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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法庭

鎖定
道德法庭(moral court)是指社會以一定的道德標準或公眾認可的準則對某種思想行為進行的評判裁決。因與司法機關對案件的審理和裁決有相似之處而得名。其特點在於:(1)它不是作為專門的國家機構存在,而是普設於社會和當事人的內心之中;(2)對“案件”的審理和裁決沒有法定程序;(3)裁決是否有效力,視當事人是否心悦誠服;(4)裁決的依據主要是社會、團體的道德標準或公眾一致認可的準則;(5)其權威不是訴諸於暴力或其他強制手段,而是社會輿論和當事人的內心信念。因此道德法庭往往比司法機構的法庭具有更廣泛的社會基礎和更深刻的約束力。但道德法庭不能代替司法機構的法庭。遇到犯罪行為,應當訴諸法律,不能因為有公眾輿論(道德法庭)而聽之任之。 [1] 
中文名
道德法庭
外文名
Moral Tribunal
人民羣眾和公眾輿論對有社會爭議的行為或違背社會道德準則的行為進行道德評議和譴責的一種形象稱謂。一般説來,不道德的行為如果任其發展下去,最終容易導致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公眾對其進行道德評價和譴責,能夠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形成巨大的社會輿論壓力,對樹立良好的道德風尚,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有積極的作用。道德法庭以社會公認的道德準則為依據,沒有固定的組織形式,如在廣播電視、報刊雜誌中常設立這類節目或欄目,其評價和譴責沒有法律上或行政上的約束力。
參考資料
  • 1.    顧明遠.教育大辭典: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