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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査法

(逆査法)

鎖定
逆査法是“順査法”的對稱,亦稱“倒査法”或“反查法”。是按會計核算程序相反的次序進行審査的一種方法。即先由審査會計報表入手,根據報表査對會計帳冊,再據以審查其記帳憑證和原始憑證,以確定會計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和合法性。 [1] 
逆査法的優點是從報表分析和審閲着手,由表及裏,由面到點,進行全面分析,易於發現問題,便於選擇重點進行深入檢査。但由於着重分析審査,進行重點査核,往往審査不夠詳細,會疏忽遺漏潛在的問題。 [1] 
參考資料
  • 1.    葛家澍.中國財會大辭典: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