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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事務管理局
鎖定
- 中文名
- 通訊事務管理局
- 外文名
-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
- 成立時間
- 2012年4月1日
通訊事務管理局其他信息
鑑於香港的互聯網、廣播及電訊事業在近年愈見整合,政府認為有需要將兩個規管機構合併,確保匯流環境下規管方式與措施協調一致,提升效率,並且更有效地促進業界發展及保障消費者權益。
新成立的通訊局將繼續負責執行現行的《電訊條例》及《廣播條例》,並維持現有的規管及發牌安排。
通訊事務管理局管制架構
通訊事務管理局採用委員會制,現有12名成員,包括10名由香港行政長官委任的非官方成員、1名由香港行政長官官方成員和1名由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總監出任的當然成員。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是通訊局的執行部門及秘書處,由原來的電訊管理局和影視處廣播事務管理科合併而成,以營運基金模式運作(轉換自現時的電訊管理局營運基金)。影視處有關電影評級、管制淫褻及不雅物品和報刊註冊等工作,則交由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轄下的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負責。至於影視處的簽發娛樂牌照的職能,則交由民政事務總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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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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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通訊事務管理局 .通訊事務管理局[引用日期2020-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