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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許郢州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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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許郢州序》是唐代韓愈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送許郢州序
作    者
韓愈
創作年代
唐貞元十八年
出    處
《全唐文》
作品體裁
散文

送許郢州序作品原文

送許郢州序
愈嘗以書自通於於公頔,累數百言。其大要也,先達之士得人而託之,則道德彰而名問流;後進之士得人而託之,則事業顯而爵位通。下有矜乎能,上有矜乎位,雖恆相求而不相遇。於公不以其言為不可,復書曰:“足下之言是也。”於公身居方伯之尊,蓄不世之才,而能與卑鄙庸陋相應答如影響,是非忠乎君而樂乎善,以國家之務為己任者乎?愈雖不敢私其大恩,抑不可不謂之知己,恆矜而誦之。情已至而事不從,小人之所不為也。故於使君之行,道刺史之事,以為於公贈。
凡天下之事成於自同而敗於自異。為刺史者,恆私於其民,不以實應乎府;為觀察使者,恆急於其賦,不以情信乎州。繇是刺史不安其官,觀察使不得其政。財已竭而斂不休,人已窮而賦愈急,其不去為盜也亦幸矣!誠使刺史不私於其民,觀察使不急於其賦。刺史曰:“吾州之民,天下之民也。惠不可以獨厚。”觀察使亦曰:“某州之民,天下之民也,斂不可以獨急。”如是而政不均、令不行者,未之有也。
其前之言者,於公既已信而行之矣,今之言者,其有不信乎?縣之於州,猶州之於府也。有以事乎上,有以臨乎下,同則成,異則敗者,皆然也。非使君之賢,其誰能從之?愈於使君,非燕遊一朝之好也。故其贈行,不以頌而以規。 [1] 

送許郢州序作者簡介

韓愈(768年—824年),字退之,河南南陽(今河南孟州)人,唐代文學家、哲學家。因其常據郡望自稱昌黎韓愈,故後世稱之為韓昌黎;卒後諡“文”,世稱韓文公。貞元八年(792年)進士及第,先後為節度使推官、監察御史,德宗末因上疏時政之弊而被貶。唐憲宗時曾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中書舍人等職。元和十四年(819年)因諫阻憲宗奉迎佛骨被貶為潮州刺史。穆宗時歷任國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在政治上反對藩鎮割據,在文學上主張文以載道,其散文位居唐宋八大家之首,與柳宗元同為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並稱“韓柳”。詩與孟郊並稱“韓孟”。其詩力求新奇,有時流於險怪,對宋詩影響頗大。有《昌黎先生集》。 [2] 
參考資料
  • 1.    王水照. 傳世藏書.集庫.總集 7-12 全唐文 1-6[M]. 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第3864頁
  • 2.    蕭滌非 等.唐詩鑑賞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3年:1405