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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錯推定
鎖定
過錯推定是過錯原則適用的一種特殊情況,是指受害人若能證明其受損害是由行為人所造成的,而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對造成損害沒有過錯,則法律就推定其有過錯並就此損害承擔侵權責任。
- 中文名
- 過錯推定
- 性 質
- 法律術語
過錯推定內容解讀
《侵權責任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了過錯推定規則:“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由於過錯推定加重了行為人的證明責任,因此,只有在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才能適用過錯推定規則。
過錯推定適用範圍
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下列侵權責任應適用過錯推定規則: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內受到損害的侵權責任
2、在高度危險責任中,非法佔有高度危險物造成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所承擔的侵權責任
3、在飼養動物損害中,動物園所承擔的侵權責任.
4、在物件損害眾人中,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脱落。
5、(《民法典》第1222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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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全國人大官網[引用日期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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