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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議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李公行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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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議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李公行狀》是一篇敍述死者世系、生平、生卒年月、籍貫、事蹟的文章,常由死者門生故吏或親友撰述,留作撰寫墓誌或史官提供立傳的依據。
中文名
通議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李公行狀
作    者
歸有光
類    型
敍述死者世系、生平
朝    代
明朝
作者字號
公諱憲卿,字廉甫

目錄

通議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李公行狀原文

歸有光
公諱憲卿,字廉甫。世居蘇州崑山之羅巷村,以耕農【1.農人。2.指務農】為業,父始入居縣城。山陰蕭御史鳴鳳奇其姿貌【姿容;體態】,曰:“是子他日必貴,吾無事【(1).沒有變故。多指沒有戰事、災異等。 (2).無須;沒有必要.】閲其卷矣。”選【選拔、選用】南京吏部驗封司主事,歷【先後連續】遷郎中。吏在司者,莫不懷其恩。江右田土不相懸【數量、質量、規模或力量上相差較大的】,而税入多寡殊絕【差別;差異】。巡撫傅都御史議均之。公在糧儲道【專掌漕糧的監察兑收和督押運艘】,為法【制定法律】均派【平均攤派】折衷【調和各方面的意見使之適中】,最為簡易【簡單容易】。
升山東按察司副使,兵備【官名,整飭兵備的道員】臨清。先是虜薄【迫近】京城,又數聲言【揚言】從井陘口入掠臨清。臨清綰【貫通;聯繫】漕道,商賈所湊【聚合】,人情恇懼【恐懼;驚慌】,公處之宴然【安定貌;平安貌】。或為公地【處境】,欲移任。公曰:“詎【豈,怎】至於此?”境上屯兵數萬,調度有方,虜亦竟【終於;到底】不至。師尚詔反河南,至五河,兵敗散,獨與數騎走莘縣,擒獲之。在鎮三年,商民稱其簡靜【1.簡約沉靜。2.謂施政不繁苛。】。甌寧李尚書自吏部罷還,所過頗懈慢【懈怠輕慢】。公勞【用言語或實物慰問】送禮有加【使程度增高、超過】,李公甚喜,嘆曰:“李君非世人【一般的、普通人】人情,吾因【通過】以是【用這,拿這】識其人。”景王封在漢東,未之國,詔命德安造王府,公董【監督;督察。雖董之以嚴刑,振之以威怒,終苟免而不懷仁,貌恭而不心服。——唐·魏徵《諫太宗十思疏》】其役。奏水災,乞蠲貸【謂免除租税,借放錢糧】。親行鄂渚雲夢間,拊循【安撫;撫慰】【訓練;調度。《史記·淮陰侯列傳》:“且信非得素拊循士大夫也。此所謂‘驅市人而戰之’,其勢非置之死地,使人人自為戰。”】之。
公仕宦【為官】二十餘年,未嘗一日居家。山東獲賊,湖廣營造【指建築工程及器械製作等事宜】,東南平倭,累有白金【銀子】文綺【華麗的絲織物】之賜。而提督採運之擢【提拔,提升】,旨從中下,蓋上所自簡【選拔。是以先帝簡拔以遺(wèi)陛下】也。公事母孝謹【恭敬。謹庠序之教。——《孟子·梁惠王上》】。每巡行,日遣人問安。還,輒拜堂下。母茹【吃,引申為忍受】素,公跽【長跪。長時間雙膝着地,上身挺直。項王按劍而跽。——《史記·項羽本紀》】以請者數,不得已,為之進羞【同“”。味美的食物】膳【形聲。從肉,善聲。本義:飯食。】
在江陵,有所使吏遲至。公問其故,言:“方食市肆中,又無馬騎。”故事【先例,舊日的典章制度】,台所使吏廩食【公家供給糧食】與馬,荊州奪之。公曰:“彼少年,欲立名【樹立名聲】耳。”竟不復問。所居官,廉潔不苛。採辦銀無慮【不計慮,指大約,大概】數百萬,先時堆積堂中,公絕不使入台門【在紹興凡是房屋比較象樣一些的都稱作台門】。第【僅;只;只是】貯荊州府,募召商夷,賞購過當【得當;有分寸】,人皆懷之。故總督三年,地窮邊裔【邊遠的地方】,而民夷不驚。以是為難。
餘與公少相知,諸子來請撰述【撰寫】。因就其家得所遺文字,參以所見聞,稍加論次【論定編次】,上之史館。謹狀【行狀、書狀結尾常用語。謂敬謹陳述。】
(選自歸有光《震川先生集》,有刪節)

通議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李公行狀翻譯

李公名憲卿,字廉甫。世代居住在蘇州崑山的羅巷村,以務農謀生,到他的父親時開始入住縣城。山陰蕭御史鳴鳳認為他的外表奇特,就説:“這個孩子將來一定顯達,我閒常時看過他寫的文章了。”李公被選任南京吏部驗封司主事,多次升職擔任了郎中。他屬下的官吏,沒有不感念他的恩德的。江南的土地情況相差不大,可是税收差別懸殊。巡撫傅都御史商量對這些田地收相同的税收。李公當時在糧儲道任職,制定法規攤派税收適中,最是簡便易行。
他升任山東按察司副使,擔任臨清兵備。在這之前,敵人逼近京城,並多次揚言要從井陘口進兵掠奪臨清。臨清連結漕運通道,是商賈聚集的地方,人們驚懼恐慌,李公對此很鎮定。有人因為李公任地動盪,想給他調動。李公説:“哪裏要緊張到這種地步?”他在其管轄的邊境上駐紮了幾萬軍隊,調遣安排得法,敵人最終也沒有到來。師尚詔在河南造反,進攻到五河,軍隊失敗潰散,他只跟幾個騎兵逃到莘縣,李公抓住了他。在任三年,商民稱讚他政令簡便不苛刻。甌寧李尚書從吏部被罷職還鄉,經過的地方官員很是怠慢。李公卻以禮迎送,倍加熱情。李尚書很高興,讚歎説:“李君不像常人薄情,我通過這件事因此瞭解他的為人。”景王的封地在漢水以東,還沒有到封地,皇帝就下詔在德安建造王府,李公督察那裏的工役。又因為水災上奏,請求朝廷減免租税,借放錢糧。他親自在鄂渚雲夢之間巡查,安撫當地的人民。
李公做官二十多年,不曾有一天住在家中。在山東捕拿盜賊,在湖廣營建修造,在東南平定倭寇,多次獲得豐厚的賞賜。提拔他擔任負責採運的提督,聖旨是從內廷下達的,因為這是皇上自己挑選的。李公對母親非常孝順細心。每次出外巡行,每天派人問安。回來後,總是在堂下拜見。母親吃素食,李公多次跪請她吃些葷食,母親沒有辦法,為此吃些美味的食品。
在江陵任職,有一個他下屬的官吏遲到。李公問他原因,他説:“正在集市中吃飯,又沒有馬騎,(所以遲到)。”按照慣例,衙門下屬的官吏由公家供給口糧和馬匹,荊州府改變了這樣的慣例。李公就説:“他是個年輕人,想要出名罷了。”最終也沒有查問。擔任官職,廉潔不苛刻。他負責採購的銀兩不下幾百萬,開始堆積在公堂中,李公完全不讓這些銀錢搬進院子,只保存在荊州府中。招募人商量事務,獎賞總是超過他們的辛勞,人們都很感激他。所以總管這項事務三年,即使身處邊遠地區,老百姓也不受驚擾。人們認為這樣做很難。
我跟李公年輕時相互熟悉,他的兒子來請我撰寫他的生平。就依據他們家能得到的遺留下來的文字,參照自己的見聞,略加編排定稿,呈送給史館。我恭敬地寫下這篇行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