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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組織

鎖定
道教內部的組織情形,因不同時代、不同道派,形成各自不同的道門風範,而早期天師道治則為其基本模型。
中文名
道教組織
基本模型
早期天師道治
首先,道士的來源,天師道治因其宗教王國的形態,將奉道者編户着籍,按奉道時間的長短,授以不同的法籙,成為各類道士,由別治而遊治、下治、配治,進入二十四治中。其他道派則需由奉道者自己尋求明師,請求指點。唐代前後,道士制度逐漸形成,納入宗教管理政策中,規定天下道觀的數目,觀中主持觀事的:大唐六典説觀主、上座、監齋各一人;而道士修行則有法師、威儀師、律師,德高思精者為鍊師。唐因崇道之故,大都由宗正寺負責道教的管理,以後各朝代各異,所謂道錄司之類即管理機構;而提點靈官等即是管理官員。控制道士人數的數量,除為了便於管理,實因道士免徭役、賦税,關係國家財政。道教重視道法傳承,約採兩種方式:龍虎山正一教的傳子,世代相襲;茅山、全真等則簡選高弟,秘授符訣。負責掌教者大都德高行粹,張大門風,領導道士實行宗教職務,如定期的齋醮之類。又需宣化,與道民往來。道教的興衰實與道派的掌教者有密切關係,其組織健全、宣化普遍,則教勢大盛;否則即易衰落,符劍失傳。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