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通知日

鎖定
通知日是根據期貨交易的慣例和各期貨交易所的規定,通知日一般為合約交割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
中文名
通知日
一般為
交割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
根    據
期貨交易慣例和各期貨交易所規定
特    點
違約承擔履行實物交割的責任

通知日特點介紹

在這一天,交易所的結算部門要將打印好的期貨合約通知單分別送至該合約的買賣雙方,要求他們做好對沖平倉或到期履行實物交割義務的準備。如果期貨市場的參與者在購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期貨合約,即持有了一定的交易頭寸以後,沒有在合約規定的最後交易日以前將手中的期貨合約頭寸對沖平倉,他就必須承擔履行實物交割的責任和義務。

通知日交割通知

通知日的交割通知是在期貨合約的到期日之前兩天的交割日,期貨合約的持有者(包括空頭和多頭)要向期貨交易所提交通知書,表明其要對持倉的期貨品種進行實物交割,例如,在芝加哥商業交易所,有關股票指數合約的交易中,交易所規定:通知日的成交價格是以當日下午兩點的合約成交價格為準,即兩點以後的交易,也以兩點的價格為準進行交易。但交易商要在下午8點以前向交易所提交是否履行交割義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