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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模式

(心理領域術語)

鎖定
過程模式亦稱“歷程模式”。課程編制模式之一。在設計中詳細説明所要學習的內容、所採取的方法以及該活動中固有的標準,學生所取得的最終結果不是按照行為事先確定的,而是在事後藉助那些建立在該知識形式中的標準來加以評價。其思想淵源可以追溯到盧梭及其後的進步主義教育運動。至現代,受皮亞傑、布魯納等的發展心理學、認知心理學的影響較深。第一次明確提出的是斯坦豪斯。 [1] 
中文名
過程模式
類    型
模式
提    出
英國學者斯騰豪斯
用    途
課程設計

過程模式基本簡介

所謂過程模式,是指在課程設計中詳細説明所要學習的內容,所要採取的方法以及所遵循的標準。

過程模式基本思想

雖然有很多人在以前的課程設計中都採用過與這種模式類似的方法, 然而, 第一次明確地提出這個模式的當推英國教育家斯騰豪斯。他認為, 過程模式比起目標模式來,更適合於以知識和理解為中心的課程領域。其基本思想是“ 人們可以通過詳細説明內容和過程中各種原理的方法, 來合乎理性地設計課程, 而不必用目標預先指定所希望達到的結果。” 他認為, 人們可以從具有內在價值的知識形式中, 挑選出那些能夠體現該知識形式的內容。這些選擇出來的內容, 能夠代表那些最重要的過程、最關鍵的概念和該知識形式或領域中固有的準則。對這樣的內容進行挑選, 不是根據它所要引起的學生行為, 而是根據它在多大程度上反映該知識形式, 這種內容本身不需要從外部加以論證。

過程模式評價

斯騰豪斯的“ 過程模式” 目前尚未受到很多批評。這種模式利用當代教育哲學的成果, 小心翼翼地為自己提供論證。這種模式並不謀求囊括所有的設計方法, 但它卻彌補了目標模式的侷限性。它更為接近教師平日所關心的那些問題。這種模式的各個組成部分不是直線式的, 它充分考慮到教學內容的多樣性, 而且非常重視教師的自主性。誠然, 過程模式也還是要涉及到各種目的, 因為這是課程設計的基本特徵, 如果只強調內容和過程的各種原理, 就會削弱課程設計的這個主要特點。
在實踐上, 過程模式也存在一些缺欠。主要有兩點一是對學生學習情況進行評價存在一定困難, 二是對教師的能力要求太高, 一般教師很難勝任。但這種模式為促進個人發展和專業的提高提供了一種更高的標準, 在一定的條件下, 也是極為有用的。
參考資料
  • 1.    顧明遠.教育大辭典: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