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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鎖定
運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運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運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隸    屬
運城市人民政府

運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

(一)指導監督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承擔中心城市建設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市政、園林、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垃圾處理、供氣、供熱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中心城市的建設工作。
(二)指導規範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秩序的責任。承擔全市建設領域行政執法監管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方針政策;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政策建議。
(三)指導保障全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全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有關廉租房資金安排。
(四)指導推進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導全市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制定全市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
(五)指導規範和監督全市房地產市場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房地產開發、房屋租賃權屬管理、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全市房地產市場執法監管工作;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立個人住房信息系統,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房屋登記工作;提出全市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
(六)指導規範全市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市級標準,執行全省工程建設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執行全省建設項目可行性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執行全省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監督國家和省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佈全市工程造價信息。
(七)指導規範全市建築市場秩序和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監督責任。執行國家、省建築業、勘察設計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方針政策;制定全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依法規範建築市場各方責任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建築市場執法監管工作,負責市直管建設項目的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建築企業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負責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設工業產品進行監督管理。
(八)指導全市園林綠化建設有關工作;承擔中心城市有關園林綠化規劃建設工作;制定園林綠化建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實施中心城市規劃區內綠線管理辦法;並擬訂全市園林綠化建設方面政策、制度。
(九)指導各縣(市、區)、運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城鄉建設工作。承擔中心城市的燃氣、熱力、城市道路(橋樑)、城市照明、垃圾處理、污水處理、園林綠化、市政設施、供排水、城市建設檔案、城市公共管線等有關建設工作;研究擬訂全市城鄉建設的政策;指導全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有關工作;負責中心城區燃氣設施有關建設工作,指導各縣(市、區)燃氣設施建設;負責全市城鎮建設項目的審查報批工作;參與城鎮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參與城鎮防洪的有關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指導全市村鎮建設工作;指導全市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執行全省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執行全省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執行全省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辦法;承擔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執行全省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技術標準及規定;建立健全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體系,依法加強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全市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二)指導推進全市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執行國家、省建築節能標準及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全市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指導全市房屋牆體材料革新,推進城鎮減排工作;組織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重大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
(十三)承擔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國際、省際、市際交流與合作。
(十四)承擔中心城市及各縣(市、區)、運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住房、市政、園林、垃圾、污水、節能等重點工程建設的協調、服務、監督責任。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市住建局指導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指導全市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加強對全市城市設計建設的監督指導,指導全市開展城市設計、建築設計、完善市政公用設施。指導全市推進村鎮建設,不斷改善城鄉人居環境。指導全市建築業建造方式和組織實施方式改革工作,指導全市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推動建築業做強做大。完善行業誠信體系,構建規範有序、充滿活力的建築和房地產市場秩序,實現住建事業高質量發展。 [1] 

運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內設機構

綜合辦公室
職責:完成黨組交辦的工作任務;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新聞宣傳、信訪和機關文書檔案工作;起草重要文稿;負責制定機關工作規章制度,組織協調政務公開工作,督察督辦重要工作事項;負責局機關的外事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羣工作。
財務科
職責:負責局機關財政預、決算及財務收支計劃、使用情況;負責制定城市基礎項目計劃;負責管理行業統計綜合報表、資金撥付和結算工作;負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經濟指標的考核工作;負責中心城市重點工程項目資金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所屬事業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財政預、決算等工作;負貢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內審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勞資工作;承擔建設系統幹部職工的導習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配合有關科室搞好全市建設隊伍各類人員職業技能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制定建設系統行業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年度工作目標責任的制定、考核、落實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工作。
政策法規科
職責:負責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貫徹執行工作;負責建設系統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審查、修改、撤銷、廢止、備案工作;負責全市建設系統的普法、行政複議、行政申訴、應訴和賠償的有關工作;組織建設系統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考評工作,頒發證件、銷繳證件;負責全局經濟合同審核和備案工作。 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 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辦理;負責行政審批資料的管理和歸檔;指導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房地產管理科
職責:擬訂全市房地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指導全市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綜合配套政策;管理全市城市房屋徵收、房屋交易、房地產評估、物業管理和保障性住房工作;組織編制全市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全市房地產市場行政執法監管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房屋中介備案管理;組織建設並管理全市房屋權屬信息系統。
城鄉建設科
職責:擬訂全市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措施、規章制度;指導全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有關工作;負責全市市政企業資質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市建設有關項目的審查報批工作;參與全市市政公用事業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工作;負責中心城區燃氣設施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各縣(市、區)燃氣設施建設;參與全市大中型市政公用事業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工作;負責中心城區新建的城市道路、供熱、供氣、供水、排水、橋樑建設及地面附屬配套設施和地下管網配套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全市市政公用企業技術人員的教育培訓與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認證等工作;指導全市城市規劃區內生物多樣性工作。指導各縣(市、區)、運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園林綠化建設有關工作;承擔中心城市新建道路的園林綠化及獨立較大的新建公園項目的規劃建設工作;制定有關園林綠化建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指導全市村鎮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村鎮建設技術服務和標準設計、通用設計推廣工作;指導全市農村住房建設、危房改造、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村鎮建設試點等工作;指導全市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承擔全市歷史文化名鎮、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管理有關工作。
建築業市場監管科
職責:負責全市建築市場秩序監管工作。貫徹執行全省工程建設、建築業發展和工程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組織制定全市工程建設市級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督市級各類工程建設定額標準和工程造價、計價的實施;組織發佈全市工程造價信息;負責全市建築工程招標控制價備案;制定規範全市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房屋建築內外裝飾裝修、建設監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全市建築市場行政執法監察工作,負責市直管建設項目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全市建築工程擔保管理、勞動保險等有關工作;負責認定全市建築施工企業、建築安裝企業、建築裝飾裝修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建設監理單位的資質管理和信用評價工作;負責全市建築工程報建等各項招投標類備案;具體負責市管和市管以上單位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工作;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負責各縣(市、區)、運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工作;負責監理企業和監理從業人員的資格認證、工程監理管理工作;負責建築業、監理和工程造價諮詢等專業人員職業資格的認證工作;負責全市從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監管工作;負責全市建築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對建築企業一線操作工人專業技術進行培訓、鑑定和發證工作。負責全局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管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或參與全市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組織全市工程建設質量安全標準設計的編制、審定和推廣;負責全市工程竣工驗收項目備案;負責施工現場綜合評
價、工程質量、勞動安全檢查;指導和監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工程質量、勞動安全工作;負責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設工業產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建築施工安全標準化考評工作;負責受理建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負責中心城市施工許可證管理工作。
建築節能與科技科
職責:指導全市建築節能的推廣使用、城鎮減排工作;貫徹執行建築節能、工程勘察設計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方針政策;指導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建設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研究、開發、檢測、認定和推廣應用;指導新型牆體材料革新、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的管理工作;負責勘察設計專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勘察設計諮詢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市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執行全省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範。 [2] 

運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現任領導

運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趙高雲 [1]  [3]  [5] 

運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被擬表彰為“全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先進集體”。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