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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歧視

鎖定
逆向歧視是指歷史上的弱勢羣體成員得到相對優惠的待遇,而以歷史上的強勢羣體的成員利益為代價。相對於一般的歧視概念,即弱勢羣體因其身份受到不利對待,逆向歧視是指強勢羣體因其身份受到不利對待。這種情況比較多發生在如高考加分政策、就業特殊照顧、外國留學生政策、一線城市外來人口與本地人口間的關係及政策和配額制等方面,因此這個概念通常用於批評積極平權措施也會造成不公平對待。 [1] 
中文名
逆向歧視
歧視對象
強勢羣體
發生情況
就業特殊照顧、配額制 [1] 
英    文
reverse discrimination

逆向歧視簡介

“逆向歧視”不同於“因歧視而受懲罰”,雖然兩者都可能涉及到歷史上強勢羣體成員的權利受到限制。前者仍屬於一種歧視,指歷史上強勢團體的成員在無任何行為的情況下,可能因其身份被歧視;後者是違反法律的後果,指任何公民,經常是歷史上強勢團體的成員,因有實際的歧視行為而受懲罰。 [1] 

逆向歧視代表

逆向歧視 逆向歧視
許多亞裔學生在入學所填的表格中偷偷地開始“做手腳”,在種族一欄裏填寫“多元裔”(multiracial)或者“白人”(caucasian),但就是有意避開不填“亞裔”(asian)。原因並非亞裔學生的成績不優秀、才藝水平不高,而恰恰是各方面水平太高了。亞裔,一直被視為美國的“模範族裔”,因為重視學業、勤奮刻苦而擁有高成就的成功少數族裔。亞裔學生在常春藤大學裏所佔的比例,就遠超出其人口在美國人口中所佔的6%的比率。就因為如此,普林斯頓大學社會學學者的研究顯示,亞裔學生如果想被名校錄取,一般須拿出比其他族裔學生更高的學術能力測驗(SAT)成績。平均而言,亞裔學生的SAT總成績必須達到1550分(滿分2400分),才有希望進入理想學校;但相比較而言,白人只需1410分,非裔更低至1100分。更有甚者,許多大學還對亞裔學生設有配額限制——反觀沒有配額限制的學校,亞裔學生比例一般都比較高,如加州理工學院,亞裔佔40%;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亞裔佔45%,設有配額的哈佛亞裔只佔25%。
在美國公立大學招生中的“種族平權(affirmative action)政策已經實施了半個世紀,2003年最高法院曾對此作出裁決,支持公立大學在審核入學申請時,考慮申請人族裔。但是,隨着亞裔學生好成績的比例越來越高,種族平權成為了“逆向歧視”。 [2] 
作家巴納塔在其著作《第二種性別歧視》中列舉了一些男性遭遇性別歧視的現象:美國所有離婚案件中,僅有10%將子女判給父親撫養;針對男性的暴力事件,往往會被大而化小;在成長過程中,男孩要比女孩承受更多的體罰。 [3] 

逆向歧視各國情況

逆向歧視美國

逆向歧視一詞已在美國使用了若干十年。多數涉到平權法案,例如在公共教育及政府職位上,少數民族有一定的配額,而不是完全按照能力錄取,造成白人感到受歧視。1978年加州大學對Bakke一案,白人學生Allan Bakke於1973與1974年兩度申請加州大學醫學院被拒,遂而控告該校對少數族羣特定配額的政策違反加州憲法,依此政策黑人及少數民族可以比白人較低的分數被取錄。在此案中,審判庭指此一指定數量少數民族配額措施是違反美國憲法,但高等法院1978年最後判決,招生時不應考量種族因素而設數量配額,但種族列為加分標準則不判為違憲。哈佛教授Roland Fryer指出以數量或者目的論來達到對少數族羣之保障,兩者其實並無分別。Allen Bakke最後獲得入學許可。

逆向歧視中國

中國的少數民族加分、少數民族生育政策,一直被質疑有失公平。少數民族可多生,但漢族僅限二胎。而我國目前基於父母身份給中高考考生加分的各種政策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補償性加分政策。另一類是特惠性加分政策。這類加分政策是因特殊時期、特殊地區或特殊部門需要而制定的,具有福利性特點。 [4] 
近年來,各地關於少數民族和特長生的高考加分政策均在不斷減少或取消,以保證公平公正。 [5] 

逆向歧視印度

在印度,政府由於種姓制度、階級、宗教、性別等因素在不同領域採取保障名額以維護弱勢族羣權益,因而被原先的優勢族羣視為對他們的逆向歧視。

逆向歧視社會爭議

大多數的人權學者和人民羣眾則反對逆向歧視,認為逆向歧視不應該存在,這也是一種社會中的不平等。這中情況讓歷史上的強勢羣體(男性、主體民族、白人)受到了歧視,也會引起一些社會動盪,比如説:南斯拉夫在民族上出現了逆向歧視,導致主體民族塞爾維亞族比例下降,國家的穩定性也隨之而下降,同時也造成了主體民族塞族對少數民族的不滿,從而導致其不願意跟少數民族生活在一起,最終導致了國家的解體和內戰。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