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過度檢查

鎖定
過度檢查是指在醫院接受與自身病情無關的檢查過多超出範圍,有三大根源。
中文名
過度檢查
解    釋
在醫院接受與自身病情無關的檢查
類    型
超出範圍檢查

過度檢查事件案例

85歲老太被查梅毒
85歲老太段長碧因發燒進醫院,被檢查梅毒,家人懷疑老人被醫院“過度檢查”。你或你的家人是否遭遇過這種類似情況?昨天,超過1萬名網友參與大渝網的調查,其中約91.05%的網友稱,在醫院看病、治病時,曾遭遇過“過度檢查”。
昨天,多名不願透露姓名的醫生表示,衞生主管部門應建立制度,最大程度地限制醫院通過“過度檢查”增加收入;網友“希拉”則建議,衞生主管部門應建立一個第三方機構,以判定“過度檢查”。
5歲小孩被查梅毒艾滋
段長碧老人的遭遇,並不是偶然。昨天,曾在市內某醫院檢驗科工作過的周女士説,上月,她陪母親到市內某醫院做檢查,醫生要求老人檢查若干項目,但有醫學知識的她,果斷地拒絕了她認為是“過度檢查”的項目,從而少花了錢。
但實際上,更多的市民不具備太專業的醫學知識。網友“深海幽蘭”發帖説:“兒子今年5歲,去醫院切除扁桃體,艾滋、梅毒全查了的,就這麼個小手術住院6天花了近一萬元,要是大手術的話,怕傾家蕩產都醫不起。”網友“L”説,她老婆最近因一次小感冒去了市內某醫院。“醫生查了血(這項檢查是合理的),還要做胸透,還做了心電圖。結果檢查費花了不少,最後醫生連一分錢的藥都沒開。”他認為,老婆也被醫院“過度檢查”。
截至昨晚8點,共有21名自稱曾被“過度檢查”的網友,在大渝網上曬出了自己的遭遇。 [1] 

過度檢查點評醫德

與“過度檢查”相關聯的,是網友對醫生醫德的評價。網友“強哥”説,醫生進行眾多檢查,美其名曰是要對症下藥,其實是為了錢!他認為“現在的醫院、醫生的道德底線和法律底線早已突破了”。
有網友也指出,在醫德喪失的同時,也有一些醫生堅守醫德底線。記者在網上看到,重醫附二院的凌寧醫生,在網上受到多名網友追捧,她在2006年診治過的一名病人,在事隔近4年後,還到網上發帖感謝她。
昨天,聯繫上凌醫生,問她是怎樣地堅守着醫德的。她説,醫生是高尚的職業,在對病人進行檢查時,她總會綜合臨牀判斷,避免給病人做不必要的檢查。“我常作換位思考,比如做個磁共振,一項要一千七八,那是低保病人幾個月的生活費呀。” [1] 

過度檢查現象根源

多名不願透露姓名的醫生,他們給出了共同的答案——“過度檢查”有三大根源。
一是現在國家規定了醫院的“藥收比”,即藥品收入佔醫院總收入的比例。國家規定藥收比的目的,是為了減少醫院對病人大開處方,避免病人花鉅額藥費,醫院收穫暴利。但面對“藥收比”的規定,醫院和醫生另有增收新招:過度檢查,讓檢查費成為新增長點。
二是醫院為了減少儀器的閒置率,實現醫療儀器創造利潤最大化,讓一些病人做不必要的檢查。對於一些醫院來説,購買重要檢查儀器,不僅僅是為了提高檢查水平,同時這些儀器還成了院方的“印鈔機”。
此外,由於當前醫患關係緊張,一些醫生為避免醫患糾紛,紛紛讓儀器給病人“看病”,一切按照儀器的檢查結果“對症下藥”。一名接受醫生對此質疑:幾乎全靠儀器給病人“看病”的醫生,合格嗎? [1] 

過度檢查各方觀點

醫學院校應設醫德課
多名醫生均認為,在公益性質的公立醫院被市場化的今天,要短期根治“過度檢查”有難度。其中一名醫生指出:“對於一些公立醫院來説,在"救死扶傷"的同時,賺錢也是其目的。只要有這一目的存在,就難避免"過度檢查"。”
目前在重慶某醫學院校任教的李波(化名)還認為,在現階段,醫院也需“盈利”。他説,醫生的工資都是由醫院來解決,雖然自己的工資是由學校發的,但實際上更多收入得靠自己“掙”。
李波等醫生開出瞭解決“過度檢查”的藥方:衞生主管部門應制訂限制性規定,最大限度地限制醫院通過“過度檢查”牟取暴利。此外,還應當在醫學院校加強醫德教育,甚至專門開一門課程。另一位在重慶某醫學院校任教的醫生説,他讀書時,沒有這種課程,只學過醫學倫理課,如今的醫德現狀比當年差了很多,可仍沒有這門課程。
第三方機構何時才有
對於醫院是否對病人“過度檢查”,目前仍由衞生主管部門來認定。在昨天大渝網的調查中,多達91%的網友認為自己或家人在看病時,遭遇了“過度檢查”,但他們中只有12%的人向衞生主管部門投訴過。有網友説,衞生主管部門這個“婆婆”,會袒護“兒媳”,投訴難以解決問題。
網友“希拉”昨日還提出建議:若衞生主管部門難以從源頭上限制“過度檢查”,那應牽頭建立一個第三方判定機構。這個機構類似於人民法院,應當由若干德高望重的醫療專家(退休的更好)組成裁判委員會,對前來判定是否“過度檢查”的當事人,收取不高的判定費。若醫院和醫生被判定為“過度檢查”,則判定費由醫院和醫生負擔。被判定“過度檢查”的醫院和醫生,應由衞生主管部門給予嚴厲懲處。
網友的建議不久後有望成為現實——今年3月,在全市醫政工作會上,市衞生局副局長周英傑稱,我市年內將構建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發生醫療事故時,病人或家屬的索賠若超過萬元,將由獨立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調解。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