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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遠軍
鎖定
- 中文名
- 通遠軍
- 類 別
- 地名
通遠軍設置背景
宋太宗朝太平興國間,《太平寰宇記》所載十三道之軍為四十二,實為三十七軍(原四十二軍中,桂陽軍為南宋紹興三年所置,非《太平寰宇記》原文,乃後人所加,不當計入;又唐版圖內隴右道之瀚海軍、天水軍、伊吾軍,及關西道振武軍,或廢,或僅名義上統攝而已,未隸屬宋,可不計)。加上淳化間、太平興國末年所置而未及計之三個軍(南安、臨江軍、太平軍),及漏載之建隆二年(961)創建、太平興國四年(979)廢的平晉軍,建隆三年(962)創建的北海軍,則太祖、太宗朝兩朝共置軍四十二。其中,少數沿唐、五代之舊,而大量軍系太祖朝,特別是太宗朝,於南北統一戰爭前後因軍事、經濟之需隨事所置的,有屬縣或屬鎮,有人户納税賦,軍長吏有治民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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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遠軍歷史沿革
唐初,為防禦蕃部擾邊,政府在屯駐戍邊處設置軍、守捉、鎮等軍事管轄區,是為“軍”之起源:唐初,兵之戍邊者,大曰軍,小曰守捉、曰城、曰鎮。而總之者曰道。若盧龍軍一,東軍等守捉十一,曰平盧道。
《新五代史》謂:“威州,晉升天福四年置,割靈州之方渠,寧州之木波、馬嶺三鎮為屬,而治方渠。周廣順二年改曰環州,顯德四年廢為通遠軍。”徐無黨注:“五代置軍六,皆寄治於縣,隸於州,故不別出。”或謂“‘軍’作為行政單位出現於五代中後期”,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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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遠軍出土文物
“通遠軍防城庫銅朱記”印,北宋,印面5.5×5.3釐米,通高4.9釐米。印銅鑄,柄鈕,印文字體出現重疊筆畫,朱文,右上起順讀。宋代地方政區劃分為路、州、縣三級。軍的級別有兩種,一與州同級而隸屬於路,一與縣同級而隸屬於州,通遠軍防城屬後者。此印即北宋通遠軍防城管理庫藏物資的官署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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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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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宋代“軍”行政區劃二重製研究(本文原刊《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5期第5-18頁,人大複印報刊資料《宋遼金元史》2019年1期轉載。) .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引用日期2023-08-13]
- 2. 銅柄鈕“通遠軍防城庫銅朱記”印 .故宮博物院[引用日期202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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