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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交通運輸局

鎖定
根據中共吉林省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通化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廳字〔2009〕20號),組建通化市交通運輸,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通化市交通運輸局
局    長
王海峯 [1]  [3] 

通化市交通運輸局職能調整

通化市交通運輸局 通化市交通運輸局
(一)將原市公用事業局承擔的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城市公共交通、客運出租車輛及出租車客運市場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的職責劃入市交通運輸局。
(二)將原市公用事業局承擔的負責對從事城市公共交通的單位及個人的資質審查,對全市客運、公共交通進行行業管理的職責劃入市交通運輸局。
(三)取消已由市政府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四)取消公路養路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等交通規費徵收管理職責。

通化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交通運輸行業法律法規、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專項規劃、中長期發展計劃;組織起草交通運輸工作的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及養護;組織實施重點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組織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推廣,推動行業科技進步。
(三)負責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和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機動車維修、駕駛員培訓、運輸服務、船舶檢驗及船員培訓等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工作;負責公路路政、收費公路管理;承擔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四)組織實施國家重點物資、緊急物資運輸;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和水路及跨省運輸的銜接和中朝界河航運合作事宜。
(五)組織、監督全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審批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政複議工作。
(六)負責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和城市公共交通運輸安全監督和應急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使用和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
(八)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行業作風建設。
(九)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職工隊伍培訓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通化市交通運輸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交通運輸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工作目標的制定和落實、重要文件起草和審核以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承擔機關公文管理、機要、檔案、文印、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政務信息、應急管理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外事、行政管理、機關服務、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二)人事勞資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職稱評聘、幹部考核、職工教育培訓、工人技術等級考試、職工扶困、下崗再就業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計劃財務審計
組織擬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計劃;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財務預決算、指導財務會計和審計工作;管理專項資金、信貸以及利用外資有關的財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直屬單位財務審計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對直屬單位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外部審計的協調配合及審查成果的應用工作。
(四)綜合業務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承擔機關重大決策論證和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有關執法監督和體制改革;
擬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及有關計劃和公路、水路、城市客運建設工程管理辦法,交通運輸行業政策、規定、技術標準及科技成果推廣應用;維護交通運輸行業平等競爭秩序;負責公路建設、養護、路政管理,組織實施重點工程建設;負責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及出入境管理;協調城鄉運輸和跨省運輸合作事宜;負責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結構調整和企業管理工作;承擔有關道路、水路運輸和城市公共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法制工作,監督執行有關交通法規的貫徹落實、綜合治理、法制教育和宣傳;負責安全保衞工作。
(五)城市客運管理科
按照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原則,確立以發展公共交通為主、出租車為輔、人民羣眾優先的指導思想,健全和完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體系;負責公共交通、城市客運的政策指導工作,落實公共交通、城市客運用地行政劃撥政策,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補貼機制;負責公共交通、城市客運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編制工作;組織實施公共交通、城市客運的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城市公共交通、客運市場的宏觀調控和統一監管工作,依法組織查處各種非法營運行為,切實保障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六)黨委辦公室
負責交通運輸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政行風建設、羣團工作和統戰工作;指導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的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管理、教育、發展黨員及領導班子調整和幹部考核;負責宣傳、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受理舉報和黨員申訴案件。

通化市交通運輸局人員編制

市交通運輸局行政編制20名,工勤事業編制2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黨委副書記兼紀檢書記1名,縣(處)級非領導職數2名,科級職數6名,科級非領導職數3名。

通化市交通運輸局所獲榮譽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