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道德調解

鎖定
道德調解(moral regulation),①運用道德手段調節各種社會關係的過程。也稱“道德調節”。在現實社會生活中存在眾多的關係與矛盾,需要運用各種手段加以調節和解決,道德是其中一項重要的手段,是整個社會調節系統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在於對社會成員個人的指導。表現形式為命令——評價。命令,即個人內心的道德指令,如良心、同情心等;評價,是在自我與他人作對比中進行的。調節的尺度是“應當怎樣”而不是現實“是怎樣”。 [1] 
中文名
道德調解
外文名
moral regulation
所賴以發生作用的是社會輿論、風俗習慣、內心信念等。以自律與他律兩種方式交叉進行,前者通過個體已經內化的道德準則發生作用;後者則在外界道德輿論等壓力下發生作用。在家庭、鄰里、行業、工作單位等社會羣體中其作用表現得較充分。②通過形成個體內心的善惡觀念、情感和信念以控制、調整和修正自身行為的過程。分隨意調節和不隨意調節。前者為有意識、有準備的調節,能對人抵制各種外在的誘惑和違背自身直接的願望自覺作出合乎道德要求的決定,並監督自己的行為;後者則是無意識的,按道德要求採取的行為方式。這種道德調節能力主要通過兩種途徑形成:(1)在積累道德經驗的過程中,逐步掌握道德準則,培養行為習慣,鞏固行為方式;(2)在掌握複雜道德準則的實踐中,形成相應的情感、動機和信念,在理解道德準則真正內涵的基礎上實行真正的自我調節。與依靠外在強制手段維持的法律調節不同,真正的道德調節是通過個人良心、內在信念實現的。一般來説,在小學階段,學校德育應以培養不隨意調節能力為主,中學特別是中學高年級階段,則應該以促進學生自我調節能力為定向。
參考資料
  • 1.    顧明遠.教育大辭典: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