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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排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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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排工程是一種工程類型,道路排水施工的工程總稱,實施細則有施工準備階段的質量控制、審查內容。
中文名
道排工程
類    型
工程

道排工程實施細則

一、施工準備階段的質量控制
1、熟悉設計文件、施工操作規程、質量驗評標準、有關合同及協議。
2、參加圖紙會審、設計技術交底會。
3、審查承包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及重點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工藝和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
4、審查施工單位現場項目管理機構的質量管理體系、技術管理體系和質量管理體系。
審查內容包括:
(1)、質量管理、技術管理和質量保證的組織機構;
(2)、質量管理、技術管理制度;
(3)、專職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上崗證。
5、審查施工單位報送的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和分包單位有關資格資料。
6、審查承包單位報送的測量放線控制成果及保護措施。
內容包括:
(1)、檢查承包單位專職測量人員的崗位證書及測量設備檢定證書;
(2)、複核控制樁的校核成果,控制樁的保護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臨時水準點的測量成果。
7、審查承包單位報送的擬進場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及其質量證明材料。
8、審查承包單位報送的工程開工報審表及相應資料。

道排工程質量控制

(一)、路基工程質量控制
1、預控措施
(1)、檢查施工單位的人員組織機構是否落實,督促施工單位按已審批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2)、探明地下管線設施走向,並加以保護;
(3)、對控制樁進行復測和施工放樣工作予以抽查;
(4)、清除路基範圍內的雜物和障礙物;
(5)、排引處理影響施工的地面水和地下水;
(6)、依據進場壓實機具性能進行實地壓實試驗,確定有效壓實厚度和壓實遍數等施工參數;
(7)、對填方土樣作擊實試驗,以得出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密實度的技術數據。
2、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
(1)、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殖土、生活垃圾土和淤泥;
(2)、路基填土不得含草、樹根等雜物,粒徑超過10cm的土應打碎;
(3)、新填路基地段,應將原地面翻鬆整平、壓實。若原地面橫坡度陡於1:5時,應將原地區挖成台階形,台階寬度不小於1m,高度不宜大於30cm.;
(4)、填築路堤必須在整個寬度內分層填築碾壓,逐層檢驗壓實度,最大厚度必須與壓實機具的功能相適應,一般不超過20~30cm,具體厚度應由現場試驗確定。填築時應先填路中,逐漸填至路邊。原地面不平時,應從低處開始填築;
(5)、路堤填土寬度每側應寬於填層設計寬度,壓實寬度不得小於設計寬度,最後削坡;
(6)、不同種類的土必須分段分層填築,不應混雜。用不同土填築的層數宜少。不因潮濕及凍融而變更體積的優良土應填在上面。如用透水性較差的土填築地基下層,其工作面宜作成2~4%的雙向橫坡,以利排水。填築上層時,不應包覆在透水性較好的下層填土的邊坡上。
(7)、若填方分幾個工作段施工,兩段交接處不在同一時間填築時,則先填地段應按1:1坡度分層留台階;若兩個地段同時填築,則應分層相互交疊銜接。其搭接長度不小於1m;
(8)、路基處於地下水位較高與濕軟地區,應設隔離層;
(9)、路基挖土必須按設計斷面自上而下開挖,不得亂挖、超挖,嚴禁淘洞取土。如有超挖,應按規定進行回填和分層壓實;
(10)、開挖至路基頂面時應注意預留碾實沉降高度。其數值可通過試驗確定;
(11)、挖方路段路槽底面以下30cm範圍內應全部翻鬆後,回填壓實到規定壓實度;不填不挖路段原地面以下30cm範圍內土的壓實度也應達到規定的要求;
(12)、舊路加寬應先清出舊路邊坡表面鬆土草皮,再順舊路邊坡稍向內傾斜做成台階,台階高度應為一層填土的壓實厚度,其高寬比應為1:1.5;
(13)、路基壓實標準遵照有關規定或設計要求;
(14)、路基壓實後不得有翻漿、“彈簧”現象。局部翻漿、“彈簧”可用換土法進行處理。
3、分項驗收和質量控制,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向監理申報檢驗並確認簽證。
(1)、執行有關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見下表)
(2)、填土土樣試驗報告及全線壓實試驗報告;
(3)、測量記錄、施工記錄;
(4)、自檢記錄、檢測報告;
(5)、質量評定記錄。
(6)、督促施工單位提交以下資料並予以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