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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準則

鎖定
“道德準則”即指道德的標準規範,無形的約束枷鎖,它是依道德之理所遵循的標準原則或是行為準則,順應道德的準則是善,違逆道德的準則是惡,道德本身並無矛盾,而執行者在依道德之理執行準則時會突出衝突,詳見準則矛盾。道德二是連用,成為一個概念,始於春秋戰國時的《管子》、《莊子》、《荀子》、《韓非子》等書。荀況不但將道和德連用,而且賦予了它較為確定的意義,即指人們在社會生活中所形成的道德品質道德境界和調整人與人之間關係的道德原則和規範
中文名
道德準則
外文名
Code of ethics
出    處
《管子》、《莊子》
特    點
禮儀之邦

道德準則真實標準

道德是中國作為文明古國和禮儀之邦以來幾千年的積澱。在古代中國社會有一整套完整的道德體系和標準,強調“忠、信、孝、悌、禮、義、廉、恥”和“三從四德”、“三綱五常”等等。其中精華的部分形成了今天我們公認的一些道德標準,如“誠信”、“禮讓”、“廉潔”等;而對於那些明顯屬於糟粕的,雖然還有殘存在人們思想中的部分,但多數已經被人們所摒棄,如“三綱五常”、“滅人慾”等;還有很大一部分道德標準是很難對其一概而論,如“忠”的對象應該是誰?怎樣做才能真正做到“忠”?怎樣才算“孝”?用什麼方式維繫“和”?等等
中華民族自古尊師重教,並將這一傳統視為社會文明進步之基。教師不僅是授業的經師,更要做傳道的人師,其道德操守、行為舉止,向來受到嚴格的約束。“凡學之道,嚴師為難。師嚴,然後道尊;道尊,然後民知敬學。”(《禮記·學記》)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説的“師道尊嚴”。社會重視教育,尊重教師,首先是由於教師德高身正,嚴於自律,所以教師必須從自身做起,修身養德,致知力行,方能做好教育工作,贏得社會尊重。這個簡單的道理,直到今天,仍值得我們作深入的思考。

道德準則師德標準

古之學者必有師上古時代,很早就出現了教師這一職業,可那時的教師是什麼樣,其風範若何,由於無文獻記載,後人已很難稽考。
傳説堯帝帝在位的時候,曾經任命契這個人作“司徒”。“司徒”這個稱謂,後來演變為一種官職,推其本義,就是管理和教育學生的意思,也就是現在的教師。堯舜為什麼要任命一個“司徒”呢?因為當時“百姓不親,五品不遜”---社會風氣不正、天下大亂,這是很嚴重的問題,所以要找個人出來管一管,怎麼管?當時的説法是---“敬敷五教”。
“敬敷五教”在中國教育史文化史上是一個很重要、很值得研討的命題。首先,這裏面提出了實施教育的目的,即“五教”。“五教”是針對五種主要的社會人際關係來實施教育。古人認為,父子、君臣、夫婦、兄弟、朋友,是構成社會最重要的五種人際關係,稱為“五倫”。“五倫”是自然而然的,既是人的天性,又是自然的規律。
順應着人的天性可以建構起社會倫理基礎,遵循着自然的規律可以建立起社會道德標準,這既是教育的應有之義,也是文明社會的開端、和諧社會的基礎。後來孟子又進一步將“五教”表述為“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使之成為儒家教育思想的核心內容,亦成為數千年中國社會的主流價值觀。由此我們可以瞭解,中國教育的源頭活水是做人教育,而非知識傳授。古代聖賢相信,只有教育學生學會理解和處理好這五種社會人際關係,學會做人,才能夠“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實現個人人生幸福、家庭美滿、事業成功,促進社會的和諧進步。
其次,“敬”、“敷”兩字也值得回味。“敬”是對教育者職業態度的要求,“聖賢進德修業,不離一敬”。“敬”的反義詞是“肆”,就是隨意、放任、不負責任的意思,就是無法履行教書育人的責任。“敷”是傳播、流佈的意思,教師要傳經佈道,不僅自己懂得做人的道理,還要有以天下為己任、兼愛他人和誨人不倦的精神。
按照這樣的標準,堯舜最終選用契作了司徒,承擔起育人的重任。契是商代的祖先,曾經協助大禹治水,表現出了很高的才能。作為教師,僅有高人一籌的才能是不夠的。關於契,《列女傳》稱“契之性聰明而仁,能育其教,卒致其名”。可見契的成就主要不是因為他治理過水災,而在於他“能育其教”---在教育方面做出重大貢獻,因而為當時和後世的人們所紀念。契的秉性是“聰明而仁”,“聰明”是天賦,也是見識;“仁”是愛心,也是品格。二者兼具,故能擔負起育人的責任,用現在的話來説就是“學高為師,身正為範”,或者叫做“德才兼備”。只有這樣的人,才有資格去做教師。契這個人,恐怕是我們中華民族的祖先為後世樹立起來的第一個師表風範,他身上體現出的“聰明而仁”的秉性,也可視為我國最早的教師職業道德標準。
春秋戰國時期,又是一個天下擾攘、充滿紛爭的年代,於是有百家諸子並起,為亂世開太平藥方。諸子其實都是職業教師,私人講學,坐而論道,各有一班學生相追隨。諸子雖然不是別人任命出來的教師,但也應是循循善誘、諳通育人之道的教育家,否則怎麼會有那麼多生徒前來追隨呢?故在他們的著作中,也保存下來許多有關教育和教師的論述,雖吉光片羽,卻彌足珍貴,其中很多經典的詞語,但被直接引用到後世制定的師德規範中。
孔子是被尊崇為“萬古師表”的古代傑出教育家。“孔子不仕,退而修《詩》、《書》、《禮》、《樂》,弟子彌眾,至自遠方,莫不授業。”(《孔子世家》)孔子退居家中整理古代文化典籍,他大概沒想過到處去張貼招生廣告,結果還是引來了四面八方的大批學子向他問學。對此,可用孔子自己的話作一解釋---“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孔子是知行合一的,他的教育主張來源於他的教育實踐,“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論語·子路》)如果教師不能言行一致、以身作則,又怎麼能去教育和影響學生呢?孔子教導學生要“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他自己也是這麼去做的。對此,孔子的學生子貢評價説:“學不厭,智也;教不倦,仁也。仁且智,夫子既聖矣”。在他的學生眼中,“仁且智”是孔夫子身上體現出來的鮮明特點,也是孔子被後人看作聖人的主要原因,這與前面談到的契的“聰明而仁”是一脈相承的。我們可不可以説---“仁且智”,是古代中國對於教育者人格境界和師表風範的最高追求?
朱熹手訂《白鹿洞教條》
南宋淳熙六年(1179年),剛剛出任南康軍(今江西九江星子縣)郡守不久的大教育家朱熹,決定在廬山東麓的白鹿洞創辦書院。在這裏,他親手製訂了著名的《白鹿洞教條》:
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
右立教之目。堯舜使契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學者學此而已,而其所以學之序,亦有五焉,具列如左:
博學之審問之。謹思之。明辨之。篤行之。
右為學之序。學、問、思、辨四者,所以窮理也。若夫篤行之事,則自修身以至處事、接物,亦各有要,具列如左:
言忠信。行篤敬。懲忿窒欲。遷善改過。
右修身之要。
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
右處事之要。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行有不得,反求諸己。
右接物之要。
這是中國教育史上值得特別紀念的一件大事。由於朱熹的提倡和努力,白鹿洞書院不但在其後數百年間絃歌不輟,發展成為“天下書院之首”,“代表了中國近世七百年的宋學大趨勢”(胡適),並開啓了近千年來古代書院的教育傳統。朱熹手訂的這則《白鹿洞教條》,更是被歷代教育家作為師德信條而奉持不渝。例如明代大學者、教育家王陽明就曾説過:“夫為學之方,白鹿之規盡矣”。
“白鹿洞教條”既是學生求知問學的條規,也是教師從事教育的規範,兩者是統一的。對此,朱熹解釋説:“熹竊觀古昔聖賢所以教人為學之意,莫非使之講明義理,以修其身,然後推以及人,非徒欲其務記覽,為辭章,以釣聲名,取利祿而已也。”這就是説,在教育實踐中,教與學是統一的,古往今來教育的宗旨只有一個:就是要實行做人教育,而不是將教育視為追求個人功利的手段。正如陶行知先生所説:“千教萬教教人求真,千學萬學學做真人。”可見,古今歷史上真正的教育家都是反對功利主義教育的。
“白鹿洞教條”系統梳理了古代先賢,尤其是先秦儒家關於教育問題的經典論述:首先,明確孟子提出的“五教”主張即是教育的宗旨,“學者學此而已”。其次,將孔子《中庸》中提出的“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作為教書育人的門徑。並且強調説,前面四者,是為了窮理致知,屬於認識的範疇,後面的“篤行”
則是實踐。朱熹一向認為,《中庸》是孔子“傳授心法”之作,其中提出了很多重要的教育命題,值得終身品味。此後,王陽明又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致知力行”、“知行合一”的主張,這些見解和主張,對於我們糾正當前教育工作的偏失,也有着很強的現實意義。
其後列出的“修身之要”、“處事之要”、“接物之要”,都是“篤行之事”,皆屬實踐範疇。朱熹認為,人的認識不能脱離實踐,實踐能提升人的認識,“知之愈明,則行之愈篤,則知之益明”,這個循環反覆的過程,就是教育的過程。
對於教育者自身而言,更應以此作為“規矩禁防”,在此過程中不斷修身進德,“是以君子心廓然大公,其視天下無一物非吾心之當愛,無一事非吾職之所當為。雖勢在匹夫之賤,但所以堯舜其君、堯舜其民者,亦未嘗不在吾之分內也。”
這是我國古代關於師德規範最完整、最清晰的一次論述。
明清書院的師德規範
朱熹以後,他的門人程端蒙和程的友人董株根據《白鹿洞教條》制訂了一個既能為書院學生所應用又能對師長有所借鑑的《程董二先生學則》。這個學則和《白鹿洞教條》一樣,為明清兩代的書院和官學普遍採用。
順帶説一下,古代書院和學校的“學則”,其稱不一,又叫“教條”、“學則”、“軌範”、“揭示”、“規訓”、“戒勉”等,實際所指都是相同或相近的,其內容對包括教師和學生在內的學校全體成員都有約束作用。之所以對教師和學生不作分別的要求,依據的是《易經》上的一句話:“君子以朋友講習”。也就是説,在古代的學府裏,師生之間應是朋友的關係,其主要教學(講習)形式,即所謂“朋友聚會一番,精神收斂一番,講論一番,道理開發一番”,這對於以做人教育為主的書院來説,更是如此。
相對於《白鹿洞教條》的微言大義,《程董二先生學則》則具體到了書院師生的日常起居行為規範。如“居處必恭”、“步立必正”、“視聽必端”、“言語必謹”、“容貌必莊”、“衣冠必整”、“飲食必節”、“出入必省”、“讀書必專”等,其好處是便於操作執行和監督,但未免瑣細,流於形式,容易使人捨本逐末。所以朱熹在審定時似乎對此不以為然,以為這是“古人小學之遺意”,用來約束一下孩童還差不多,如果用來規範成年人,就不免過於淺陋了。
明清兩代,沿襲宋代書院講學風氣,天下才俊依聚山林,勵志清修,“濂洛諸儒此集成,虛堂遙應四山鳴”,書院教育遂有了較大的發展,漸漸成為當時教育的主流。對於化育人才、砥礪氣節、涵泳風氣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明清書院普遍重視學子修身進德,因此,選聘師長,最看重的一條就是道德操守。清代學者戴震説:“講學砥節,相語以道德,相勖以恭行。自宋以來,書院之立,鹹若是。”可見,如果不是德高望重的碩儒是很難成為書院士子們的人生導師的。
清代豫南書院對於教師師德訂有四條規範:其一,敦德行以端本原也;其二,勤研討以踐實學也;其三,重師友以求夾持也;其四,謹交遊以遵禮法也。其中第三條,還特別要求教師能夠與學生“同堂共學,朝夕追隨,賞奇析疑,互徵心得”,強調教師與學生要在一起互動交流,自由探究學問,教學相長,創設生動活潑的教學氛圍,“亦名教中活潑潑地也”。
羣玉書院中專門設有“親師齋”,其銘曰:
“主善為師德業所資,狎而敬之,畏而愛之,亦趨亦步,朝斯夕斯,薰陶既久,其益無涯。”
教師要抱一顆慈愛之心,使不聽話的孩子能夠敬重你,膽怯的孩子能夠喜歡你,一天到晚都願意追隨你、親近你。用你高尚的人格長時間地薰陶滋養着孩子們,將會使他們終生受到教益。這樣的師德標準,即使放到今天來看,也是令人嚮往不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