爻象中的無形法則而言的;又如“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都是以有形有象可以致用之物為器。此後,“道”、“器”便成為哲學概念。
唐孔穎達在《周易正義·繫辭上》中説:“道是無體之名,形是有質之稱,凡有從無而生,形由道而立,是先道而後形。”他在《序》中又以王弼玄學的體用觀點解釋道器關係:“以無言之,存乎道體;以有言之,存乎器用。”與此相反,崔憬則以器為體,以道為用,認為天地萬物皆有形質,形質之中有體有用。他舉例説,天圓地方為體為器,萬物資始資生為用為道,認為道必須依賴於器。宋明清時期,哲學家圍繞道器問題展開過長期的辯論。張載以氣化為道,認為道是無形的,是氣化的過程。程頤則認為陰陽是氣,為形而下者;“所以陰陽者,是道”,為形而上者。他把陰陽的所以然之理作為道,把陰陽二氣作為器,認為道是器的根源。朱熹繼承了程頤的説法,認為有形者可以稱為器,無形者則稱為道,“然而道非器不形,器非道不立。蓋陰陽亦器也,而所以陰陽者道也”。與程頤不同,程顥認為道和器都根於人心,不必區分,説:“器亦道,道亦器”,只要人心把握了道,就不必再辨別道和器了,二者並無本質上的不同,“元本只此是道,要在人默而識之也”。陸九淵繼承了程顥的觀點,在同朱熹的辯論中説:“一陰一陽已是形而上者,況太極乎?”不贊成區分形而上和形而下。其弟子楊簡解易,批評《繫辭》中區分道器,是非聖人之言。
南宋的功利學派薛季宣(1134~1173),以器為體,以道為用,認為“道無形舍,器將安適哉!且道非器可名,然不遠物,則常存於形器之內”,主張道寓於形器之中。陳亮和葉適皆持此説。陳亮認為,“道非出於形氣之表,而常行於事物之間”。葉適認為,“其道在於器數,其通變在於事物”,“無考於器者其道不化”。功利派的道器觀,以器為實體,認為道作為規律和規範不能脱離形器而存在。明清之際,王夫之繼承和發展了張載的道器觀,提出“無其器則無其道”,“形而上而不離乎形,道與器不相離”。在哲學上他提出“天下惟器”説,認為“道者器之道,器者不可謂之道之器”,“未有弓矢而無射道”,“未有子而無父道”,他認為器是第一性的,道是第二性的,道和器,“統一乎一形”,而不能分裂。近代啓蒙思想家譚嗣同,闡發了王夫之的道器合一説,以器為體,以道為用,認為“體立而用行,器存而道不亡”,“器既復,道安得獨不變?”為變法維新提供了理論根據。道器作為哲學範疇,具有一般和個別的涵義。
唐宋以來,關於道器問題的爭論,在哲學上是關於一般和個別問題的爭論。唯心主義者,如王弼派玄學家和程朱理學家,以一般的東西“無”或“理”為獨立自存的實體,認為一般的東西可以脱離或先於個別的事物而存在,屬於客觀唯心主義。心學派則以心為道器的根源,屬於主觀唯心主義。唯物主義者王夫之等,則以個別的東西為客觀存在的實體,以道為個別事物的規律、規範,認為一般的東西寓於個別的東西之中,因個別東西的變化而變化,世界上沒有永恆不變的抽象原則。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