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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河標

鎖定
過河標,是指內河航行標誌之一。標示過河航道的起點或終點,指示沿本岸行駛的船舶在本標誌附近駛向對岸,或指示由對岸駛來的船舶在本標誌附近沿本岸航行。過河標也可以設在跨河航道在本岸的交點處,指示由對岸駛來的船舶在接近本標誌時再駛向對岸。過河標形狀是杆形或錐形,上裝正方形頂標兩塊,分別是面向上、下方航道。 [1] 
中文名
過河標
定    義
內河航行標誌之一
內河航標配部類別應根據航道條件與運輸需要,以河區為單位,通過技術經濟論證確定。內河航標配布類別分:
一類航標配布:配布的航標夜間全部發光。白天,船舶能從一座標誌看到次一座標誌;夜間,船舶從一盞標燈看到次一盞標燈。
二類航標配布:發光航標和不發光航標分段配布。在晝夜通航的河段上配布發光航標。
三類航標配布:航標配布的密度比較稀,不要求從一座標誌看到次一座標誌,對優良河段的沿岸航道可沿岸形航行不再配布沿岸標,但每一座標誌所表示的功能與次一座標誌的功能應互相連貫,指引船舶在白天安全航行。
參考資料
  • 1.    馬廣文.交通大辭典: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